回家路上的月亮很圆,星星不多,而蝴蝶初次误入了她的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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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茉又梦到了——细长的手指紧握着校衫的衣角,她看着爸撕碎那张不及格的数学试卷,气极时巴掌拍到她脸上。她不敢反抗,因为院子外有收废品的,爸扬言要把她的书本都卖了,反正她不是读书的料。
她是被助理叫醒的:“茉姐,到了。”
外面下了小雨,林茉没料到这几日国内大幅度降温,厚外套塞进了行李箱,此刻她身上只有一件针织衫,一阵风过来,冷得骨头都要散架。
接机处挤着一众人,有粉丝,有记者。粉丝们举着她的名牌大声叫她“茉茉”,林茉接过花束,紧紧地抱在怀里,似乎能暖和一点。
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粉丝聊天,这些想法天花乱坠的女孩子,天真得可爱,不像她十几岁的时候,眼睛被生活的烟火气填满。
越来越冷了,那束花的色彩仍很鲜艳。风呼啦啦地迎面吹过来,她站着等保姆车。
“阿茉。”她的耳边传来呼喊,一件男士外套紧紧裹在了她身上。
无数快门对准她与他,而外套的温度犹如曾经每一个被春替代的冷冬,她爱的人幻化成为蝴蝶飞进她寸草不生的世界。
1
林茉这辈子也没想过会成为靠脸吃饭的女明星,她从小拿惯了笔杆子,也习惯了做个小胖子,如今突然蹿红,时常被别人夸赞貌美,她本该骄傲,却莫名总有种过独木桥的摇摇欲坠感。
大概是因为她的路子与别人不太一样。
林茉出演影片《金陵之夜》前是个辩手,离演艺道路差了十万八千里,那时候她也不这么瘦,脸上还挂着婴儿肥,别人夸她只夸皮肤白皙、笑容可爱,不像现今网络上一水的营销号,说她是“人间姝丽”。
林茉今日要录制一个综艺,她待在休息室,筷子戳了几下盒饭就没了胃口。
可能是有些激动吧,毕竟今日录制的综艺比较特殊。
昨天听到助理说这档节目的名字叫作《潮辩》时,她狠狠呛了一口水。
四年前《潮辩》就已停办,林茉的辩论生涯终于此,青春落幕于此,与昔日伙伴分别时连顿散伙饭都没吃。
她本以为永远也回不来了。
林茉第N次打开微博,试图找到一张机场中与那个男人的合照。虽然站在女明星的角度,林茉应该抵制任何给别人制造舆论的机会才对,可她的心里忍不住期待。她期待与那个人在一起走过的地方留下一点痕迹,而不是像过往的十年,只曾留给她吉光片羽的回忆。
可林茉一张也没找到。
她垂了垂眸。也是,孟致那么低调的一个人,接手致梦集团至今也未曾公开露面,怎会因一个女明星就出现在媒体报道上,而且还是娱乐版面。
“茉姐,一位先生叫我把这个给你。”小方手里握着一个信封。
她拆的时候用了点劲,信封里的东西落到了地上。
小方捡起来给她:“茉姐,这张照片拍得真好。”
林茉接过。
相片里,她的发被风吹得很乱,大概是太冷,她的身体一边瑟缩着,一边回眸看那个为她裹外套的男人。镜头正好捕捉到两人的对视。
她看着照片,想着他们的眼神中究竟是爱多些还是遗憾多些呢?林茉拉上换衣间的帘子,手指不自觉地去转手腕上那串琥珀,手链摔过一次,边缘处有点割手。
她正出神,就听有人敲她休息室的门。小方大概出去了,林茉仓促地穿好衣服去开门,刚卷好的头发散落肩头。
门外是他。
“阿茉。”
他总是如此温和地叫她,那两个字淡淡地落在他的唇间,寡情得很,也深情得很。
“有事?”
