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处一市而又“井水不犯河水”,未免太过生疏。于是,多年不见的大学同窗,相约在“五·一”之前的周末来一次聚会。
为了共同有过的经历,大家走到一起来了。有女同学从远在市郊的住地带来了录相机准备为大家录相,且提前两小时赶到约定地点,好不令人感动。
近正午时分,陆陆续续七八个同学总算赶到了。唯缺A君一人——他是我们大学时的班长,早年以宽厚仗义深得男女同学的信任。现今他早已不干教书的本行,而是拉起一干人马,当了一家专事流通的电子公司的总经理。此君不到,宴会难开。座中即使有饥肠辘辘者,也只好随大家一同等待,且等得心甘情愿。三四十分钟后,仍不见A君踪影,于是传呼的传呼,在门口探望的探望,一番猜测议论中,早过了午时一点,大家只好入座举箸。直到聚会结束,终未盼到A君。
因为修炼多年的缘故吧,彼此经见多了,涵养深了,自然没有谁会过于刻薄。大家照样畅谈离情别绪,照样感慨今昔变迁,但A君的爽约无疑给欢乐的气氛罩上了一丝阴影和不快。是为美中不足。
无独有偶。一位从前的朋友兼同乡,早我两年在这座城市立足,现在某大机关任处长,此乃我等的骄傲。也许是出自真心吧,他曾数次约我到他的“寒舍”一叙,但临到眼前,却总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取消约会。事后,处长同乡总要在电话中解释一番。隔着冷冷的话筒,我是相信他的家长会、肚子疼、突击加班、临时出差呢,还是在他酒气冲天的叙叨里为自己的事情反被耽搁而懊悔不已呢?
两年过去了,我至今未能“光临”到他的“寒舍”,乡友的家于我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
我总认为,失约而非发生在男女之间者,大凡有两种,一种是有钱人对穷人的失约,一种是官员对平民的失约。我不知道该不该就此乖觉起来,看淡生活中的交情。
我知道城市生活的节奏:人们身处现实的窘境,闲散中的忙迫,貌似离得很近,又各自循着自己的轨道。也许他们都有失约的充分理由。聚会乃“闲事”一桩,小菜一碟;生意或政务才是万不可轻忽的,犯不着因小失大,错过了发财或者升官的机会。
但我可以肯定地说,我不失约。
我以卑微之身,时时面对的是尊长或者阔人,对他们我失约不起;而对于同我一样善良的同事或朋友,我又有什么理由摆谱呢?况且,诚信乃立身之根本,随意失约则信不存。在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当今社会,谁一旦开信约的玩笑,必将陷人身心飘浮的境地。
在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当今社会,谁一旦开信约的玩笑,必将陷入身心飘浮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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