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村的王二狗,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和舅舅打仗,一拳头给舅舅打掉了两颗门牙。舅舅受不了这个气,一纸诉状把王二狗告上了县公堂。王二狗万般无奈,只好求李家仁子帮忙。 李家仁子听明白案情后,叫他稍等一会儿。很快,他从屋里出来,翻穿着羊皮棉袄,点着灯笼,拿着文房四宝,趁中午要和王二狗去坡里的麦地里给他写状子。
王二狗对他的行为感到纳闷。不大一会儿,李家仁子写完状子,又叫王二狗脱下衣服,转过身去。王二狗照着他的话做了,冷不防,李家仁子一口咬住王二狗背上的皮肉,紧咬不放。待到王二狗感到疼痛不忍挣脱时,一大块皮肉已经被李家仁子咬掉了。李家仁子命他穿好衣服,拿着状子,如此这般地上县城去告状。
王二狗来到县公堂,递上状子后说;“舅舅和他打仗,以长欺幼咬了他一口,咬下他一块皮肉,不信请县大爷明鉴”。县官命他脱去衣服,查看伤口,果然是人咬的。县官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件案子差点判错,他舅舅的两颗前门牙不是打掉的,而是咬人带下来的,证据确凿,铁证如山,县官判他舅舅诬告外甥之罪。 出了县公堂,舅舅觉得外甥遇上了奇人,非要问个水落石出。三言两语,外甥就倒出了实情。
县官得知内情,勃然大怒;“谁这么大胆,敢骗本官,拿来公堂对证“。
李家仁子来到公堂后对县官说;“县太爷,我是怎么给他写的状子,叫他如实招来”。
外甥只好把李家仁子给他写状子的详细经过讲了一遍。
县官听后,自言自语地说;“六月天,翻穿着羊皮袄,大白天中午头,点着灯笼,上麦地里去给人家写状子,哪有这样的事呢?”县官骂外甥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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