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解中国古代政法的创立,首先要了解中国的哲学方法,即形象整体思维和整体观方法论,否则很难理解。
距今七千至六千年,中华文明已经开始创立,并且,中国哲学方法也在此时得以形成。人们开始传播和运用这套哲学方法,并用它对整个文明内涵及其发展进程进行全面的指导和考察。中国哲学方法认识事物的原则:首先要把握事物的宏观,其次要把握事物的核心及规律。
把握治理国家的宏观与核心,是人的因素,人与事物的不同之处在于他有抽象思维能力及自主的行为能力。人是影响国家存在、发展的一个最重要因素,运用中国哲学方法,古人找到了教化人民和谐生活为解决管理国家问题的关键。
中国哲学的核心理念表达是“天人合一”。《说文解字》云:“天,从一,从大。”“天”字,甲骨文、金文皆像人形,人之上谓天,它表示人与外界是紧密联系的,强调人类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并把它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
中国古代《尚书大传》云:“政者,齐中也。谓春秋冬夏天文地理人道,所以为政也,道正而万事顺成,故天道政之大也。”老子《道德经》中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说法。自然是无限的过程,法的本意为依从。这是古代政和法的基本含义。
我国古代政法理念是“天地变化,圣人效之”。古金文中圣的写法是左边一个口,右边一个耳,口耳放在一起就是繁体字“听”的意思,底下在甲骨文是一个“人”字,后来写做“王”。所以,所谓圣人就是听从自己本性的人,也就是能掌握与自然规律和谐发展的人。圣人效法自然中生态规律,从而“道洽政治,泽润生民”《尚书·毕命》。
上古圣人治世,在《易经·系辞下》中述: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上栋下宇,以待风雨……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
《史记》中写道:尧数法日月星辰,敬授民时。舜同律度量衡,修五礼,象以典刑。并将尧时而皆举用的禹、皋陶、契、后稷、伯夷、夔、龙、倕、益、彭祖分职任用。皋陶为大理,平,民各伏得其实;伯夷主礼,上下咸让;垂主工师,百工致功;益主虞,山泽辟;弃主稷,百穀时茂;契主司徒,百姓亲和;龙主宾客,远人至;十二牧行而九州莫敢辟违。为众民拥戴,践中国天子位。从而形成了中央集权的国家。
夏、商、周立朝都延续了这些治国的理念,并加以丰富,其中周朝在治理国家中,颁布了大量的政法典章,如周礼……六典:一曰治典,以经邦国,以治官府,以纪万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万民。三曰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五曰刑典,以诘邦国,以刑百官,以纠万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在唐朝发展为六部,这些典章建制一直沿用到清朝。
春秋战国是中国历史上的大变革时代,有一些杰出的思想家基于自己所处的地位和修养,提出了各自的思想,希望他们的思想和主张能处理和解决社会矛盾,以顺应和促进社会的发展,完成大一统。
其中韩非子是先秦诸子中法家的代表人物,秦国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大帝国的出现是韩非政论的具体表现。秦国的一些政治措施,和韩非的政论是分不开的。可以说,在促进历史前进、促使天下统一和制度变革中,韩非是作了卓越的贡献的。
可是韩非的政论中过分强调君权,把君权绝对化了。在秦统一天下后,他倡导的集一切权力在君主一人之手的君主专制的极权统治主张,是违逆人性的政法观,并没有使秦国维系住统一。而且,使之后两千多年的封建帝王集权制的统治很大程度上背离了服从自然规律的准则。
秦朝的教训使后世的帝王在治理国家时采取多种思想并用,其中儒家推崇德政,倡导忠孝以及天下大同,如孔子《礼记》中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故圣人以礼示之,故天下国家可得而正也……诸侯以礼相与,大夫以法相序,士以信相考,百姓以睦相守,天下之肥也。是谓大顺。”这些观点,为各个阶层所认同。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儒家思想成为和谐社会的主导思想,中国政法开始了儒家和法家思想相结合为主体的时代,而且有效运作,在框架和形式上保持运作状态近两千年。但封建社会确立了严格的等级制,将建设社会的大量社会成员列于另册,使其处于社会的底层,许多人才、技术等无法得到保护和发展,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在十九世纪面对西方科技的强劲发展,以及个人价值和权利的主张,当时激进的思想家及领袖对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中国传统的政法体系进行了全盘的否定,大量地引进国外的法理、法条。但是这些法律由于没有宏观的认知和人文精神,在长期的适用特别是在我国的适用中面临诸多问题。
在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社会向政治民主化、经济多元化方向快速发展过程中,需要在吸收借鉴中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体系。笔者通过对我国古代政法渊源和发展进行粗浅的探析,旨在抛砖引玉,期望更多的有识之士对中国政法从理念、制度与实践层面作贯通切实的理解,找到其中的联系,从而做到继承、改造、出新,继而构建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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