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是我的秘密,只有我和我的输入法知道。 很多时候我觉得那些关于青春的记忆是在对他膨胀起来的喜欢里枯萎的。很多时候的选择会因为长时间的陪伴所形成的的惯性不约而同。 我不知道有一天她会回来,我会离开。心里总是想着他会不会感激这么久长情的陪伴和我有点喧闹却有所隐瞒的付出。然后对我说他也喜欢我,哪怕一点短暂的时光他的心跳附和着的是我的呼吸。或者,他拉拉我的手,扯扯我的衣角,让我走的慢一点,陪他坐着谈谈今天的球赛。 有些人平凡的就像是柏油马路上一颗石子。 他看着我吃饭的时候我总是吃的很害羞,他就那么不避讳的看着我,于是我把我吃了一半的饭放下了,跟他对视。他瞧瞧我的怂样,忍俊不禁,说继续他喜欢看。 我拿起沾满油的不锈钢勺子把碗里的饭不停的翻搅,弄得像一碗猪食,推到他面前,说吃给我看看,看你怎么把猪食吃成珍馐美味。 他皱着眉头对我说混着口水的猪食猪都不愿意吃。 我经常教育他应该去尝尝便宜的平民美食,而他总能细嚼慢咽的看我把小资餐厅的佳肴吃成成五毛钱的炸串。 不是每个人都会相信这个世界上阴差阳错的缘分,我就是其中之一,我也是众多喜欢他的女生之一,而他恰巧不讨厌我,而他恰巧在没带饭卡连一碗12块的馄饨都无法支付的时候遇到我,我恰巧也要了一碗和他一样的馄饨,帮他付了饭钱。我以为这是缘分。
我们像是被迅速催熟的豆芽,从以前的点头微笑到后来的腻在一起。时间很快。我们在一起很大一部分在吃饭,余下的是看电影,聊球赛。 我说林楠木你为什么不找个女朋友,需要我推销自己吗? 他叠着腿坐在电影院的椅子上,当时放的电影叫《画壁》,我也不知道我们为什么会那么无聊的选择去看那样一部电影,他说,我愿意花五十块陪你看这个电影就真的认为你值得拥有。 他始终不认为我是他女朋友,我懒得自欺欺人。我对他的了解只停留在喜好,长相和审美。他不讨厌我,而我起码算是一个跟班。 人总是热爱着看不到的东西。 比如,楠木。 他喜欢的姑娘在他初三的时候拖着六个箱子去了美利坚,她奔赴她的前程,而他没对她说他的喜欢,但是他说等她回来告诉他一个秘密。 楠木很少对别人承诺,或者说楠木除了那个承诺之外再没有对谁说过什么。 包括我,即使我跟他混在一起差不多三年,他也没有对我说半句承诺。 我说林楠木你的名字多木,所以你整个人就是一条好看的木头,那么多人喜欢你,你看得到,而你却总去怀念你看不到的人,三年了渺无音信的她或者已经回来,或者再也不会回来,你不要再等了。 日子久了,我懒得开导他,习惯了和他聊聊天气和那些让我们心跳没有变化的话题,直到她真真正正的,活蹦乱跳的出现在楠木眼前。 那天楠木的短发带着点潮湿气息,脸上的疲惫和兴奋让他有点迷人。 楠木说带我去看看他喜欢的姑娘。 或许真的是他把我当成了他的哥们儿,而我却不是这样的。 很多时候他是我枕头里的棉絮,不管是真实的友情还是杜撰来的爱情都是陪伴我入睡的梦。 楠木在我面前跟那姑娘说出了那个陪伴了他三年的秘密,他喜欢她。 多么感人的一幕,像是偶像剧,我觉得我像是踩了一坨陈年老屎,深陷其中却不知道怎么全身而退。 他像个情窦初开的大男孩,阳光自在。 于是,他最后成了一个我见不到的人。 楠木和她吃饭的时候经常会叫上我一起,他对她说我是他的好哥们,他对我说让我当电灯泡学免费的经验。我看着他俩总是莫名其妙的心酸,有意无意背出楠木的各种喜好和习惯,在那时候我无与伦比的渴望她误会我是个小三,那样我就不用把我喜欢他放在心里当成一个秘密。 三个人吃饭的时候楠木点菜都换了风格,点的她喜欢甜甜的味道,而楠木以前总是说甜食太腻,而我点菜的时候总是点清粥小菜,仿佛喜欢吃酸辣味道的人是楠木而不是我。看他俩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我总是吃的很少,因为不喜欢因为吃不下去,那么拘束。 