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在冀中乡村,清晨在无边的大地上常看见雾的飘游、雾的散落。看雾是怎样染白了草垛、屋檐和冻土,看由雾而凝成的微小如芥的水珠是怎样湿润着农家的墙头和人的衣衫、面颊。
后来我在新迁入的这座城市度过了第一个冬天。这是个多雾的冬天,不知什么原因,这座城市在冬天常有大雾。在城市的雾里,我再也看不见雾中的草垛、墙头,再也想不到雾散后大地会是怎样一派玲珑剔透的景象。
城市与乡村的不同,也包括诸多联想的不同。雾也显得现实多了,雾使你只会执拗地联想起包括猪皮在内的实在和荒诞不经。城市有了雾,会即刻变得不知所措起来。路灯不知所措起来,天早该大亮了,灯还大开着;车辆不知所措起来,它们不再像往日里那样神气活现、煞有介事,大车、小车不分档次,都变成了蠕动,城市的节奏便因此减了速;人也不知所措起来,早晨上班不知该乘车还是该走路,此时乘车大约真不比走路快呢。
我在一个大雾的早晨步行着上了路,我要从这座城市的一端走到另一端。我选择了一条僻静的小巷一步步走着,我庆幸我的选择,原来大雾引我走进了一个自由王国,又仿佛大雾的洒落是专为陪伴我的独行,我的前后左右只有不到一米的清晰距离。原来一切嘈杂和一切注视都被阻隔在一米之外,一米之内才有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气派,这气派使我的行走不再有长征一般的艰辛。
我开始稀奇古怪地走:先走他一个老太太赶集,脚尖向外一撇,脚跟狠狠着地,臀部撅起来;再走他一个老头赶路,双膝一弯,两手一背——老头走路是用两条僵硬的腿去找平衡;走他一个小姑娘上学,单用一只脚着地,转着圈儿走;走他一个秧歌步,胳膊摆起来和肩一样高,进三步退一步,嘴里得念着“呛呛呛,七呛七”……
我在大雾里醉着走,直到突然碰见一个迎面而来的姑娘——你,原来你也正踉跄着自己!你是醉着自己,还是疯着自己?感谢大雾使你和我彼此不加防备,感谢大雾使你和我都措手不及。只有在雾里你我近在咫尺时才发现彼此,这突然的发现使你和我无法立即停下来,于是你和我不得不继续古怪着擦肩而过。你和我都笑了,笑容都湿润,都朦胧,宛若你与我共享着一个久远的默契。从你的笑容里我看见了我,从我的笑容里我猜你也看见了你。刹那间你和我同时消失在雾里。
当大雾终于散尽,城市又露出了本来的面容,路灯熄了,车辆撒起了欢儿,行人又在站牌前排起了队。我也该收拾起自己的心思和步态,像大街上所有的人那样,“正确”地走着,奔向我的目的地。
大雾里的我和大雾里的你却给我留下了永远的怀念,只因为我们都在大雾里放肆过。也许我们终生不会再次相遇,我就更加珍视雾中一个突然的非常态的我,一个突然的你。我珍视这样的相遇,或许还在于它的毫无意义。
然而意义又是什么?得意忘形就不具意义?人生又能有几回忘形的得意?
你不妨在大雾时分得意一回吧,大雾不只会带给你实在的记忆,大雾不只会让你悠然地欣赏屋檐、冻土和草垛,大雾其实会将你裹挟进去,与它融为一体。当你忘形地驾着大雾冲我踉跄而来,大雾里的我会给你最清晰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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