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很多古代的英雄或贤哲,是以自杀来结束他们的生命的。亚里士多德曾说:“自杀是不幸的善人和最幸福的恶人的一个义务。”他并引申说:“所以,人一定要结婚,生育和参加政治生活。并且为了培养公共道德,除了要维护自己的生命外,必要时,也非放弃生命不可。”斯多噶学派更进而赞美自杀是高贵、勇敢的行为,这由他们著作的字里行间每每可发现到,尤其从塞内卡的作品中更可得到强而有力的证明。同样,在人生之镜的剧场中,也常可看到自杀的场合,例如,中国戏剧“赵氏孤儿”剧中,几乎凡是性格高超的人物,最后下场都是“自杀”。观众会认为他们是犯了罪吗?不会的,欧洲剧戏亦复如此。哈姆雷特的独白,是关于犯自杀罪的冥想吧!也不是,他只不过是叙述,如果人由于死确实可以绝对毁灭的话,从观察世界的本质来看,应当是最好的方式,但以哈姆雷特的角度来看,这是不能如意的事。
基督教的教义很深奥,其所持的真理,认为人生的真正目的是“受苦”,自杀的行为则是一种逃避,所以才被指责。相反的,古希腊罗马人的看法则较肤浅,自杀不但没错,反而受到尊敬。基督教的反对自杀,属于一种禁欲的理论。圣经及其他方面都找不出有力的证据反对自杀,为什么一神教的僧侣却这样热心地反对自杀?我想这里面必定还有其他隐藏的理由。莫非是想对那些企图自杀的人高唱“世界的一切都是美好的”的调子?如果是的话,那也是对牛弹琴、一厢情愿的乐天罢了。在古希腊罗马时代,某些地方,对于能够说明自杀理由的人,市长甚至公开赠予毒药呢!
通常,如果生的恐惧战胜死的恐怖,那么,他就会勇敢地结束自己的生命。但面临死亡时,生的本能也会变得强烈。这就是所谓“生的出口有守卫”。假使人生到最后都是悲惨的,而且又得面临生命无常的话,恐怕没有人不自杀的吧!然而,“生”有它积极的训诫,就是肉体毁坏。肉体的毁坏使人恐惧,使人害怕,这实是因为肉体是“求生意志”的显现。
我们要看和这些“守卫”的争斗并不太困难,尤其是精神的苦恼和肉体间的冲突,好多人都曾亲历过。例如,当我们生重病时,一心一意只希望赶快好起来,相对之下,其他的烦恼都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有时强烈的肉体痛苦的确是能转移我们精神苦闷的注意力。只是有时精神所受到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就不会在意身体的毛病,甚至轻视了。自杀时的肉体痛苦在有强烈精神苦恼的人们的眼中看来,简直微不足道,所以,精神苦闷比较容易促使人自杀,尤其是当心中有想不开、解不透的苦闷时,若再受到外来的创伤或长期无法解脱那恼人的情绪,则容易走上自杀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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