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刀的初次印象,来自小时候所听的刘兰芳的评书《岳飞传》,岳云的好基友关铃,使一把青龙偃月刀。“青龙偃月刀”这五个字从刘兰芳口中说出,其节奏,其气势,对于少年的我来说,具有一种无法抗拒的夺人魅力。后来才知道,所有姓关的武将使的都是青龙偃月刀,这把刀传自他们这个家族的第一位名将:关羽。
除此之外,我对刀的印象就很一般了,尤其不能接受一种“金背砍山刀”。“金背”二字,就像暴发户手上戴的大金戒指,上面刻着个“发”字,“砍山”二字又显得是只知道用蛮力的莽汉所为。“立劈华山”这种全靠力气与刀锋之利的招式,太不飘逸潇洒,基本谈不上什么艺术性。
使刀的武将,作为正面角色,一般是强调其威武。与大刀相匹配的相貌,多是三绺或五绺长髯。关羽就不用说了,《水浒》里的大刀关胜,美髯公朱仝,《说唐》里的大刀王君可,走的都是这种威武路线。其气质不涉英俊与否。
风靡万千青少年的白袍小将的武器标配是枪:马超、罗成、杨延昭、高宠、杨再兴等,他们共同的特征是白盔白甲白袍白马,枪法超群,英俊非凡,一般都性格骄傲、遗世独立,但又万千宠爱集于一身,尤以罗成为典型。他们的气质跟威武也不是一回事。
我对刀的印象的改观,来自现代武侠小说。现代武侠小说的世界,与传统的《说唐》《说岳》等评书性质的世界相比,完全不同。后者是“将”的世界,将是国家社稷的重要支撑。将需要马的支持,将与马与兵器,是一个三合一的装置,缺一不可(步将除外)。对于这个三合一装置的描述,最酷的莫过于“于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孟子说“虽千万人,吾往矣”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没有马,这种描述就是不可想象的(金庸写乔峰在聚贤庄一战用到这句话,只是气势上的移用而已)。绊马索这种工具,为的就是从马下手,破坏这个三合一的装置,让这个装置失效,杜甫诗云“射人先射马”也是这个意思。武侠的世界则是国家系统之外的江湖。武侠的世界里没有马(作为交通工具的马除外),作为作战装置之一部分的马被主体的轻功所替代。
我们还是说回刀。
把马置换成轻功的武侠系统里,刀基本上是仅次于剑的一种武器。在传统评书系统里与马相配的长(大)刀,被与人的身体相配的短刀所取代。
刀的使用方法一般而言有两种,一种是面对实体,战胜实体,其基本的招式是“切割”。这是以自我为主,不管对象是什么,都只管一刀挥出,所谓“一刀切”。就此而言,刀刃的锋利是必须的,所以,就有人追求宝刀。宝刀,直白地说,就是极其锋利的刀,吹发立断是检验宝刀的常用方法,著名的例子是《水浒》里的“杨志卖刀”。而对挥刀速度的强调,则是用主体的力量来换取客体的锋利。武侠系统里的刀客,一般都不追求客体——刀的锋利,而只追求挥刀的速度,这是对主体的无限强调,是主体的自我要求,属于福柯说的“自我的技术”。这有点像初学降龙十八掌的郭靖,不管对方是什么招式,都是一招“亢龙有悔”。金庸写“九阳真经”的要诀时也说,“他自狠来他自恶,我自一口真气足”。这都是只强调自我的技术,而不管客体(对象)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把对刀的这种使用,称为自我的技术之刀。
另一种对刀的使用,来自庄子的庖丁。庖丁也许是中国最早的名刀客,他的刀是解构之刀,用让·波德里亚的说法就是“完美的分析”之刀:“这把刀随着分析思路而行动,它不切割这头牛占据的空间,它依照节奏和间隙的内在逻辑组织而行动。它之所以没有磨损,这是因为它没有要求自己战胜一种骨与肉的厚度,一种实体……这里是在分解一个身体……这种操作……不是力量关系的经济学,而是交换结构的经济学:刀和身体相互交换,刀在陈述身体的缺失,并且通过这种方式本身,依照身体的节奏解构身体。”这种刀法以客体为中心,需要认识客体,分析客体,因应客体,从而解构客体。
