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发李金发早年就读于香港圣约瑟中学,后至上海入南洋中学留法预备班。1919年赴法勤工俭学,1921年就读于第戎美术专门学校和巴黎帝国美术学校,在法国象征派诗歌特别是波德莱尔《恶之花》的影响下,开始创作格调怪异的诗歌,在中国新诗坛引起一阵骚动,被称之为“诗怪”,成为我国第一个象征主义诗人。1925年初,他应上海美专校长刘海粟邀请,回国执教,同年加入文学研究会,并为《小说月报》、《新女性》撰稿。1927年秋,任中央大中秘书。1928年任杭州国立艺术院雕塑系主任。创办《美育》杂志;后赴广州塑像,并在广州美术学院工作,1936年任该校校长。40年代后期,几次出任外交官员,远在国外,后移居美国纽约,直至去世。
《弃妇》
长发披遍我两眼前
遂隔断了一切羞恶之疾视
与鲜血之急流,枯骨之沉睡
黑夜与蚊虫联步徐来
越此短墙之角
狂呼在我清白之耳后
如荒野狂风怒号
战栗了无数游牧
靠一根草儿,与上帝之灵往返在空谷里
我的哀戚唯游蜂之脑能深印着
或与山泉长泻在悬崖
然后随红叶而俱去
弃妇之隐忧堆积在动作上
夕阳之火不能把时间之烦闷
化成灰烬,从烟突里飞去
长染在游鸦之羽
将同栖止于海海啸之石上
静听舟子之歌
衰老的裙裾发出哀吟
徜徉在丘墓之侧
永无热泪
点滴在草地
为世界之装饰
【名作赏析】
有人说李金发的诗晦涩难懂,充满着隐喻和象征,不宜深读,否则会“走火入魔”。本人不以为然。如果要评价一首诗,首先要搞清作者创作的意图,然后才去研究具体内容。有这首诗大约写于1922年,收入于作者第一部诗集《微雨》里。由周作人推荐刊发。对于这首诗有很多不同的评论观点,而基本一致的观点认为:这是一首象征意义的诗,是作者将象征主义在中国实践的第一首作品。故诗人被后人称为“中国象征主义第一诗人。”因他的诗晦涩难懂,又被称为“诗怪”。
有的人评价这首诗具有双重象征意义:即整体的和局部的。整体的象征主义在于它以弃妇为象征对象,象征人的悲慨命运和生存基本现实。局部象征意义,以诗中的具体意象为象征对象,反映人的生存命运。所以把这首诗称为父母之弃、国家之弃、妻子之弃。还有的人评价说,弃妇只是一个悲慨情感的象征,是诗人对人生坎坷,悲惨命运的感受象征。
本人以为:这诗不单纯是象征主义的代表作,而且具有现实主义的色彩。其实该诗具有二条线索贯穿全诗。明线是现实主义色彩。暗线才是象征主义。一首诗的创作,不是凭空想象的,必须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上,必须与创作者当时所处的历史背景和生存环境联系起来加以分析。
李金发出身于广东的梅县,是客家人比较集中的地区。二十世纪初期,当时客家人思想依然保守,观念相当落后,许多风俗习惯还长期保存。特别是封建的婚姻制度依然成为农村的习惯。尤其是作为一特色的童养媳制度,还在客家人中盛行。由于妇女地位的低卑,特别是经济条件差的女方家庭,不得不将自己的女儿作为童养媳嫁给条件好的婆家。李金发本人也深感这种制度的愚昧。但作为李金发也无法抗争,不得不娶了自己发妻朱亚凤。李金发娶妻不久就留学法国,二人几乎没有建立起感情,也没有感情基础,过着两地分居的生活。1922年妻子忍受不了孤独或其他原因,服毒自尽,她抛弃了这个社会,或者社会抛弃了她。真正成为一个“弃妇”。这是一个童养媳的悲惨现实的写照。这或许是许金发创作《弃妇》一诗的一个重要原因。朱亚凤或许是《弃妇》作品中主人公的原型。