他看上去瘦了,下颌线比几年前更明显,两人之间相距不到半米,他身上仍是那股中南海的薄荷烟味,“我来是想问问你,是否愿意重回《潮辩》?”
“我不是已经来了吗?”她仰头回望男人,廊间的风将她刚换上的裙子吹得扬起来。
他怕她冷,于是上前一步,林茉下意识地退一步,这一步恰好退进了休息室,暖气吹在她的小腿上,他们的距离更近了。
男人关上门:“我是说……作为辩手。”
“辩手?”林茉笑了一下,“孟致,你觉得可能吗?”
“怎么不可能?”
“当初我问你为什么选择结束,你说相聚有尽时,孟先生,如今我仍想问一句,为什么你要重组《潮辩》?”
屋子里静默了,小方回到休息室,看见这俩人站在一块,惊了一下。
孟致仍只是看着她:“阿茉,辩论场才是最适合你的地方,别再荒唐下去。”
他说的“荒唐”大概是她与《金陵之夜》的导演叶蓁频繁传出的绯闻,事实上林茉自走红以来身上的绯闻就没断过。
林茉觉得这并不是什么不道德的事。
吹灭别人的蜡烛会烧掉自己的胡子,可她没有伤害任何人,她顶多只是燃烧自己。
孟致的指尖覆上林茉手腕那串琥珀。
现在的她很美,仔细看上去有一种腐烂的感觉,就像被画在油画里熟透的水蜜桃,带上油画的色彩斑斓,使得腐烂也蒙上美感,显得又美又古怪。
这纸醉金迷的娱乐圈,没几人记得她曾是《潮辩》上言辞缜密的辩手,名校毕业的才女,其实满腹诗书,观众也曾称她“小林徽因”。
可她如今让自己徒留空壳。
2
大一那年,林茉寄住在姑妈家,下午没课也没兼职的时候,她会踩着梧桐叶子走回去。满南京城的梧桐树,是她十八年人生中最浪漫的一道景。
那天林茉不知道隔壁已经搬进了人,她如往常一样,推开隔壁未上锁的院门,坐一坐院里的秋千。姑妈在她的包里塞了一瓶奶,林茉打开瓶盖,坐在秋千上大口大口地喝。
忽然,屋门打开——
男子穿着一件灰色的运动外套从里面出来,他大概是准备丢垃圾的,经过她时脚步停顿了一下,将一小包纸巾放在秋千上。他指了一下她的嘴唇:“擦一下吧。”
林茉的嘴唇上沾了一层白花花的奶,她呆呆地坐着,后来孟致形容当时,说她就像植物大战僵尸里的倭瓜,让人有捏一把的冲动。
林茉拿出一张纸巾,鼻尖的味道就如他本人给她的感觉一样——霁月清风。
几周后,林茉在学校的辩论社再次遇见孟致,他是大她两届的学长,是辩论圈的风云人物,也是唯一一个蝉联两届国辩“最佳辩手”的人。
那日林茉坐在老校区的旧椅子上,看着辩论社的一群人围着讲台上的孟致,如同金丝雀仰望苍鹰。
他偏偏特地抬起头:“你叫什么名字?”
一群人望向林茉,她不习惯被人注视,于是涨红了脸。
“林茉。”她回答得很小声。
孟致点了一下头,继续和那些人交谈。
她觉得自己大概是个插曲,转头就会被忘掉。
可孟致没忘,下次在姑妈家门口遇上的时候,他叫住了她。
“你喜欢荡秋千吗?”他问她。
林茉满脸疑惑。
“喜欢的话就继续去我的院子玩吧,以后我只有周末才回来。”孟致温柔地对她笑,像对待一个小孩,可他也不过长她两岁。
那时候林茉的辩论水平烂得很,也谈不上任何技巧,社团里准备比赛的时候她只帮着买饭递水,可她仍每天不亦乐乎。听他们讨论深奥的辩题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那时辩论于她而言是一座天窗,她只要能从中窥探到一点就已经觉得很幸福。
林茉万万没想到,比赛前两天某个成员因急性阑尾炎住院,而孟致会对她说:“林茉,这次你做一辩。”
那个下午被她长久地记住,她一只脚踏进辩论大门,并在那条路上走了好远。
孟致陪她一起熬了两夜,帮助她立论,梳理逻辑。她想,若是没有他,自己大概会像提灯夜行的书生,路上尽是无人的萧索。
即便后来他们一起创办《潮辩》,她成为首屈一指的辩手,她也总能想起那一晚,教室明亮的灯光映在孟致脸上,他指着她写出的论点说:“你很聪明。”
那叫她想到从前,父亲指着不及格的卷子问她:“你怎么这么笨?”
