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得房主
秦知府来到兰东县后,立即提审人犯丁翠莲。令秦知府大感惊讶的是,丁翠莲此时大喊冤枉并将先前的供词全部推翻。秦知府心中暗想,如果这具骷髅白骨死于十年前,而那时的丁翠莲不过是个十岁的孩童,说她不知道也符合情理,看来这肯定是另一桩杀人案。于是,秦知府便命人将丁翠莲押回监中,又将丁翠莲的父亲带至大堂审问后院的尸体是怎么回事。丁老汉一听连连叩头道:“冤枉啊,我家的宅院是八年前从陈有来那里买的旧宅,有卖契为证,这尸骨埋在后院小人实在不知呀!”秦知府命两名衙役带着丁老汉回家取来了契约,时间写得清清楚楚,交易时间确实是八年前。但此时陈有来去向不明,秦知府只好将丁老汉父女暂押监中,待慢慢查访陈有来的下落,再做公正处理。
就在这时,李引突然回来了,他直接到秦知府面前为妻子和岳父鸣冤。原来,他在赌场一夜输了五十两银子,当场写了字据,答应在半月之内偿还,否则剁掉双手。李引深知半月内无法还清赌债,便决定逃之夭夭。他逃出家门后,在锦州府城内找了个地方干力气活儿。前日碰到了塔堡镇皮铺的朱老板,李引见了家乡人便主动上前打招呼。这一招呼不要紧,差点儿把朱老板吓死,以为是活见鬼了!李引便对朱老板说了逃赌债的实情,朱老板就把家中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对李引讲了。李引一听惊得浑身直抖,后悔不迭,于是决定马上回家……
李引的出现,丁翠莲因奸害夫一案已经不存在,但那具白骨是怎么回事?李引听秦知府说要寻陈有来,便说他知道人在哪里。那时,他逃到锦州城后,偶然在一个小杂货铺遇见过陈有来。两个同乡唠得很亲热,陈有来还留李引吃了一顿酒菜。得知陈有来下落后,秦知府立即命人将其捉拿归案。经升堂审问,不待动刑,陈有来便如实交代了贪财害命的经过:十几年前,陈有来在塔堡镇开了一个夫妻客栈。一天,来了一位远方客商,陈有来见这位客商携带银钱不少,便乘深夜客商熟睡之机,夫妻二人便用绳索将其勒死,掩埋在后院的杏树下。后又将宅院卖给了丁老汉,夫妻俩则逃到关外锦州城开了个小杂货铺。
无名白骨一案审理清楚,杀人害命的凶犯陈有来夫妇终于伏法。而那给丁翠莲托梦的“冤魂”其实是王祥的兄长王健。多年前,弟弟失踪后,他一路追查至陈有来旧宅,得知弟弟进入此店后便没了踪影,且宅院内前几年原本要枯死的杏树突然枝繁叶茂,心下有了揣测,便在当地衙门寻了个差事,以待时机为弟弟伸冤。那日,丁翠莲入狱后睡得迷糊,王健便假扮冤魂托梦,引得知县去挖出尸骨,王祥的冤情才得以昭雪。
选自《良友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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