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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从地震中走来

时间:  2023-11-05   阅读:    作者:  张抗抗

  面对地震灾难过后近于毁灭的城镇乡村废墟,曾有一刻,恍若地球末日来临。

  中国古汉语中诸如“山崩地裂”、“地动山摇”、“天塌地陷”那些成语,突然变成了浸泡在泪水中的恐怖现实。

  坍塌、崩裂、尘埃;泣血、呼救、等待;逝者、伤者、幸存者……

  千里之外的每一次余震,从地层深处传来,心被一次次揪紧,颤抖得像要裂开。

  在莫测的大自然面前,人的生命真是如此无助、无力与无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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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不是地球末日也不是地狱。地狱里只有鬼魅与绝望、黑暗与孤独,决不会有从五千米高空降落的伞兵、驶于激流中的冲锋舟;不会有从滚石暴雨中穿越大山的救援急行军、不会有肩膀扛去的食物与净水;不会有红十字药箱和白衣天使,不会有蓝色绿色的帐篷、不会有昼夜不停的大型挖掘机的轰隆声……

  还有那一双双四面八方伸出的援手。温暖结实,快捷有力。手心手背手指手掌都已经被沉重的水泥板磨烂。那些手来自很远的地方,放下了自己手头所有的事情。从地狱之门的边缘、从沉重的瓦砾堆里,用尽最后的气力,将一息尚存、血肉模糊的身躯一寸寸挪出,将虚弱飘浮的灵魂一个个唤回。劫后余生的阳光下,我们已经无法辨认,那一双双援手之中,哪些是不留名的“志愿者”。

  有大爱和真情的所在,没有地狱。

  汶川地震发生后,中央政府以前所未有的决断与高效,快速调集整合并亲自指挥各级政府、军队、武警、消防、企业等多方社会救援力量。国内主流媒体在第一时间将灾难真相公布于众。真实信息的传导,广泛激发起中国国民对灾情的关切。几乎所有的人,都在揪心的牵挂中度过了最初的不眠之夜,每个人都在问自己:我能为救灾做些什么?天亮之后,无数市民走上街头,自愿捐出了一笔一笔善款、献血者排成了长长的队伍……

  短短几天内,一支支志愿者队伍,从不同的出发地,向四川火速集结。由社会民间力量自发、自觉参与的救援行动全面展开。国内各个NGO组织的救援计划启动:成都十几家NGO迅即联合组成“民间救助服务中心”,在灾区拓展出多个救助点,弥补了人口相对稀疏、政府力量暂时没有覆盖的地区;江苏某家民营企业组织的由六十台挖掘机等大型机械组成的民间抢险队,四十八小时内赶到了绵阳;今年冬季曾经白发奔赴湖南抗击冰雪灾害的十三位唐山农民兄弟——“宋志永爱心支援小分队”。又一次从家乡出发火速入川。由无线电爱好者组成的现代化通讯营救小组、由动力滑翔伞为主、攀岩和速降装备为主的志愿者队伍、各种车友会、登山俱乐部成员结伴而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交流并提供野外搜救经验,增援灾区;网上自发的“稀有血型联盟”昼夜不停地紧急呼救。满载物资粮食蔬菜的“个体户”救灾车队,源源驶入蜀地;出租车免费为采访救灾的记者和志愿者服务;私家车一辆一辆汇聚成“流动志愿车”大军,积极送医送药载人。每天都有近千名自带食物和生活用具的志愿者,涌入成都担任“义工”,“80后”“90”后的青年人、退役军人、白发老人、白领蓝领,或请假或辞职,白天帮助转运伤员、医务护理、搬运或发放食物、提供心理抚慰:夜间露宿空地,连续工作几天几夜。那一双双有力的援手。没有年龄、地域、职业的界限,甚至彼此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地震在那一刻,我们的心灵也似被一股强大的力量猛烈震醒。人不可胜天,但人可战胜自我。地壳板块撞击所释放的巨大能量,在毁坏生命的同时,却让灵魂得到提升。