以前我总是觉得我对他的了解很少很局限,可在那时我才知道原来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可以消化那么久。 那整个暑假我的消化系统都很强大,他们俩的笑和每一次接触都像是一粒沙子藏在我心里,在每个独处的时候咯的我生痛。最后她还是继续回到美利坚,他去了比这里更北的地方,而我去了南方。 他们的距离是相隔十三个小时时差的生活,而我们的生活似乎只有七八个小时的高铁。但是这次的意义不同,表明心迹的十三个小时是跨越白昼的思念和爱情可以战胜的,而我们变的只剩下距离。 距离能产生美也能折磨美而很明显我们属于后者。回忆会拉长,浓度会变淡,似乎没有那么多甜蜜能在铁轨上消耗。 他走的那一天我去车站送他,我说楠木我想你的时候打给你你会不会接我的电话? 他不假思索的说当然。 是永远么?我知道他从来没对我承诺什么但是在那一刻我特别想要一个承诺。 恩。 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给我承诺,那是个他说什么我都愿意相信的时候,但是我不会想到几个月之后我就会在心里骂自己无数遍,别傻了。 就因为他那句承诺,我跟他上了往北走的高铁,上车补了一张站票,看着他的后脑勺,想想我们这些年有的没的的傻逼事儿。我们之间的嬉笑怒骂竟然能连成一段影像,那么快乐那么让人喜欢,两个小时里我觉得他是属于我的,我比她得到的多,他的背影只属于我的回忆。 和他告别竟然用了五个小时多,比任何一次半夜打来闲聊的电话时间都长。我回到这个城市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没有他的城市霓虹再闪亮都比不过我想象的那颗叫作林楠木的星星亮。 一千多个日夜,我喜欢他。似乎战胜了那个高中里所有喜欢过他的姑娘,我披荆斩棘进驻他的生活却不曾预见我败给了一个不喜欢我的他。我们不落俗套的像很多高中时代的朋友一样变的陌生然后不再联系。 我习惯性的把QQ设置成隐身,突然有一天他的头像在闪,我点开对话框原来是求职信息和黄色网站的链接。原来他的号码被盗了。 打开好友列表,原来我对他设置的隐身可见的权限还在。点击右键删除好友,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我和他彻底的没有了什么可以联络的方式。 我很想知道他和她最后到底有没有在一起,但是那最终还是一个我不能知道的秘密。 跟他在一起那么久的后遗症就是很容易把理想的男生变成男闺蜜,很少会对什么人动心,很少会承认自己的难过或者吐露自己的心。因为在内心有一种声音一直在承认我和他曾经在一起过。我会带着身边的男女闺蜜一起去大排档吃炸串吃各种各样的廉价美食,不会顾及嘴角的油渍有没有擦干净,不会顾及左手应该拿刀拿叉,不会顾及我的形象是狼狈还是很不雅。可是天知道我有多怀念那个陪我在餐厅吃饭的大男孩,告诉我清粥小菜的好处,应该怎么去优雅。 南方的夏天很长冬天很潮湿很冷,回家乡过春节的时候路上正在修地铁。路上很堵,我轻轻摩擦干燥的手掌眼睛里却带着湿润;我不够温顺,却喜欢每个清晨午后听一首爵士走一段路;我觉得那是轻松的曲调,压着好听的韵脚,不过是逼仄的我看不到,城市在不断长高,我却唯独喜欢那不到十二公分的身高差和穿格子衬衣的他;世界上总有那么多狗血的奋不顾身,但是很多人却无法抵抗。 大学放假的时候很多高中还在上课,看到路上一对男女在嬉笑打闹,突然很羡慕他们。曾经我们也是这样在路边等车,他总是嘲笑我四十几分的数学卷子和满篇错字的高分作文。我会在他嘲笑的时候卯足劲掐他一下,然后跟他分享一包焦糖饼干。他吃的很少,他不喜欢甜食。 身边有中年阿姨跟身边人说瞧现在的孩子这么小就知道谈对象。 其实,我好想告诉她,朋友也可以如此亲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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