童养媳旧婚姻制度在梅县客家人中是一个历史的现实。从描写同时期此类文学作品可以佐证。如张资平《冲积期化石》小说中,刘四妹,三岁就到舅爱和刚满三个月的表弟结婚;《梅岭之春》中才满周岁的保瑛嫁了一个三岁多的丈夫;《双曲线与渐近线》中主人公梅茵,七岁时被父亲送给一个商人做媳妇。这些现实和文学艺术形象反映了二十世纪初,在梅县童养媳制度的危害。这些事例为李金发创作《弃妇》提供了大量的素材。
李金发的《弃妇》还为他另一部小说的创作提供了素材。按照当时作者创作时间来看,《弃妇》的创作时间应该早于《一个少女的三部曲》。小说《一个少女的三部曲》描写的也是一个童养媳的悲惨命运。主人公菊英十六岁被父母包办嫁给了患痨病的陈少康。后来少康病死,菊英成了寡妇,一个女人过着困苦的生活,后来菊英被诬告与别人私通,受到族人的虐待和侮辱,这小说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闭塞和愚昧。我想弃妇应该就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创作的,具有现实的社会基础。《弃妇》描写的完全是失去丈夫,在丈夫墓前徘徊的童养媳形象。所以我相信《弃妇》是象征主义与现实主义相结合的作品。
此诗许多读者历来都认为诗中这个“我”是代表着李金发本人,是象征其本人孤独、痛苦,被社会所抛弃的情景。其实这完全是被抛弃的童养媳形象。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呢:衰老、披发、迟疑、呆滞、麻木、忧悒形象。全诗以“我”为第一人称,以自诉的形式叙述。诗中镶嵌着许多隐喻,这让人晦涩难懂的原因。
“羞恶之疾”正是二十世纪初中国社会现实的写照。对于这样的现实,“弃妇”们只能用长发遮挡两眼。这既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无声的抗议。死的恐怖与(急流之鲜血,沉睡之枯骨)相伴,这或许是“弃妇”自己面临的命运。诗的第二小节“黑夜与蚊虫联步徐来”这是一片荒芜的墓地,“黑夜与蚊虫”自然会伴随身边。这里的“黑夜与蚊虫”同时暗示着当时对童养媳社会的片见,这些流言如“狂风怒号“袭击着这些悲惨命运的女人。但纵然“弃妇”们有清白之名声,也抵挡不住这些蜚语的侵袭,只能成为“无数战栗的游牧”,任人斩割,成为封建制度的荀葬品。一根救命的“草儿”真是“弃妇”们改变命运的途径吗?是与上帝之灵沟通的桥梁吗?非也。她们只能听任命运的安排。“弃妇”们的“哀戚”只有在“游蜂的脑海里深记着”,或者与山泉相伴,随漂浮的红叶而去。这是“弃妇”们比较完美的理想。虽然社会抛弃了她们,但还有美好的自然界收留她们,这是她们真正的归宿。
全诗有二句独句,没有下文。一句是“靠一根草儿,与上帝之灵往返在空谷里”,此句可以单独成一小节。另一句就是“弃妇之隐忧堆积在动作上”这二句后面都留有空白,让读者自由想象和体验。“夕阳之火”也暗示着“弃妇”的晚景。虽然“弃妇”们晚景凄惨,希望有生之年能够将心中之烦闷化解,但现实依然不能,仍然像“游鸦”之羽翼那样黑暗。然而作者还是在此留了一种希望,给“弃妇”们。这种希望就是“静听舟子之歌”。这“舟子之歌”是“弃妇”们所期盼着的,是妇女得到解放的希望。然而,这种希望在当社会的背景下,是不可能实现的,也是不现实的。“弃妇”们只能发出“衰老的哀吟”,只能徘徊在丈夫的墓前,或许此时泪已流干,草地依然荒芜,但愿“弃妇”们所遭遇的悲惨场景,能成为这个世界的反面装饰。这也是作者寄予的一种希望,也是作者创作《弃妇》的一种动因。
《有感》
如残叶溅血在我们脚下
生命便是死神唇边的笑
半死的月下
载饮载歌
裂喉的音,随北风飘散
吁!抚慰你所爱的去
开你户牖,使其羞怯
征尘蒙其可爱之眼了
此是生命之羞怯与愤怒么?
