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迎接2011年元旦的活动别出心裁,“万人唱红歌”,不但政治气氛浓厚,还很有点艺术氛围,其影响力虽然暂时不及老牌子的维也纳新年音乐会,至少在全中国居于了“前茅”,成为了各大小媒体争相报道的“新闻”,确实不简单。鄙人作为一名音乐爱好者,先父又曾经在艰难的抗日战争时期求学于重庆的国立音乐院(理论作曲系),因而与重庆及其音乐活动也算有点缘,所以我自当对“唱红歌”表示大力支持。听说唱的红歌中包括有一些“文革”中流行的革命歌曲,那我不妨也以那时候的革命语气来支持一把:“向重庆学习,向重庆致敬,坚决支持重庆的一切革命行动!”
我支持重庆“唱红歌”,除了上述的“缘分”,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对歌曲本身的兴趣。众所周知,大多数歌曲分为两个部分,即旋律和歌词。从音乐艺术的角度考量,衡量一首歌曲的最大价值和水平高低的,同时也最能使不同民族的人民群众都喜闻乐见和广泛传唱的,应该是它的旋律。伟大领袖在《矛盾论》里讲述过“矛盾的主要方面”,具体到歌曲而言,旋律就是它的“主要方面”。歌词当然也非常非常重要,尤其是那些负有教育宣传使命的革命歌曲或曰“红歌”,之所以被选中,往往就是根据歌词的“革命性”,这也符合伟大领袖在《矛盾论》里的又一表述“矛盾的主、次方面的转化”。比如遐迩闻名旋律优美无比的《茉莉花》,在国际上几乎成了中国的代表(例如广州亚运会开幕式),只是因为歌词不大“革命”,所以始终进不了“红歌榜”。其实,很多红歌在“政治第一”的前提下,也尽量讲究了艺术性即旋律动听,也可以非常吸引人感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堪称中国的“第一红歌”,还有世界第一红歌《国际歌》,以及重庆人排队高唱的《长江之歌》、《下定决心》和《团结就是力量》等等,其旋律都极其优美、激昂,纯粹从艺术看,都不愧是第一流作曲家的上上之作。真的!
无论歌曲的“颜色”是哪一种,旋律都应该是它的灵魂。在这一点上,音乐家和政治家基本上都没有“异议”。咱们不少人都熟知列宁为纪念《国际歌》的词作者欧仁·鲍狄埃逝世25周年曾经写过的那段话:“一个有觉悟的工人,不管他来到哪个国家,不管命运把他抛到哪里,……他都可以凭着《国际歌》的熟悉的曲调,给自己找到同志和朋友。”(《列宁全集》第36卷209—211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这话就很有意思,本来“表扬”的是词作者,但给予最高评价的却是曲调(旋律)。这说明列宁也认同旋律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即使在政治性极强的“红歌”中,旋律的作用也是大于歌词的。所以有些音乐刊物给一首歌曲的曲作者和词作者发稿费“半斤对八两”,我以为是不大符合伟大的马列主义的,是犯了“平均主义”的错误。当年“四人帮”对“无标题音乐”极为痛恨,大肆批判了一通,又无可奈何,因为这种“音乐”没有歌词,要抓住“把柄”很不容易。这又说明在政治运动中,旋律比歌词相对“安全”得多。
歌曲旋律的另一个特点是非常“稳定”,很多著名“红歌”的歌词都有改去改来的折腾经历,其旋律却连半个音符都不曾动过。这说明在我们伟大社会主义国家里有人认为无比“保险”兼绝对正确的红歌歌词,它们所宣扬的理念也并非一直都可以认为很正确很伟大。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例,它的歌词就曾经被正式或非正式地大改了若干次:“文革”初期词作者田汉被打为“黑帮”,于是各地争相修改国歌歌词。1967年5月广东大埔县组织专人修改的定稿开头就是:“起来!忠于毛主席的红卫兵,把我们的血肉,筑成中国的反修长城!”虽然上头没有采用,但国歌的原歌词也不唱了。到了1978年3月,全国人大正式批准对国歌歌词进行修改,开头又变为了:“前进!各民族英雄的人民,伟大的共产党领导我们继续长征。”到了1982年12月,全国人大又再次决定国歌歌词恢复原貌(《学习时报》2009年9月29日)。还有著名的《我们走在大路上》,歌词也改动过。又比如这次重新唱出的《下定决心》,歌词的政治性当然极强极好极那个,它宣传的“不怕牺牲,争取胜利”(《重庆晚报》2011年1月1日),当然很革命很没有问题。但假如光唱这个,同时没有其他的先进理念引导和正确的制度保证,“个别时候”越是“不怕牺牲”,其“争取”来的“胜利”就可能越可怕。比如“文革”当中我的“个别”初中同学(“红卫兵小将”)在这首“红歌”的鼓舞下去参加残酷的武斗,一边高唱“下定决心,不怕牺牲”一边攻打另一派的同学,结果造成了惨重的伤亡。当然,现在不是“文革”了,现在各方面都是很正确的。但如果在中小学校传唱这首“战斗歌曲”,传唱后不加解释,别的没有什么不妥,我只担心会不会在部分学生中产生某种误解。因为很多地方已有明确规定要尽力防止未成年人“牺牲”,不主张他们去随便“牺牲”。《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不得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抢险、救灾等应急救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动员、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救火、救灾、防洪等可能危及其人身安全的活动。”而“不怕牺牲,争取胜利”与这些《条例》有没有冲突,我实在还不怎么拿得稳。
前面说过,我坚决支持“唱红歌”,除了我的思想一贯比较进步和革命,还有一个原因是我感觉它们的音乐“好听”,很多都出自杰出作曲家之手,旋律的整体艺术水平远远超过了现在那些无病呻吟苍白无聊的流行歌曲。应该说流行歌曲的旋律也有好有差,好的如《军港之夜》、《外婆的澎湖湾》、《阿里山的姑娘》等等,我是百听不厌百唱不厌。差的那就太不敢恭维了,不幸现在却占据了歌坛的“主流”,其旋律简直就如白开水,不要说什么“作曲家”,任何一位学习过简谱的高中学生都可以“写”出来,而且可以一首接一首地不停“推出”,要多少有多少,只是无人记住,更无人传唱。我以前发过誓,与其领教这种毫无半点艺术水准的所谓“歌曲”,我宁可听“红歌”。虽然有个别“不明真相的群众”对红歌的词不大感冒,认为其中“阶级斗争”的味道太浓,或个人崇拜太厉害,与时代不合拍,但毕竟,它们的旋律,总还是好听的音乐,而且往往还是相当好听的音乐。文艺作品里这种一部分内容出色另一部分内容水平不高的现象并非歌曲才有,比如有些长篇小说的结构不错,语言也生动,人物形象却站不起来,不可信,但照样出版发行,也有人喜欢看。对“个别红歌”我们也不应当求全责备,不能因为它们的歌词有点那个就连精彩的旋律也一并“谢绝”了。
阅读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