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灯火,烧不起我的心,只凭一阵无所适从却燃起了我身上的每个细胞,在我脑中的激起了宇宙风暴。
“送给你”我强忍着我心中的那份躁动,颤颤地道出了这一句话,虽短虽轻,但却如山岳般那般沉重。我心中、脑海里、身体的每寸肌肤和分布各处的细胞都在呐喊着、抖动着,终于,我说出来了,用尽了我一身的气力。
我手递上公仔,那是我今夜夹的第一个公仔。准确的说那是我今夜第一枚夹出来的,真的就用了一枚,当然更可以说这是我人生第一次夹出来的公仔。并不是我不珍惜,而是那种感觉让我不得不留住,相比于实物,那种精神上的感觉会让我更为珍惜。
我不敢直视你的眼睛,因为我喜欢你,但也仅仅是喜欢。曾经有过不止一次的心动,很多人让我“发烧”,我原以为那是爱情,但我错了;一年多的情感蛰伏,我又以为我成熟了,开始迷恋平庸了,但我又错了,错的一塌糊涂。
为什么喜欢你?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我喜欢你的舞姿,准确来说我喜欢的是舞蹈,我寻求的是初二时因害羞未能追求的舞蹈,我一直想学好,希望自己能在朋友同学聚会时展现自己,或许这是我的爱好吧,哪怕现在只是依稀记得。
为什么就喜欢你?我知道,就如宫崎骏在《虞美人盛开的山坡》中写道:“说不出来为什么爱你,但我知道,你就是我不爱别人的理由”。虽然我对你的程度没那么深,但我可以肯定的是因为你的舞姿,你和以前我一样,羞涩地挥摆着手脚,没有不远处那些人那般流利,完全放不开来。但你又和我不一样,因为我怂了,而你并没有,你在继续,在跳舞机上继续。
“十五岁那年已经不稀罕五岁时朝思暮想的玩具,哪敢断论二十五岁时还会稀罕十五岁未得到的爱人”即便我已不是十五岁了,那又何妨?我已认清了很多,从我的无所适从中!从我的心跳、我的不由自主、我面对你的那份想交谈都没有勇气的不堪,哪怕我一直暗示着自己,把它当做一次采访来与你交谈,哪怕我相信这没什么……
是的,我还是怂了,在这一刻我失去了作为一名小记者的基本素养、失去了作为一名学生做题的那份沉稳,我甚至失去了作为一个人的本能,我失去了一切。我什么都没有了,我就像一个细胞,而你却是一片宇宙。我在一抹素白中,在那一抹素白中无所适从,奄奄将息般,生生挤出来这句话,也就三个字,真的只有三个字。
与其说这种情感是爱情,倒不如说是爱意的体现,朦胧的爱初醒,这是青春的体现呐,我竟曾一度认为自己成熟了。但,我还年轻,真的好年轻,年轻的幼稚,对于喜爱的人和物,心中还会泛起波纹,甚至起的很激烈,如同海浪滔天归!
我会记得你的绿色衣衫搭宽脚裤和我仲意的鞋子种类-布鞋配出来的身影。
现在的我,还没有文笔,还没能写碎无尽笔墨。但我坚信,未来的我会执笔,把你写入日记里好好珍存。即便是因为我的懦弱还未取得你的联系方式,甚至连拿起手机偷拍的勇气都没有,但我依旧会写。比之我期待我们下一次的相遇,它犹有过之而无不及。
2019.1.19 23:13
阅读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