如残叶溅血在我们脚下
生命便是死唇边的笑
【名作赏析】
这首诗收录于李金发的第二部诗集《为幸福而歌》。这是一首揭示生命真谛的诗,是对生命一种感悟和对爱情态度,充满着伤感主义和浪漫主义色彩。
作为象征主义在中国的第一传人,他传承了法国象征主义先驱波德莱尔流派。特别是魏尔仑的诗作对李金发影响最大。他在《生活的回忆》一文中说道“。。。。。渐渐喜欢颓废派的作品,波德莱尔的《罪恶之花》,魏尔仑的诗集看得手不释卷,于是,逐渐醉心象征派的作风。”特别还为魏尔仑写了一首自画像的诗《诗人魏尔仑》,该诗收录于《微雨》中。可见魏尔仑对其影响之大。象征主人的基本特征;“主张抒写不可捉摸的内心隐秘,表现隐藏在普通事物背后的唯一“真理”追求艺术效果是似懂非懂,恍惚若有所悟,一种半明半暗,明暗配合,扑朔迷离的境界,因此通常用暗示、象征、影射、联想等手法,强调诗歌的音乐效果,他们认为这种效果是由诗句的内在节奏旋律来体现的”(摘自陈曦《外国诗歌史观》24页)。这种手法是以丑恶、死亡、梦幻、恐怖、畸形、绝望等为主题,通过污血、残阳、死尸、枯骨、寒夜、荒野等意象表现出来。李金发的《有感》一诗,通过落叶的意象,象征死亡的主题,将生命的内涵贯穿于全诗。
台湾作家莫渝认为李金发《有感》一诗是模仿魏尔仑《秋歌》而作,他认为从诗艺的格式上看比较相同的,明明是一行可以表达的诗句,却要分行来表达。台湾诗人王志健也认为这是“学魏尔仑最露痕迹的”的诗作。这认为不完全是模仿之作。因为诗歌的格式除了格律诗外,通常是自由排列的,特别是现代诗和外国译诗。它的格式由译者的意识和审美观决定。比如说前苏联作家马雅可夫斯基《好》一诗,排列成阶梯式的。法国立体未来主义诗人阿波利奈尔《刺伤的鸽子和喷泉》排列鸽子图案形状。我们再回过头来看魏尔仑的《秋歌》虽然形式上相似但内容上相差甚远。《秋歌》的尾句“我尾随携我走的狂风,飘东飘西——如枯叶”中有枯叶的意象,但这枯叶与李金发的枯叶完全意象不同,对于枯叶,李金发的《我的故乡》一文中也提及到,这枯叶是家乡的一种自然现象。“藤荆碍路,用落叶谐和一切静寂,松荫遮断溪流”对于落叶的使用,李金发是随手可摘的词汇。反过来说《有感》一诗中,的确融入象征主义惯用的手法,这是无可置疑的。
该诗主题与意象交叉使用。首句中“如残叶溅血在我们的脚上”“残叶”的主题就是生命,象征着生命即将结束或已经结束。第二句“生命便是死神唇边的笑”。此处直接用主题来表达,阐述了生与死的关系,同时体现一种作者浪漫主义色彩,他将死看得很淡,如作者在别一首《死》诗中写道:“死如同青春般美丽/季候之来般忠实/若你没法逃脱/啊,无恐怖痛苦/他终究温暖我心。”这是作者对死的一种乐观态度,他认为生与死是一瞬间的事,“生便是死神唇边的笑”是唇齿相依的关系,反映了作者感伤主义中带有浪漫的乐观主义。刘梦苇认为李金发是在“嘲笑生命欲中,表现颓废主义神秘主义和唯美主义。”的确生本来就是一种美,死也未必不是一种美。“死如青春般的美”这是唯美主义的一种认识。
全诗首句与尾句相呼应,揭示了生与死的辨证关系。尾句的终结又给后面设置了一具悬念,或许还有下一句,下一节让读者自己去领悟。诗的第二部分从“半死的月下”至“吁!抚慰你所爱的去”。这一小节为读者描绘了一幅画面“灰朦的月下,一个孤独者边饮边歌舞,可以引喉高亢,可以手舞足蹈,这是一种情绪的发泄,而作者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出现的现场,他似乎在对边上的人说,不要去惊动他,让他去狂吧,或许这样可以减轻内心的痛苦”或许这个孤独者刚面临一次失恋,一个“吁”字用得非常恰当,轻声与狂歌形成鲜明的对比,静与动相结合,最终作者让他的心去抚慰已辞去的爱。爱的失去如心的死去,又与第一句相对应。诗的第三节从“开你户牖使其羞怯”至“此是生命之羞怯与愤怒么?,这小节里面的“其”或许让孤独者失去“爱”之人,这是一句劝慰句,同时也揭示生命真谛的诗句。似乎在说“请打开自己的心扉吧,去吸收外面的阳光,这样更显出你的自信和勇敢,爱失去了并不可怕,朦羞的反而是“其”自己,谁让“其”被世俗之尘蒙蔽“可爱”的眼睛,爱与不爱不是生命的全部,羞怯和愤怒只是生命过程中的“藤荆”,生命的真谛才是死神唇边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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