眼睛不知怎么就湿润了,孟致又一次给她递了纸巾。他没问她为什么哭,只是等着她收拾好,将她送回姑妈家。
回家路上,月亮很圆,星星不多,而蝴蝶初次误入了她的荒野。
3
日复一日的相处不仅叫林茉进步飞快,也叫他们不再那么拘束,待在一块时常常充满欢声笑语。
孟致说辩论场是和平年代最像战场的地方,没有硝烟却刀光剑影。
林茉笑着回:“那我们岂不是战友?”
孟致也笑,食指戳戳她额头:“我是将军,你是我的小兵。”
那年林茉研究生毕业,细致入微的暧昧像糖衣炮弹,一点点攻下她心中那座城池。朝夕相处确实容易生出情愫,但没人将那层纸捅破,只是支持他、追随他愈发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孟致是天生的领导者,因为是他,所以辩论社一群才情出众的人会放下一切追随他去创立《潮辩》。
开始的时候很难,互联网综艺的春天远没有到来,而春来之前必然要经历残酷的冬。拉投资、找场地,他们这些辩手亲自下场,这群年轻人初离校园,天真地以为蝴蝶扇动翅膀尚可引起得克萨斯州的一场飓风,何况他们是些巧舌如簧的勇士。
但现实充斥着沮丧和疲惫。
林茉不记得那已是第几次拉投资被拒,骄傲惯了的青年一张脸冷若冰霜。中秋之夜,孟致坐在租来的练习场地里,一下一下拨弄手里的打火机,星火一会明,一会灭,就像心中摇摆的迟疑——一件无法预估结果的事,到底要不要继续?
那晚场地里只有孟致与她,姑妈一家出去旅游,空空的房子待着也没劲,幸好孤家寡人的不是她一个。
林茉在孟致身边坐下,他合上了打火机。
他的视线落在那颗圆圆的月上,他忽然问她:“阿茉,这么多年,你怎么从不回家?”
她从包里拿出一块月饼,掰成两半后递给他:“你也从不回家。”
两人相视一笑,某种程度上,他们也算是一对天涯沦落人——一个是受够了父母掌控的公子哥,一个是终于从父母的棍棒下逃脱的“好孩子”。他们都挣开了某种禁锢,厌恶透了只遵循某一套标准而活,所以他们才会热爱辩论,他们试图从不同的角度找寻破解的真理。
“你恨你的父母吗?”他问她。
林茉不喜欢提起那段不愉快的童年经历,可培养依赖和信任,也许就是这么一个揭开伤口和软肋的过程。
回忆起严厉的父母,心脏还是不由得紧了一下,而后她摇头:“他们给的伤口很难愈合,但我想他们只是不明白爱就要说出来的道理,他们的爱都放在了棍棒和冷言冷语之下,可既然是爱,我就不该恨他们。”
“但在不知不觉的时候,你已经有些像他们。”
“你指什么?”
“从不表达爱。”
月饼甜腻的味道弥漫在齿间,她愣了愣:“你觉得我爱上谁了?”
