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出生在一个普通人家,而且各方面都很普通,比如外貌,比如智商。可他偏偏有个并不普通的梦想。
他的梦想是什么?他想成为一名伟大的生物学家。他一说出自己的梦想,大家都笑了。
这里的大家,既有他的同学,也有他的老师,还有他的家人,甚至他的邻居。
熟悉他的人没有一个能从任何地方看出他可以成为伟大生物学家的任何迹象。相反,他们只是看出他比普通孩子要笨许多。
一次他问爷爷,能不能返老还童?爷爷笑了,人只会一天天变老,怎么可能真的变年轻呢?那是神话,是荒诞不羁的。
那为什么从一棵大树上摘下一个小树枝,它们就慢慢从小重新长成了大树呢?树不就是返老还童吗?
这个这个,爷爷显然没有能力解释这个问题,只是觉得这个笨小孩笨得有点意思。毕竟是他的孙子嘛。
学校的老师可不怎么待见他了,因为他的问题又多又荒唐。在一节历史课上,他问历史老师,如果在冰山下挖出来几万年前的古尸体,会不会活过来?如果活过来了,他能否认识今天的文字?
历史老师哈哈大笑,说你的问题只有爱因斯坦才能回答,因为你是全是世界最聪明的人。其他同学听出了老师的嘲笑,这个全班倒数第一的同学,怎么会是全世界最聪明的呢?
于是班级里传出一阵阵笑声。同学们在笑,笨小孩也在笑。
读中学时,笨小孩因一次提问而声名远扬,让更多、更远的人都知道了他的笨。
学校为了让同学们都能顺利毕业,当然也是为了提高升学率,特意聘请博物馆馆长加德姆给生物考试不及格的同学补课。笨小孩自然是其中的一员。
别的同学怪不好意思的,笨小孩却因此乐开了花。因为,加德姆馆长是大名鼎鼎的自然科学家。笨小孩觉得终于有机会向大科学家直接学习了。
谁知第一次补课,笨小孩就让加德姆难堪和难忘。
笨小孩伸出自己的手指,问加德姆说:“加德姆先生,为什么手指长在手上的会动,被砍掉后的手指就不能动了呢?”
加德姆说:“因为长在手上的手指有神经细胞,并且可以接受大脑的指令,而砍掉的手指头却不能!”
“可是,受精卵不仅能动,而且能够自由生长,而被砍掉的手指头为什么不能自由生长呢?”
加德姆被问得瞠目结舌,忍不住大声吼道:“你这个笨蛋,这是自然界的生长规律。规律,你懂吗?”
笨小孩伸了伸舌头,怯怯地说:“不懂!”
加德姆馆长来补课之前,学校就给他介绍了有个笨小孩,问题又多又怪,愚不可及。现在他终于领教了。
笨小孩并没有气馁,继续问加德姆先生,如果我大学报考生物学,您看行吗?
不,你不行。如果你在大学选择生物学专业,那将是一种极大的浪费。因为,凭你的天赋,你完全不可能在生物学方面取得任何成绩!加德姆似乎有些斩钉截铁,他知道,250名毕业生中,他是最后一名。他觉得,一个脑袋瓜子笨到如此程度的孩子,不应该再学自然科学了。
加德姆先生的一席话,一下子击倒了笨小孩,后来他无奈地报考了牛津大学基督学院古典文学专业。
可是刚入大学,笨小孩就再次被击倒。古典文学根本就与他没有任何关系,如果一定说要有点联系的话,那就是让他头疼不已。
他仔细反省自己的头疼的原因,发现源头在于他对生物学钟爱之深,已入骨髓。要想治好他的头疼病,可能只有改专业了。
他向学校提出了转专业申请,由古典文学转到生物学。学校对这个笨得可爱的学子充满同情,答应了他的请求。
也许学校也想挑战一下加德姆,看看这个举世闻名的科学家的预言是否正确。
很遗憾,笨小孩真是笨到家了。别的同学或发表论文,或赢得荣誉,总之光环环绕。
而笨小孩除了实验,什么也不知道。
好在上帝喜欢笨人,在牛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时,笨小孩终于成功让一对成熟的体细胞转换为了多功能干细胞,并且奇迹般克隆出了世界上第一只“小蝌蚪”。
他乘胜追击,研究砍掉的手指头在特定的条件下像受精卵那样自由生长的神话。甚至,他还研究让上帝都吃惊的从人体上提取一对细胞就可以重新再生长成一个人这样不可思议的难题。
大家都以为他疯了,不然为什么他会研究只有疯子才认为可行的课题呢?
各种诅咒蜂拥而至。好在他是笨小孩,笨到无法理解别人的诅咒是带有恶意的。
终于,世界上第一只体细胞克隆羊“多利”的诞生。
笨小孩的名字叫约翰·格登。
2012年10月8日,他获得了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别人要他发表获奖感言。他只说了两句话:一切预言都不可信,包括加德姆先生的预言。天赋不是成功的唯一,因为我没有天赋,我是一个笨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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