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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胡子与我

时间:  2024-01-06   阅读:    作者:  三毛

  结婚以前大胡子问过我一句很奇怪的话:“你要一个赚多少钱的丈夫?”

  我说:“看得不顺眼的话,千万富翁也不嫁;看得中意,亿万富翁也嫁。”

  “说来说去,你总想嫁有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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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有例外的时候。”我叹了口气。

  “如果跟我呢?”他很自然的问。

  “那只要吃得饱的钱也算了。”

  他思索了一下,又问:“你吃得多吗?”

  我十分小心的回答:“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就这几句对话,我就成了大胡子荷西的太太。

  婚前,我们常常在荷西家前面的泥巴地广场打棒球,也常常去逛马德里的旧货市场,再不然冬夜里搬张街上的长椅子放在地下车的通风口上吹热风,下雪天打打雪仗,就这样把春花秋月都一个一个的送掉了。

  一般情侣们的海誓山盟、轻怜蜜爱,我们一样都没经过就结了婚,回想起来竟然也不怎么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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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几天我对荷西说:“华副主编蔡先生要你临时客串一下,写一篇‘我的另一半’,只此一次,下不为例。”当时他头也不抬的说:“什么另一半?”

  “你的另一半就是我啊!”我提醒他。

  “我是一整片的。”他如此肯定的回答我,倒令我仔细的看了看说话的人。

  “其实,我也没有另一半,我是完整的。”我心里不由得告诉自己。

  我们虽然结了婚,但是我们都不承认有另一半,我是我,他是他,如果真要拿我们来劈,又成了四块,总不会是两块,所以想来想去,只有写“大胡子与我”来交卷,这样两个独立的个体总算拉上一点关系了。

  要写大胡子在外的行径做人,我实在写不出什么特别的事来。这个世界上留胡子的成千上万,远看都差不多,叫“我”的人,也是多得数不清,所以我能写的,只是两人在家的一本流水帐,并无新鲜之处。

  在我们的家里,先生虽然自称没有男性的优越自尊等等坏习惯,太太也说她不参加女权运动,其实这都是谎话,有脑筋的人听了一定哈哈大笑。

  荷西生长在一个重男轻女的传统家庭里,这么多年来,他的母亲和姐妹有意无意之间,总把他当儿皇帝,穿衣、铺床、吃饭自有女奴甘甘心心侍候。多少年来,他愚蠢的脑袋已被这些观念填得满满的了;再要洗他过来,已经相当辛苦,可惜的是,婚后我才发觉这个真相。

  我本来亦不是一个温柔的女子,加上我多年前,看过胡适写的一篇文章,里面一再的提到“超于贤妻良母的人生观”,我念了之后,深受影响,以后的日子,都往这个“超”字上去发展。结果弄了半天,还是结了婚,良母是不做,贤妻赖也赖不掉了。

  就因为这两个人不是一半一半的,所以结婚之后,双方的棱棱角角,彼此都用沙子耐心的磨着,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够磨出一个式样来,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两人在很小的家里晃来晃去时,就不会撞痛了彼此。

  其实婚前和婚后的我们,在生活上并没有什么巨大的改变。荷西常常说,这个家,不像家,倒像一座男女混住的小型宿舍。我因此也反问他:“你喜欢回家来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同学在等你,还是情愿有一个像‘李伯大梦’里那好凶的老拿棍子打人的黄脸婆?”

  大胡子,婚前交女友没有什么负担;婚后一样自由自在,吹吹口哨,吃吃饭,两肩不驼,双眼闪亮,受家累男人的悲戚眼神、缓慢步履,在此人身上怎么也打不出来。他的太太,结婚以后,亦没有喜新厌旧改头换面做新装,经常洗换的,也仍然是牛仔裤三条,完全没主妇风采。

  偶尔外出旅行,碰到西班牙保守又保守的乡镇客店,那辛苦麻烦就来了。

  “请问有没有房间?”大胡子一件旧夹克,太太一顶叫花子呢帽,两人进了旅馆,总很客气的问那冰冷面孔的柜台。“双人房,没有。”明明一大排钥匙挂着,偏偏狠狠的盯着我们,好似我们的行李装满了苹果,要开房大食禁果一般。“我们结婚了,怎么?”

  “身份证!”守柜台的老板一脸狡猾的冷笑。

  “拿去!”

  这人细细的翻来覆去的看,这才不情不愿的交了一把钥匙给我们。

  我们慢慢上了楼,没想到那个老板娘不放心,瞪了一眼先生,又追出来大叫。

  “等一下,要看户口名簿。”那个样子好似踩住了我们尾巴似的得意。

  “什么,你们太过份了!”荷西暴跳起来。

  “来,来,这里,请你看看。”我不情不愿的把早已存好的小本子,举在这老顽固的面前。

  “不像,不像,原来你们真结婚了。”这才化开了笑容,慢慢的踱开去。

  “奇怪,我们结不结婚,跟她有什么关系?你又不是她女儿,神经嘛!”荷西骂个不停。

  我叹了口气,疲倦的把自己抛在床上,下一站又得多多少少再演一场类似的笑剧,谁叫我们“不像”。“喂!什么样子才叫‘像’,我们下次来装。”我问他。“我们本来就是夫妻嘛!装什么鬼!”

  “可是大家都说不像。”我坚持。

  “去借一个小孩子来抱着好了。”

  “借来的更不像,反正就是不像,不像。”

  谁叫我们不肯做那人的另一半,看来看去都是两个不像的人。

  有一天,我看一本西班牙文杂志,恰好看到一篇报道,说美国有一个女作家,写了一本畅销书,名字我已记不得了。总之是说——“如何叫丈夫永远爱你。”

  这个女作家在书中说:“永远要给你的丈夫有新奇感,在他下班之前,你不妨每天改一种打扮,今天扮阿拉伯女奴,明天扮海盗,大后天做一个长了翅膀的安琪儿;再大后天化成一个老巫婆……这样,先生下班了,才会带着满腔的喜悦,一路上兴奋的在想着,我亲爱的宝贝,不知今天是什么可爱的打扮——”

  又说:“不要忘了,每天在他耳边轻轻的说几遍,我爱你——我爱你——你爱你——。”

  这篇介绍的文章里,还放了好几张这位婚姻成功的女作家,穿了一条格子裙,与丈夫热烈拥吻的照片。我看完这篇东西,就把那本杂志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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