男子转过头,沉默片刻后仍未回答她,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一条手链,酒红的琥珀像鱼的眼睛在窥探这世界。他给她戴上,想着有些事还没到说出来的时候,起码不是现在这种什么也给不了她的时候。
林茉抬头看天,第一次说那样直白的话:“我如果爱上谁,一定会像这月色一般永恒。”
春天大抵真的快来了,孟致拉到了第一笔投资,《潮辩》终于得以顺利录制。虽然网络点击量还不能与王牌综艺相比,但总算不那么差劲。
真正的转机发生在2014年,闻名遐迩的“国际青年辩论赛”停办,他们作为最后一支国辩冠军团队,吸引了一众潜力辩手加入《潮辩》,团队人数达到史无前例的巅峰,网络点击量也呈飞速上升趋势。
飓风已来临,林茉手指摩擦着那串血红琥珀,叉掉了邮箱中普林斯顿的入学录取通知书。
她的时间被备稿、录制节目以及没完没了的会议填满,虽然辛苦却也干劲十足。那时候节目里粉丝最多的就是林茉,她的办公桌上堆满了观众来信,信中个个叫她“小林徽因”。她是一个没得到过太多赞美的小孩,一点点的赞美就够叫她感恩戴德,何况是这么多这么多的赞美。
那时候她觉得这一生大概都会与辩论相连,即便有一日她退役不做辩手,也应该会成为一个不错的教练。到时候她和孟致带着一群年轻人,天南地北地打辩论,他永远是足智多谋的将军,而她永远甘当小兵。
期许的未来总是那么美好。
而林茉被美好冲昏头脑,忘了变故才是人生。
那是某个周一的早上,本是惯常的例会,林茉早就备好了演示的文件,孟致却叫她坐下。
他面无表情地宣布,最后一期《潮辩》将于下周录制。
一群人坐在会议室里,鸦雀无声。
只有她,质问他“为什么”。
他说相聚有尽时,不是所有离别都需要具体缘由,只是时候到了,船就该沉没。
奇怪的是,似乎除了她谁都没有异议。
从大学的辩论社到《潮辩》,从那个窄窄的秋千到偌大的录制场地,酣畅淋漓的十年,爱情与友谊都是辩论的衍生,因为他说结束,他们就要一夕散尽。
林茉看着眼前的男子,她总以为他们之间说不清的千丝万缕,是因为爱的清白至极。此刻她不禁笑自己,他从未承诺过未来,而她把眉眼间的暧昧当成了爱情。
“那我和你呢?”孟致沉默了一会,“阿茉,由于一些原因,我现在需要和你说对不起。”
她面无表情地点点头,转身走出了办公室。风在长廊上游走,她看见她的蝴蝶就那么消失。
这场飓风来去匆匆,来时轰轰烈烈,走时席卷一切,从此她的生命又变回黑洞,而他是黑洞中坠落的斯普特尼克。
林茉拖着行李箱参与最后一场录制,结束后去赶飞机,身赴普林斯顿。她的人生没有什么追求,除了追随他,她就只有读书这一件事。
4
2018年,孟致从父亲手中接下致梦集团,与众不同的富家少终是走回那条坦途。
之后致梦旗下成立致梦传媒,它不仅重办《潮辩》,也承办了国内所有重量级的辩论赛。业内多数人士看好致梦的新任CEO(首席执行官),新《潮辩》也再没缺过资金。
彼时林茉发了SCI(科学引文索引),博士顺利毕业。她本欲留在国外,却在机缘巧合下被《金陵之夜》的导演叶蓁一眼相中,影片里女子顾盼间的风情是另一个世界才有的模样。
他们在朝截然不同的方向走。
林茉有时会想起那个“同是天涯沦落人”的中秋夜,月色下的两人终究是不一样的,大部分人和物于一个富家少,大抵都是唾手可得、随手就丢的。
