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心翼翼地迈向没完没了的台阶,像一个满载而归的盗贼。我知道,在五月底的午间,于楼梯间弄出响声,极有可能被一扇门里突然探出的脑袋抛出一阵咒骂。五月底六月初,是人心惶惶的高考季,哪栋楼里都有可能住着一位或几位被家人当大熊猫般保护的准高考学生,我能理解家长们紧张的心理,这时段,正好是熬了半宿的孩子见缝插针补个觉的黄金时间,如果因为我沉重拖沓的脚步声和拖拉行李箱的噪声干扰了那午睡,我肯定是不被饶恕的。
当我躬身屈背把这个29寸的铝合金行李箱挪到601室门口的时候,我像端着一锅盛得快要漫溢的热汤,总算端到了餐桌前似的,长吁一口气,把箱子轻轻地搁在门口那泛白的红地垫上,垫子上“出入平安”四个金字的色倒是没败。我终于解放了双手,叉着腰,像老人那般缓缓地捋直身子,让自己调整了一个呼吸,然后,把背上的背包取下,搁在箱子上,一只手扶着包另一只手从裤口袋里取出一把钥匙。
我开门时尽力做到小心、小声,门开到一半的时候,对面的门突然打开了,从那门外悬挂的一道红布帘下探出一个脑袋。我心想,如果他责备我吵了他们家孩子午休,我就说声“对不起”。但对门探出的那个脑袋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我继续旋转钥匙的动作,“咔哒”一声,门开了,我一只手拎着箱子上的背包,一只手提着箱子,斜着身子进屋,用后背关了门。随即,我听到了对门传来的关门声,如回声一般。
我撂下这堆把我累得快吐血的负累后,拉下电闸,打开客厅的空调,顾不上擦汗,直接把自己抛进沙发,摊开四肢。空调的出风口正丝丝缕缕地往外吐着冷气,片刻,空气中荡漾着一股微微的腥气,还好,不是霉味。我住了多年地下室,室内始终是刺鼻的空气清新剂也无法掩盖的霉味。我决定回小城,不仅为了逃避那无法驱散的霉味,更是为了躲避无法摆脱的厄运。实在无法解释的时候,我就想,也许是霉味预示我总是走霉运的。越这么想,我就越发想念小城。
我终于回来了。这房子在小城新老城区交界处的小区,位于一栋多层洋房的顶楼,边户,两室一厅外加一个小储藏室。我离开小城快十年了,回来后发现,小城变化很大,都让我快不认识了。当年我离开小城的始发地——长途汽车站,拆了;小时候我爸带我拉架子车去买煤的煤厂,拆了;我妈常年摆摊的露天菜市场,拆了;我户口所在地的南关派出所,拆了……面对一个被拆解后重建的新城,我于瞬间感到了一种接近窒息的幻灭感,就像九岁那年的夏天,刚刚学会游泳的我,趁爸妈午睡,一个人偷偷跑到护城河边,我脱掉凉鞋,小背心,学着大人的模样,一头扎进了河里。结果,我是被人薅着头发给拽上岸的。很多年过去了,那种在水里将要窒息的感觉,我一直记得。
当我用尽全身力气从那片红河中游近岸的时候,我伸出手臂,“啪嗒”一声,我惊醒了。我探了探身子,坐起来,屈身一看,瓷砖地板上躺着我碎了屏幕的“烂苹果”——那些熟人都管我的手机叫“烂苹果”,这是一款十年前的手机,即便它时常闪跳,速度慢得令人怀疑人生,但我还是一直使着它,偶尔,我还会点开十年前的未接电话,如果时间能回到过去,我一定不会让它们成为红色标志的“未接来电”。
之前我说了,这些年,我一直走霉运。对我来说,最大的一桩倒霉事,就是秦韵离开我了。并且,不仅她自个儿走了,她连个招呼都不打,把乐乐也带走了。说起来,我和秦韵,那可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啊。我们九岁那年认识,以姐弟相称了十几年后,结为了夫妻,亲戚朋友都说我们般配。结婚那天,她还像小时候似的嘻嘻哈哈,一点儿都正经不起来,晚上朋友们闹洞房时,我们俩共同的小伙伴三拐子闹着让秦韵给他点烟,她用打火机刚一按出火苗,三拐子就一口气吹灭了那火,如此这般地闹了十来个回合,秦韵恼了,拿着打着火的打火机就去燎他头发。见三拐子前额那绺黄毛被燎着了,秦韵“咯咯咯”地笑个不停,恼得三拐子扔下烟,跑了。
想起那一幕,我觉得那一天就像昨天。我记得,当时恨不得给秦韵一巴掌,让她不要这样不分场合地由着性子来。可是,我哪里管得了她呢?她是我干爸干妈当宝贝疙瘩宠大的,真真的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我妈活着时对我说过,凡事都要让着秦韵,她是她爹妈的命根子,而我的命,是她妈给捞回来的,咱得报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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