  各种新型社团、网络社群、企业协会、为救灾成立的临时组织。汇集成强大而健康的民间力量——今天,所有的中国人,都是参与救灾的“志愿者”。

  我是志愿者——因为,我是中国公民。

  我们可以骄傲地说:在灾难与瓦砾的缝隙中。中国人的公民意识正在成长。这是改革开放三十年社会巨大进步的重要标志。

  很多年中,原本在国际社会通用的国家公法中最基本的“公民”这一法律概念,在中国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是一个缺席的空白。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存在“公民”这个词组。中国人的“国家”。是以家族结构为本位的“家”“国”两者同构体系。于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不是公民:而是“黎民百姓”、“臣民”、“子民”、“草民”。民——“氓也”。民——“萌也”。“萌”即精神上的蒙昧与无知,也即愚民。《论语,泰伯》中,孔子的“名言”——“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尽管当下学界对其究竟该如何“断句”,有多种解读方式,但至少可作为历史上统治者对“民”的态度和定义的一种参考。

  回头再来看“公”字的含义。在汉字问源考证中,“公”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八”——八的两撇相背。“八”下面是个“厶”。“厶”即“私”的本字,也就是私的意思。这个“厶”放在两撇相背的“八”字下面,组合为“公”字。意即与“私”字相悖。方为“公”。公正公平公理、天下为公之“公”。遗憾的是,这个形象鲜明的“公”字,与含义卑贱卑微的“民”字,在古老的汉语中,始终未曾携手,从未形成过正式的词组。

  在20世纪中叶的苏联。曾经普遍使用“公民”这个称谓。苏联的“公民”,产生于1936年的苏联宪法。然而,那是一个被抽掉了公民权利的虚假概念和政治标签。他们只有“为公献生”的义务,处于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奴役下,却没有“公民”的权利保障。“公民”们随时都可能在顶级“公仆”的授意下被剥夺“公民权”甚至失踪。那种假大空的“公民”概念,有一度曾被生搬硬套地移植到我们这片未经启蒙深翻的华夏土壤上,很快就淹没在“黎民百姓”、“草民”、“人民”的汪洋大海之中了。

  “中国公民”意识的缺位,来自我们传统文化中沿袭千百年的既定观念。辛亥革命以来,我们经历了从“子民”到“国民”的进步:然后又从“国民”改入“人民”的行列。“人民”与“群众”组成了“人民群众”这一具有鲜明“革命性”的中国特色词组,其含义从未在法律上作出界定。一个多世纪来,中国从“国民”到“人民”,一圈圈转磨,却滋养出更多的顺民、愚民和文革暴民。虽然“公民”一词自建国始已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却始终没有真正进入人们的社会生活。这一步看似近在咫尺,历经半个世纪仍然步履艰难。十七大报告中说“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很多人至今却置若罔闻。

  马克斯·韦伯说:“在西方之外,从来不存在城市公民。”“公民”这一概念始自古希腊城邦制,公民相对“奴隶”而言,享有言论和行动的自由。西方社会的基本因子是个人而非家族,因此,在一个健全完善的政体中,每一个具有政治、经济、法律、社会身份的独立“自由民”,都是“国家公民”。公民在履行公共责任和义务的同时,具有表达个人意志、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并具有自律的法治意识和善意的合作意识。“公民社会”是“前现代”与“现代”社会的鲜明界碑。

  “公民社会”的公民——在政治上,是有权监督公共权力的人:在法律上,享有私有财产、个人尊严、知情权、言论自由等多种得到宪法保护的权利;在经济上,是国有经济的“股东”,共享国家的公共资源;在道德上,具有更自觉的独立人格、自主理性、公共责任和公共精神。因此。公民这一称谓,兼有政治和法律的双重身份,是民主社会的基础。只有“公民”与“公仆”,才是“民”与“官”的合法关系指代。只有确立公民意识,它的对应物“公仆”一词,才会名副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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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世纪的2008年,在地震强烈的余波中,我们终于欣喜地看到——开放的、渐进的中国,广大民众的公民意识,在这次深重的大灾大难中豁然觉醒,并大步走来。