“孟致,你真当我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吗?”休息室里,林茉用力将男人推出去。她倚在门上,眼睛红红的。
男人被挡在门外,阴沉着目光去掏口袋里的烟。
他骨子里仍是那个对待她时有万千柔情的少年,可是林茉,她已不再是只知追随他的小姑娘。
生意场上顺风顺水的孟致此刻无计可施。
场记打板时全场灯光四射,林茉坐在嘉宾席,当初的录制场地与如今的完全不能同日而语。
辩手登台时她观察了一下,都是些新面孔,日新月异最能形容辩坛了。孟致正坐在台下,深邃的眼盯着台上,不知他可否为自己当初的决定后悔过。
浑浑噩噩地录了一期节目,连辩论听起来都索然无味,林茉叫小方推了之后的聚餐,她换回棒球外套和马丁靴,准备去姑妈家度过难得的几天假期。
刚走到地下停车场,一辆黑色的布加迪就停在她面前。
孟致摇下车窗:“我送你。”
林茉没拒绝。
坐上车,孟致提醒她系安全带,林茉转身去够的时候猝然瞥见放在门边的一瓶香水。那是一个很小众的牌子,主要是不贵,味道三分清淡、七分典雅,这也是她从前最喜好的牌子。
那时候她喜欢这种香水喜欢到在哪都要放上一小瓶,孟致当时开的是一辆白色别克,她时常搭他的顺风车,于是也赠他一瓶。日子久了,两人都被熏入了味,因此《潮辩》里的人总爱调侃孟致:“连身上的味道都是一样的,老大,你们的地下情已经无处可藏啦!”
孟致总是笑骂他们,而林茉只会缩着脑袋不说话,孟致骂完那些人又转头去看她,他喜欢用食指点点她的脑袋,叫她一句“小倭瓜”。
安全带“咔”地扣上,他踩下油门。
霓虹在车窗上跳跃,红的、黄的、紫的,变幻莫测如这世间事。
林茉的电话突然响起,屏幕上跳出“叶蓁”这个名字。
她下意识地用余光瞥一眼孟致,按了拒接。
男人的下颚角有一个深深的印子:“阿茉,叶蓁那样的人不适合你。”
“他那样的,他是哪样的?”
“道貌岸然。”
“那你说说看,什么样的人适合我?”
他沉默。
“孟致,我不是个喜欢计较的人,但扪心而问,你是有些对不住我的,起码我在你身边待过十年,你一句‘喜欢'都没对我说过,”她打开车窗,手指触摸风,“我是个缺失安全感的人,我需要别人许多遍的喜欢才敢确定一份感情,而我们之间总是差那么一步,大概也是因为那十年我从没等到一句。”
她已不再去计较他具体为何停掉《潮辩》,她只想朝前看,毕竟学会忘记,人才可以在第二天醒来,完好无损地活下去。
“我以前从不知道你对我有这样多的抱怨。”
“从前我爱你,所以你做什么我只会尽量理解你。”
男人握方向盘的手紧了一下:“那现在呢,还爱不爱?”
一片梧桐叶从窗外飘进来,林茉捡起来,然后轻轻扔出去。
“我不知道。”她回答。
小时候窝在小小沙发里偷看电影碟片,叫林茉记住了一句话:探戈是无所谓错步的,不像人生,时常谬以千里。而孟致与她走错的,何止一两步。
客厅的灯还亮着,大概是姑妈在等她,林茉迫不及待地下车,男人却一把握住她的手。他的手掌炽热,更炽热的是他的目光:“阿茉,没对你说一句喜欢是那十年我最大的失误,无论如何,我会等你原谅。
“就像有一次我们打辩论时,赛场上我给你递的那个论据一样——哥德巴赫猜想被研究两百年还未被放弃,我也不会轻易放弃。”
理智告诉她该抽回手,可身体不听话地僵住,静谧的车厢里是她心脏有力的跳动声以及一个轻而又轻的吻。
5
林茉这次回国是因为叶蓁的新片邀约,只要签下合约,林茉就将第二次成为叶导的主演。
