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波斯纳说:“侦探小说可能艺术性地呈现一种超越法律的正义伦理,它还可能支持和延续当代普遍流行和影响深渊的激进主义。”法律与文学运动将文学作品和法律价值联系到一起,本文试图以小说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作为研究主题,探讨侦探文学表达的正义主题。
【关键词】 法律与文学;阿加莎·克里斯蒂;侦探文学;正义
【中图分类号】I5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37-0040-02
一、侦探小说的文化研究
(一)侦探文学的发展历程
爱伦·坡在1841年开创侦探小说的写作方法,后经过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等人的延续与创新,侦探文学逐渐脱离于仅供娱乐消遣的通俗读物,吸引来自其他领域的目光,一些人从侦探小说的主题入手,探讨法律与人性的矛盾。[1]侦探小说以往被视为一种通俗的文化,甚至是低级的通俗故事,事实上,其他领域都在不同层面上探明侦探小说背后所反映的社会图景。通过对侦探小说中人物角色、犯罪故事和情节的分析,给研究者提供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
阿加莎·克里斯蒂开创了“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作为侦探小说界的代表性人物,她的作品蕴含巧妙的情节和独特的叙事方式,还有来自人性的善恶交融。
(二)侦探小说文学的主题研究——以阿加莎·克里斯蒂为例
不同于爱伦·坡和柯南·道尔,阿加莎的作品创造了许多的不典型的犯罪形象。她强调人性之恶源于天生,犯罪动机是根植于人的内心深处,人性诱发了犯罪。由人性而生的犯罪不需要典型性特征,因此,阿加莎的侦探小说中,普遍存在由人性导致的犯罪,并始终贯穿阿加莎极大部分的作品中。主动的犯罪者是阿加莎作品中的另一类犯罪者形象,犯罪者拥有高超的智慧,能够通过自身意志控制个人的理性与情感而进行犯罪行为,犯罪进程完全依靠个人的精准筹谋。[2]
在阿加莎的小说人物中,这两类角色表现了戏剧性的冲突,还彰显法律与人性之间的矛盾交织。《无人生还》中,法官沃尔格雷在重病临死前设计一个圈套,他将九个人按照罪行高低进行排列,通过儿歌预言和留声机指控将他们一个个杀死,在此期间设计自己假死,在完成所有使命后又用手枪自杀,若不是法官留下漂流瓶中的亲笔信,没有人会知道这起迷案的真相;而在另一作品《东方快车谋杀案》中,十二名“主动型的犯罪者”合谋杀死绑架者的情节与法官沃尔格雷犯罪方式类似,但这部作品另外塑造了侦探波洛这一角色,在这部作品中波洛由最初的坚守法律到最后妥协,更加突出“私力救济”的正义与法律正当性之间的冲突。
阿加莎的侦探小说中存在许多为了复仇的目的而杀害他人的情节,正义与法律价值在她的作品中屡见不鲜。阿加莎的作品考验法律和道德的底线,探讨法律之外的正义判决是否可以得到合法支持。[3]
二、法律视野中的侦探文学
(一)法律与文学运动的形成与发展
“法律与文学”运动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的西方社会。广义的法律与文学可分为四个分支:分别为文学中的法律、作为文学的法律、通过文学的法律和有关文学的法律。有观点认为,法律与文学属于不同学科的理论研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划分方法,尽管法律与文学的运动在发展进程中分化出众多领域,看上去支脉错综复杂,仍处于变化状态中,不可否认的是法律与文学之间是一种松散形态的联合,这些分支都离不开一个共同的主题,即法学的特征和价值。[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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