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一大早就定下了这个写作计划,是个不怎么轻松的主题。在送儿子上学返回的路上,我走得很慢,我一边走着,一边酝酿着情绪。这种情绪很复杂,我没有信心能准确地表达它,我唯有借助情绪的自我生长催生点灵感来。我今天要写一个人,一个我心目中的老实人。
他,高大、英俊。他,深色的皮肤、高挺的鼻梁和分明的轮廓,他是个无可争议的美男子。有人说他像古天乐,有人说他像金城武,有人说他像古巨基,他是一个长着一张明星脸的人。我称呼他小周,他称呼我尹总。是的,我们曾经是同事。
17年前,他刚好20岁,被我招进了公司。这个说法并不准确,那时候我还没有成立公司,公司真正成立是几个月后的事情了。从此,我和小周开始了长达十年的老板与员工的关系。如今,回忆起曾经的点点滴滴不禁令我感概万千。
他刚来公司没几个月就害了场大病,据说医药费花了近万元。他嫂子认为这是工伤,需要公司承担部分医药费,我给了他们几千块钱,具体情形我也记不准确了。其实我和他都很清楚,他这个病是早就有的,和工作并没有关系。我考虑到他刚参加工作就遇到这样的不幸,我也不能袖手旁观呀。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我无论如何严厉地批评他,他总是默默地受着,即使偶尔分辨几句也显得那样的谦恭。他待人接物谦逊有礼,对待工作一丝不苟、任劳任怨,经常是第一个来上班的和最后一个下班的。我们虽然是老板和员工关系,但在我们心里彼此早已是亲人了。那些年,我每次打电话回家,母亲总会问我一句:“小周还在你那里上班吗?”我说在的,母亲接着说:“小周是个好孩子,你要好好待他呀。”我说好的。
我的公司一直没什么起色,我却经常在他面前描绘我自己都不相信的蓝图。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信,但他一直就这么跟着我干了整整十年。有段时间,公司就我和他,一个老板一个员工,不可谓不凄清。那些接触过他的老板都夸我找了个好员工,我今天要说的是,他是一位被老板耽误了的好员工,我对他充满着无限愧疚。我曾经说过,我这一辈子凭良心做事,我没有主动伤害过任何人,但我的确间接地害了小周。
我们虽然很亲近,但我们工作之外的交流却很少。我曾试图探究这么多年他对我不离不弃的原因,我总觉得和当初那几千元医药费有关系。这让我想起了《资治通鉴》里的一则故事:“战国名将吴起为一名普通士兵吸毒疮,这件事被士兵的母亲听到后,她却哭着说:‘我儿子要死了!’原来吴起以前也帮这士兵的父亲吸过毒疮,此后他父亲在战场上从未退缩过,直至战死沙场。这位母亲哭泣的原因,大概是怕她儿子步了他父亲的后尘。”
前几年,公司的确看不到前景了,我只好劝他另谋生路了。临别时,他不无感慨地对我说:“尹总呀,当初曹总和杨总的起点比你还低,在业务上,他们也常常向你请教,可最终他们都成了大老板,你却还在为生计发愁。”我真切地感受到了他的不甘,其实我又何尝心甘呀。我常扪心自问:小周把人生最黄金的十年给了我,而我又给了他什么呢?
后来,我听说他弄了个炒粉摊子。他每天起早摸黑,还要时刻提防着城管来抢摊。他是个能吃苦的人,但我很难想象他竟然能吃这样的苦。后来他租了个固定摊位,生活也慢慢稳定了下来。不成想,天有不测风云,他又一次病倒了。他只好带着两个孩子回老家养病去了,留下妻子继续在广州出摊。他在家静养了两年多后,病情终于有了好转,他又寻思着找点事情做。在朋友的带动下,他做起了水电安装业务,听他说那也是个苦力活。他妻子也回到了县城,搞了个卖炸串的摊子。我虽然很少和他联络,但偶尔也会翻看下他的朋友圈,得知他一切安好,我心里格外踏实。
昨天,我们终于重逢了。他,黑了很多;他,也瘦了很多。我刚见到他那一刻,我内心是颤抖的,若不是事先知道他来,我根本不敢认他。这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笔下的少年闰土和中年闰土来,7年前的他和现在的他,仿佛跨越了半个世纪。那饱经风霜的面庞,看上去比我还苍老,那个曾经的翩翩青年早已无了踪影。
我们去了一家茶馆,我要他点单,他只点了个南瓜粥。他解释说,他得了一种慢性病,很多东西吃不了。他接着说,这种病需要长期服药,而且只能在家静养不能外出工作,这次来广州就是来买药的。我和他聊起当初公司错失的种种机遇,他淡淡地说:“各安天命吧。”他接着说,命运似乎总在捉弄他,每次事业刚刚有点起色的时候,不幸的事情就会不期而至。老舍在《哭白涤洲》一文里曾写道:“老天欺侮起来好人没完!”我今天也想说一句:“老天欺侮起来老实人没完!”
分别那一刻,有种酸楚从我的鼻腔向上生长,一个劲地往我眼眶里涌去,我眼眶里竟然不知不觉地噙满了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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