《金陵之夜》后,她与这位幽默风趣的导演成为朋友,他们偶尔约饭,饭桌上的酒肉穿肠时常叫她开怀大笑,生活已经足够糟糕,她需要能叫她偶尔这样笑的人。
他们被拍到过几次,有网友说他们登对,可她心里知道,这不过是为筹备中的电影造势而已。林茉不问狗仔队是不是叶蓁的安排,毕竟为朋友做出这点奉献算不得什么。
可就在今天早上,经纪人打来电话告知林茉,他们与叶导的合作黄了,确切地说,是叶蓁的戏黄了——投资方全方位撤资,这段时间所有的准备都付诸东流。
“那就再找别的投资方啊。”
“这件事和致梦集团有关,你也知道,没什么人会愿意与致梦撕破脸。”经纪人告诉她。
林茉再一次气势汹汹地闯了孟致的办公室,秘书小姐拼命叫住林茉,告诉她没有预约不能进。墨镜遮住林茉的眼睛,她像是没听到,脚步笃定地朝前。
虽然秘书小姐追了上来,可林茉仍听见了办公室里的对话。
“你不觉得你的做法很卑鄙吗?”是叶蓁的声音。
“四年前你挖了《潮辩》几乎所有辩手的时候,我也觉得你很卑鄙。”
林茉停下了脚步,不待秘书小姐请她出去就转头离开。
她坐在致梦大楼的长廊上,打开手机里的搜索引擎,输入“叶蓁”。百度百科里罗列了叶蓁执导过的所有作品,其中有一档辩论综艺,从制作内容、嘉宾阵容到除了她以外的所有辩手,都与当初的《潮辩》如出一辙。
她的脑袋 “嗡”了一下。
林茉忽然明白当初会议室里的静默,不过是被她视作朋友的一群人对这场背叛的心照不宣。
林茉回了家,闷在房里睡了好长一觉。她梦到了那个有些破旧的排练场地,一群人捧着盒饭赶辩论稿,常常稿子完成了,饭菜也冷了。那时候大部分人是一穷二白的,可大家从未有过抱怨,她不明白,明明后来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走,为什么他们说不干就不干了。
林茉是被姑妈叫醒的,说是有客人来。她穿着兔子睡衣就下了楼。
是孟致。
姑妈说是要出去逛街,实际上是为他们留出空间。
“你今天来找过我?”
“如果我今天没有去,你是不是永远都不会向我透露当年发生的事?”
他揉揉眉心:“阿茉,其实我知道你收到了普林斯顿的offer,之所以不告诉你,是希望你毫无负担地去读书。”
“可是我本来不打算离开。”
孟致摸了一下她睡衣上的兔耳朵:“我知道读书对你的意义,虽然你对你的父母心存芥蒂,但不可否认,你仍想证明自己,否则你不会申请普林斯顿。阿茉,也许我没有说过,但是我爱你,并且我的爱永远不是占有。”
林茉沉默了一会:“虽然知道你是为我好,但是孟致,现在原谅你莫名让我有点不开心。”
“没关系,那就等开心的时候再原谅。”
林茉盯了孟致几秒,忽然扑到了他的怀里,她一双眼睛通红,他不知缘由,只是也回抱她。他的手覆上她的发,万千柔情沉落。
“明明当初那么好的啊,为什么他们说背叛就背叛?”
那些人于她而言就像深夜时抬起头,辽阔的黑夜中闪烁着的零散的星,光亮不足,但于她曾经是不可或缺的。
“理想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命的一部分。遗憾的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抵住利益诱惑,心无旁骛地将理想揉进骨血。”
而林茉与他,是迫不得已放弃过,却仍不忘初心的人。
“所以阿茉,回到辩坛,回到我身边,好不好?”