庖丁的刀法在现代武侠文本的刀客体系里没有传人,倒是《笑傲江湖》里令狐冲跟风太师叔学的独孤九剑的剑法,与之差堪类比。独孤九剑也是分析之剑,是解构之剑,是以对手的招式为分析对象的剑法。“破剑式”“破刀式”“破枪式”“破掌式”等九剑,所谓“破”,就是分析与解构。
现代武侠文本系统,对于刀法的想象与陈述,几乎都集中在第一种。拔刀、出刀的速度几乎是评判一个刀客是不是高手的唯一标准。《边城刀声》里的傅红雪,光是拔刀的动作估计就重复训练过数十万次,而且是童子功,从小就苦练,成名之后,拔刀仍然是每天的功课。到了《天涯·明月·刀》里,燕南飞要对付傅红雪,也学样练拔刀,但就像成人学钢琴一样,晚了。(吴宇森《英雄本色》之二里,发哥与戴墨镜的对手比拔枪——手枪,是拔刀的翻版与移植。)张彻的《新独臂刀》里,姜大卫最后为好友狄龙报仇,同时也是为自己报仇,杀了自命仁义大侠的谷峰,靠的也是速度。徐克的《断刀客》里,定安与飞龙比刀时,秋风扫落叶般令人眼花缭乱地出刀,配上嘴里rap一样的“太慢了太慢了太慢了太慢了再快点再快点再快点再快点”,几乎比埃米纳姆的MV还刺激人的肾上腺素。
古龙的小说《圆月弯刀》里,那柄“圆月弯刀”刀身上刻的“小楼一夜听春雨”,则是围绕“刀”这一能指讲述一对男女的爱情故事,倒与刀法有些疏离了。这七个字,来自陆游的诗《临安春雨初霁》,后面一句是“深巷明朝卖杏花”。
所以,最鬼魅而飘逸的刀法之精髓,终究还是一个“快”字。《聊斋志异》里这样写快刀:
“明末,济属多盗,邑各置兵,捕得辄杀之。章丘盗尤多。有一兵佩刀甚利,杀辄导窾。一日,捕盗十余名,押赴市曹。内一盗识兵,逡巡告曰:‘闻君刀最快,斩首无二割。求杀我!’兵曰:‘诺。其谨依我,无离也。’盗从之刑处,出刀挥之,豁然头落。数步之外,犹圆转而大赞曰:‘好快刀!’”
零度的剑
在少年时代的信息接受记忆中,至今印象依然深刻的两种兵刃,一种是锤——《岳飞传》里的八大锤,《说唐》里隋朝第一条好汉李元霸和排名第三的裴元庆比锤(小学时看《兴唐传》,李元霸没出场前,宇文成都的御赐称号曾让我神魂颠倒,我曾让同桌在我额头到鼻梁处用灌了“鸵鸟牌”炭黑墨水的钢笔写下“天宝将军第一名”七个字),都是令人心旌摇荡的情节;另一种就是剑,具体地说是一口宝剑,这口宝剑的主人是黄凤仙。在那个遥远的聆听刘兰芳播讲的评书《杨家将》的傍晚,这口宝剑在当晚的评书结束后相当一段时间,都留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
如果说刀坦率豪爽,锤霸道蛮横,戟阴骘自负,那么剑真称不上有什么鲜明的性格。也许只是它太完美了,无论从形式,材料,还是从气质上来说,剑都是兵刃中的贵族。没有哪种兵刃像剑这样有那么多瑰丽而近于神话的传说:干将莫邪传说的再演义版本说干将为楚王炼剑,三年不成,最后莫邪跳入炼剑炉,终于成就雄雌两把绝世之剑——似乎也只有剑,才值得人们去书写和演义这样的传奇。在传统文本中,被一而再再而三地人格化、仪式化的兵刃,也唯有剑而已。
剑有那么多神秘高冷的名字,其实就是它被人格化的直接证据,除上面我们提到的以炼剑人的名字命名的干将、莫邪外,还有湛卢、鱼肠、太康、巨阙等等,都有着不凡的身世与举世无双的气质。(刀的名字和性格的文艺色彩则几乎全来自当代武侠小说作者古龙,但其小说中令人印象深刻且成为数代江湖豪杰命运与爱情所附着的能指的,似乎也就一把“小楼一夜听春雨”而已,而且这种名字无论如何也入不了正史,只能流传于江湖。)
古龙对刀的性格与文艺气质的塑造,主要在于他塑造了一干有着文艺气质的用刀的江湖人物,傅红雪当然是其中最耀眼的一个,尔东升主演的《三少爷的剑》里,谢小峰在寻求医治的途中被一砍柴的樵夫搭救,问对方姓名的时候,对方说:“当年我带刀的时候,叫傅红雪。”
只有剑,与那么多盖世英雄的性格与命运紧紧相系。
剑也许是最完美的一种武器。它的对称的形式,它的相对于手臂和身高的妥贴长度,它的宽度,它相对于人的手臂(身体)力量的重量,几乎在每个指标的考量上,剑都堪称完美。现存历史最久的名剑越王勾践剑,剑身长55.7厘米,宽4.6厘米,柄长8.4厘米,重875克,在尚属青铜的时代,这样的剑的形式已经接近完美。
