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时光中的旅人,走过了人生的大路小路,淌过悠长的季节河流,翻越了数不清的分水岭。
我的生活单调平凡,甚至有些平庸,可我总喜欢用差不多来安慰自己的空虚。
我不是一张白纸,却没有晕染上人生的锦绣,我不是木头人,却彳亍在自己的包围圈之中。我的精神时常有些枯萎,像喘不过气的鱼,干涸的泡泡里没有五彩的光环。
年少的时候,我很喜欢文字,用它们编织着梦想的翅膀。在一个雨天,我用叶子做成小船,让它载着我的梦漂向远方。
很多年以后,我依然平庸,在鸡毛纷飞的生活中喝着五味杂陈的汤羹。我会站在雨夜的窗前,去想月亮和六便士,心里的天平会倾斜于当下的无奈,我的睡眠很多,只是没有梦。
那一天,一个名人把诗和远方连在一起,之后,变成了很多人追寻的方向。
我的方向在没有诗的日常里,我把方转成了圆,把正方形走成了长方形,把三角看成了多边形。我不知道概念是什么模样,只是我比较喜欢建筑美。
我的心时常在晴天里多云,在没有风的日子里窒息。看着(thewalkingdead),我会大笑,笑行尸没有脑子,笑过之后竟然有些心酸,自己又何尝不是一具活着的行尸,面具下一颗空荡荡的心在流浪。
忽的一日,我学会了写诗,用心里的动名词组成一行行文字,它有诗的模样,只是没有诗的眼睛。
我会在锅碗瓢盆交响曲中酝酿着诗,把麻辣生活串成摇滚。也会在冬天里赞美雪,赋予它温暖的称号,还会在暮秋季节歌颂落叶,为它们谱写出新生的模样。忽然发现,我的诗会呼吸了,还会吐出芬芳的花朵。
我写呀!写呀!从十月到十月,我翻过了整个季节,可我的诗似乎长的很慢,一年多的练习,我依然是门外汉。我却有些开心,我的精神很通透,她很想住在一首诗里,度日月,跋山水。
那晚,月亮变蓝了,我的诗长出了触角,它为每颗星都取一个好听的名字,把南方和北方的路口架起了桥梁。在诗里行走,为我的精神搭建城堡,让灵魂住进去。
让咖啡在舌尖跳舞,唤醒每个清晨的第一道曙光。踏着诗的节奏,我走在上班的路上,枝头的喜鹊唱响新的一天。在午后,我拍风景照,让诗徜徉在苍穹之上。
走在华灯初上的街,我是夜归人。我用诗的眼光搜寻每一盏灯,为黑暗的角落里燃起一些亮光,让夜的心也闪闪亮。
星子在我的眼中格外明亮,正因为月光太过朦胧,就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没有墙的阻隔,但总会有距离。
可能是因为很多人都孤独,才会在文字里游弋,有些人想在诗里燃起一团篝火,让精神从此不再孤单。有些人迷失在现实的森林里,想写一条心路,诗是黑暗里的眼睛,顺着它走下去,也许会遇见桃花源。有些人把思念铺展,让天涯不再遥远,把心上的人写在字里行间,用一个名字锁住春秋。
一直不明白,人们为什么喜欢写诗?写出的诗根本没有一点用处,不能吃喝,不能售卖,最多是,一些优秀的诗人,能给后世留一些字句,可瘦成风的时间有可能会淘汰一个时代的思想,但人们总在写诗,可能是想给苍白的生活里浇灌一些色彩吧。
终于,我在雪莱的《诗辨》节选里找到了答案。
“今天,在自私自利原则的作用下,外在资料的积聚已超出了人类内在的天性能够吸收这些资料的能力,因而,人类从未像今天这样迫切需要诗的修养。对于赋予肉体以活力的精神而言,人们的身体变得过于笨重、庞大了。诗的确是神圣之物。它既是知识的圆心,同时又是知识的圆周。它是包含了一切科学而所有的科学又都要涉及的东西,是一切其他思想体系之根和花朵。它既是萌生出万物的胚芽,同时又是使万物生色的装饰。”
他说的多好啊!诗是思想体系之根的花朵,是萌生万物的胚芽,是万物生色的装饰。
我的诗才刚刚萌芽,还没有长成诗真正的样子,但它却是离我心灵最近的心语,我喜欢写诗,也喜欢建筑美,我要用诗搭建美好的心情,即使写诗没有价值,也能为我的人生里植一树时间的玫瑰。
我们需要诗,生活更需要诗的滋润,我想让诗的韵律跳动在灵魂的音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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