6
“不知不觉都一月了。”雪下得挺大,姑妈从院子走进屋里,带入了几分寒意。
暖气正开着,林茉却莫名感到冷,姑妈掀起她兔子睡衣的裤脚:“就穿一条裤子,不冷才怪,去、去、去,回屋穿裤子去。”
林茉愣了愣,她记得从前南京的冬一来,孟致也时常趁没人的时候掀她的裤脚,检查她穿没穿秋裤。她是北方人,习惯了暖气,他总是怕她承受不了南方的冷,一双手时常包裹住她的手,或是随时多准备一件外套为她披上,就像几个月前在机场那样。
十一年了,从十八岁到二十九岁,她用一个女子极美好的年华承载“孟致”这个名字,也只有这个名字。
可刚才,孟致的气息落在林茉耳边,他那般温柔地叫她回到他身旁的时候,她只是笑着摇头。
小时候,林茉过得挺心惊胆战的,她总是目光怯生生地坐在小木桌前写试卷,父亲手中拿一根戒尺,错一题打一下。女孩红肿的手握成拳,眼泪不曾掉下来,因为父亲不允许她哭。
她天资不高,为了考一所好的大学不只要付出勤奋,还要承受没考好时父亲的棍棒与指责,一次又一次。
万幸的是她考上了,收到录取通知书时是她人生中唯一一次喜极而泣。
离开家那一日父母去火车站送她,上车时她不曾回头,留给了父母一道寡淡而疏离的背影。或许心中有愧疚,可漫长的时光中她不曾被教导该如何表达不舍与爱,于是她什么也说不出。
后来她遇到孟致,她不只爱他英俊优异,更中意他温柔平和。他身上有所有和父母亲相反的特质,他会亲昵地揉她的发,提醒她天冷了要多穿些,生理期他给她泡红糖水,讨论辩题时给她无人可及的耐心。
她爱他从不是意外。
他们有过四年的分离,那个简单而叫人失望的真相背后是他对她的尊重与呵护。
他太好太好,以至于她不可能再倾慕他人。四年前的林茉也正因为孟致的好,全心全意地想着搭上一生,可二十九岁的她似乎失去了些不顾一切的孤勇。
万一呢?万一他们再次分开呢?那种眼睁睁看着蝴蝶消失的难过让她她至今仍然如鲠在喉。
她怕。
而他在看到她的拒绝后,拿纸巾为她擦拭眼角潮湿的时候仍温柔得过分。
他指尖覆上那串血红琥珀。
这个手链还是他当初逃离父亲的管制,一穷二白的时候买给林茉的一份挺廉价的礼物,如今表面已经有些残缺了,没想到她竟戴了这么久。
他告诉她:“阿茉,我会等。”
等时光叫更多东西萌生裂纹,你便会知晓,我爱你,哪怕经历漫长岁月,也会一直光洁如初。
终:
递纸巾那次其实不是他第一次看见那个姑娘推开他家的院门。
她时常只是坐在秋千上,静静地发呆,有时候喝牛奶,有时候不喝。他本还疑惑,这满院子的花朵是如何在无人照料之下存活,直到看到林茉拿着水壶漫天洒水。
他站在楼阁上,就这么窥探她的世界,他想这也不是他的错,毕竟是她先闯进了他的小院。
她嘴上沾了牛奶的样子着实可爱,他借着扔垃圾的由头打开门,给她递了包纸巾。她失措的脸如同受惊的小猫,他走出院子丢垃圾时偷偷地笑了。
后来孟致时常会想,如果他没有打开那扇门,他们会相遇吗?
或许他们只是在学校的社团里一直擦肩而过,或许是任由她一直窥探辩论那扇天窗他却毫无察觉,或许她最终能登上辩台却始终与他止步于队友。
他思来想去,已经没什么比现在更好了——
“国际青年辩论赛”恢复了比赛,赛前一个月,林茉坐在当初那个院子里,秋千如旧,她的眼神也如旧。
她知他将参赛,于是问他:“孟先生,你出门打仗,怎么能忘了带上你的小兵?”
言下之意,她要回归辩坛。
孟致揉了一下她的发,笑了。
她都已经回来做他的队友了,离做他女友还远吗?
南京城明明是寒冬,却有万千蝴蝶飞进了视野,兴许呀,蝴蝶从未离开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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