虽然号称“短兵之祖,百兵之君”,但实际上剑很早就摆脱了实用的功能,因为它确实不实用。它不像长枪那样可以控制与对手的距离,从而兼顾攻击和防守;也不像刀那样朴实经用(我们在《水浒》里常见到朴刀这种称呼),武松在鸳鸯楼杀了十几口人之后,刀口都卷了,要是换成剑,这样的场景风格会立刻变得很古龙。剑更不像锤那样,靠重量磕飞对手兵刃以让对手失去攻击能力为取胜手段,更不像戟、钩这样的兵器带着各种心机。
剑有难度极高的使用方法。邵氏老电影《叛徒》里借主演陈观泰之口说:“剑有双刃,中部有脊,刃薄易损,故不可生格硬拦。剑之为用,全在数寸剑锋,必须全力贯注于此,才足以称为剑术。”正因如此,在所有的兵刃技术上,剑术是最讲究的。武侠小说里,除了蛤蟆功、降龙十八掌、乾坤大挪移等各种各样的独门功夫外,剑术也许是武侠小说作家最可发挥想象的一个领域,在武侠的江湖世界里,名家剑术就相当于如今风行全球的法国(西方)理论,西门吹雪与叶孤城在紫禁城的巅峰对决,其美学精神的规格只有剑才当得起。而《笑傲江湖》里的“独孤九剑”,则不由得让我想到罗兰·巴特的写作观,可以拿“独孤九剑”与“写作的零度”相对比吗?我们来看一段金庸对令狐冲使用“独孤九剑”的描写:
“令狐冲眼见对方剑法变化繁复无比,自己自从学得‘独孤九剑’以来,从未遇到过如此强敌,对方剑法中也并非没有破绽,只是招数变幻无方,无法攻其暇隙。他谨依风清扬所授‘以无招胜有招’的要旨,任意变幻。那‘独孤九剑’中的‘破剑式’虽只一式,但其中于天下各门各派剑法要义兼收并蓄,虽说‘无招’,却是以普天下剑法之招数为根基。那人见令狐冲剑招层出不穷,每一变化均是从所未见,仗着经历丰富,武功深湛,一一化解,但拆到四十余招之后,出剑已略感窒滞。他将内力慢慢运到木剑之上,一剑之出,竟隐隐有风雷之声。”
很多剑法,不管是辟邪剑法,还是两仪剑法,都是在创作一种独树一帜的风格,深刻提炼一种经过反复印证的系统理论。在用这类剑法对敌时,初学者很容易沦为理论的机械阐释者,高手则可以自如引用,用理论针对世界现象与社会问题,写出一篇篇文章。独孤九剑不是这样,独孤九剑并没有建构系统的理论,它毋宁是一种句法。所以令狐冲在跟任我行比剑时,其实是在写诗,而他跟小师妹自创的冲灵剑法,则相当于一种青春抒情散文,估计风格有点像十年前的安妮宝贝。果不其然,金庸接下来的描写几乎就是文学批评了:
“‘独孤九剑’是敌强愈强,敌人如果武功不高,‘独孤九剑’的精要处也就用不上。此时令狐冲所遇的,乃是当今武林中一位惊天动地的人物,武功之强,已到了常人所不可思议的境界,一经他的激发,‘独孤九剑’中种种奥妙精微之处,这才发挥得淋漓尽致。独孤求败如若复生,又或风清扬亲临,能遇到这样的对手,也当欢喜不尽。使这‘独孤九剑’,除了精熟剑诀剑术之外,有极大一部分依赖使剑者的灵悟,一到自由挥洒、更无规范的境界,使剑者聪明智慧越高,剑法也就越高,每一场比剑,便如是大诗人灵感到来,作出了一首好诗一般。”
与高手用剑法写诗这种规格可以相配的另一个关于剑的小故事是这样的:据说陕西省博物馆有一把汉代宝剑,在被发掘出来的时候,有块大石压住剑身,剑弯曲着,很可能它在地底下泥土中保持着这种弯曲的状态已近两千年,一俟考古人员把大石移开,剑身立刻“腾”地绷直。
枪无声
詹姆逊说,每一种文体都是一种意识形态,或者具体地说,小说、诗歌、戏剧等的写作者在写作时调动的意识形态机制是不同的。这里说的意识形态并非我们通常以为的国家层面的政治意识形态。这么说吧,它可以是一种较稳定的认知习惯、观念态度、情感状态和表达习惯。说到表达习惯,就涉及到文体,概言之,不同的文体首先就体现在不同的文学体裁上。比如说,写小说跟写诗歌,就来自于不同的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也体现在写作者的个人气质与行事风格上。萨特论小说时说的“一种小说技巧总与小说家的哲学观点相关联”,表达的是同样的意思。
