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术思想的一条重要的人际交往原则。其含义大致是:对于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不要要求别人接受;对于自己不想干的事情,也不要要求别人去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孔子仁爱思想的一个具体体现,孔子对此也有过专门的论述。他说:“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这个观点虽历数千年而不衰,直到现在仍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作为一种人际交往原则被我们所信奉接纳并广泛应用于自己的交往活动和实践之中。
从人际交往的角度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价值在于,它通过对自己所认为的不合理的欲望和要求加以约束的形式,使别人乐于接受自己,形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避免冲突。具体地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当自己要对他人做什么事时,先想想自己是否愿意遇到这事,如果自己不愿意,就不能对他人做这件事。我们不愿意被偷、被抢、被杀,所以,我们也不能对他人做这种事,衡量的标准当然是自己,是自己的“不欲”。
可是在实际生活中,在处理人际关系的时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却是有待作具体的把握。
小李和小黄是一对很好的朋友。两人的友谊从大一就开始了,四年来,两人一起上课,一块吃饭,一同喝酒,两人因此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时光如梭,很快,他们都是大四的毕业生了。毕业除了收获着学业的成果之外,还意味着就业的压力。由于小李性格外向,又是党员,因此,很快就在一家国企找到了一份从事人力资源的工作。而小黄则由于性格较为内向,一直没有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那年四月份的时候,事情又有了新的变化。小李考研的成绩出来了,并且出人意料地考出了一个很好的成绩。于是,小李决定去读研究生,而那份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小李觉得并不是太好,待遇也有点低,也就没有推荐给小黄,直接辞掉了。于是,过了一段时间,小李就觉得和小黄的关系慢慢地疏远了,小黄总是有意无意地躲着小李。原来,小黄觉得小李太不够朋友了,你小李考上了研究生,为什么不把那份工作推荐给我呢?
由此看来,可以作为第一普遍原则的规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表面上似乎表达了对他人的善意,其实隐藏着非常典型的主体观点。它的思维出发点仍然是“己”,它只考虑到我不想要的东西就不要强加于人,根本没有去想他人想要的是什么。这意味着,我才有权利判断什么东西是(普遍)可欲的,我的心灵才算是个有资格的心灵,而他人的心灵和思想根本不需要在场。这样,很容易走向极端,结果,你以为你在为朋友着想,朋友却误以为你根本不理会他们的感受。
己所不欲,亦可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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