  不再是被动的驱使、不再是盲目的呼应、不再等靠“组织”的命令、不再空喊口号。不怨天尤人、不悲观绝望、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考虑投入的“回报”。“志愿者”——有志向的人,有志气的人,通过行动来表达自觉自愿的个人意志。“志愿者”,一个多么准确、富于现代意识的汉译词组,自谦中透着自尊、悲悯与激情。尽管“志愿者”这个称谓落户在华夏大地为时不久,尽管这个词对于偏僻的乡民尚显陌生。但在这次的地震灾害中,它得到了最广泛的传播和普及,得到了最真诚的认同和追随。据悉,设立全国哀悼日的提议,最初也是由网上的“志愿者”提出,而后迅速被政府采纳的。

  今天的“志愿者”,已经超越了以往那种“为国效力”,在政治机器上恪尽“螺丝钉”和“齿轮”角色的个人生存目的。而是主动自愿地承担“公民”义务和责任。这个“公民”的“公”,区别于“一大二公”的“公”和“大公无私”的“公”。而是“公共”之“公”、是“公众”之“公”、是“公德”之“公”。公民是这个国家的主人而不是被统治者,他们在履行自己职责的同时,也要求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国家宪法的维护和保障。

  “公民意识”的成长,是一个国家迈向“公民社会”的前提。

  进入现代社会,汉语辞典中有许多使用了千百年的语词,正在渐行渐远,自动地退出我们的生活,即将被废弃被删除,或是只能作为字典里的古老符号,供后人参照。草民、黎民、子民、庶民、臣民这些依然常常被人习惯性使用的词汇,已显得何等陈腐老旧。

  例如:“百姓”——迄今为止,仍然有太多的人,沿袭使用这个可疑的称谓。动辄自称“我们老百姓”如何如何。岂不知,“百姓”即百家之姓,是从属专制帝王、没有独立人格而又互不相干的散漫人群。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公民”这一法律身份被宪法确立。我们就不再是老百姓。不再是封建时代的“黎民百姓”,而是享有公民权的独立个体。很多年中,军队总是习惯称呼“群众”或“老百姓”来与军人区分。从“我是一个兵,来自老百姓”这句歌词中,可以看到,不对等的称谓关系中,“百姓”仍是作为第二等级存在的。

  再例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仅仅是“匹夫”有责么?在“天下”的责任范围内,女性的位置在哪里?传统的社会结构中,女性被排除在一切公共事务之外。天下是“匹夫”组成的“天下”,而非男女公民的“天下”,时至21世纪,这句成语是否有必要改成:“天下兴亡,公民有责”。

  这里的“天下”,更应该是整个地球的天下,是天下万物之天下。我们是中国公民;在全球化时代,我们也是世界公民。世界公民拒绝狭隘的民族主义。具有世界公民意识的志愿者,具有人类的普世价值观。为“天下”所有的灾难而忧患、行动。

  面对满目疮痍的汶川山河,心痛之感深入骨髓。愿更多的“志愿者”,在修复地震灾区重创的同时,也修复国人伤痕累累的心灵。这片丰饶美丽却又多灾多难的土地上,只有产生出与宪政相契合的公民文化,我们才能找到通往公民社会之路。只有当公民的主体地位被逐渐确立,“百姓”真正转变为“公民”之后,我们的民主制度才有保障。只有合格的公民,才能建设合格的公民社会。反过来说也一样,只有合格的公民社会。才能造就合格的公民。尽管有人说谈论“公民社会”为时尚早,但呼唤并促进它的早日到来,却应该成为“公民”们自觉的担当。

  我为志愿者而歌。我为所有的中国公民而歌。我们有理由期待,21世纪的中国公民,将在地震的废墟上,重建新时代的精神家园,并逐渐实现向公民社会的转型,以健全的公民社会形象,融入国际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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