比如波德莱尔、兰波、拜伦、李白等,这些写诗的,多多少少都有点放荡不羁。波德莱尔在诗中更是首先为我们贡献了“浪游者”(flaner)这个形象,经过本雅明的阐释,这个形象更成了西方现代主义文学史上流传至今的经典。兰波在彼时的法国诗坛爆发了两年之后,干脆连诗都不写了,直接搭“醉舟”浪迹天涯去了。拜伦就不用说了,李白也是“一生好入名山游”。总而言之,不管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写诗的人都有点漂泊和游荡的风格,都带有波希米亚的气质。写小说的就不一样,想想托尔斯泰、哈代、福楼拜、福克纳、莫言吧,都是老老实实待在一个地方,实在不如写诗的潇洒。
而在兵刃的世界里,我们完全可以移植上面我们说的这一理论:每一种兵刃都有着自身的意识形态,而用不同兵刃的人性格特点与精神气质,显然也都各自有别。枪所代表的意识形态,可以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白袍小将。
古代历史演义故事里使枪的人物,有相当比例会以白袍小将的形象出场。白袍小将需要符合几个条件:年轻、英俊肯定是必备选项,兵刃最好是枪,并且穿白色战袍。
《杨家将演义》里,力杀四门之后的杨七郎,盔飞甲歪,人困马乏,眼看就要伤在辽国大元帅韩昌的三股叉下,这时“从对面奔来一骑战马……马上一位白袍将军,手端金枪,眨眼工夫到了韩昌近前,说时迟、那时快,正好韩昌大叉要扎七将军的时候,这个人马到近前,用大枪‘当’往外一磕,大叉被磕开了。然后一抖大枪,‘噗噗噗’扎了三枪。韩昌吓坏了,一扭头,‘呛啷’一声,左耳金环被穿掉了。韩昌魂都要吓飞了,带马观看:见此人身高八尺,金盔金甲素罗袍,白龙驹,蟠龙金枪,双眉倒竖,二目放光,鼻似玉柱,牙排如玉,一表人才”。这是当代流行度比较高的刘兰芳评书版的白袍小将。但白袍小将作为一种审美形象的传统最晚也是从明人开始的。
《三国演义》里,使枪的最有名的当然是常胜将军赵云和锦马超。赵云是常山人,在今天的石家庄附近,燕赵自古多慷慨悲歌之士,但人们似乎不怎么把赵国男子跟英俊联系起来。马超是西凉人,在今天甘肃一带,汉胡杂处,想必带点高鼻深目的人种气质,应该属于英俊类型的。今天中国的导演找英俊型的演员,一般也都把目光放在东北、新疆、陕甘一带,看来这几个地方是有美男子传统的。《三国演义》第十回,写马超出场:“言未绝,只见一位少年将军,面如冠玉,眼若流星,虎体猿臂,彪腹狼腰;手执长枪,坐骑骏马,从阵中飞出。”从身材到肤色到体型乃至目光,应该是极具有代表性的白袍小将形象了。
如果要在白袍小将这个审美形象序列里,找一个能略胜马超一筹的,估计就是隋唐演义里的罗成了吧。俗话说,锦马超,俏罗成。而对罗成作为白袍小将魅力的描写,是通过女性敌将马赛飞一对阵就动了春心来确认的。不幸的是,她紧接着就认识到了白袍小将武力值的那面。
年轻,英俊,武力值高,(所以)骄傲,偏爱高冷的白色。最重要的,是使枪。无论从武力值还是从形象上说,枪与白袍小将几乎都算是二位一体,古龙常写到的人物形象就是“像标枪一样站立”。
首先,枪不像刀那样把威慑力摆在脸上,也不像锤更多依赖于力量。枪是含蓄的,其伤人在于一点;枪是全神贯注的,枪扎一条线;枪是难练的,它的进攻方式只有一个动作:扎。但这个动作需要练一辈子,它对速度、角度与距离的控制都要求极高。常言说月棍年刀,意思是练棍只要有把子力气,一个月就差不多了,刀需要一年可以有成,枪则是一辈子的功夫。《兴唐传》里雄阔海仗着块头和力气,一条棍也混到了第四名好汉的地位,但碰到排名第一的李元霸一点用没有,棍被震得不知踪影之后,坐地大哭,后悔自己当初没跟师傅学枪。但他根本不是枪的性格,形象上更与白袍小将没有关系。
使枪的白袍小将正是标准的弗洛伊德的菲勒斯。枪扎一个洞,菲勒斯的对应形象是“像标枪一样站立”,而其对应的目标,正是找到或创造一个洞,一种“无边的空虚”,用法国作家瓦莱里更高级的说法,则是“神明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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