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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傻、装傻与博傻

时间:  2024-01-02   阅读:    作者:  李庆西

  1.他总以为看文艺片很傻,可自己有时也会犯傻,或是装傻充愣扮清纯,那晚磕着开心果竟把凯文·科斯特纳主演的《完美的世界》从头到尾看了下来。光看封套上的剧情介绍,这片子绝对火爆,上手就是囚徒越狱,接着又绑架人质,又是午夜狂奔似的驾车逃窜,而警方这边则拉网追捕,犯罪学家和FBI联袂出击……瞧这一波接一波的热闹,谁能想到这根本就不是警匪片。

  影片讲述的故事并不复杂,猫捉老鼠的警匪模式只是叙述的外壳,是借科斯特纳饰演的囚犯罗伯特·汉斯出逃的一路推进情节而已,真正重要的是主人公和被劫持的男孩菲利普之间情感关系的发展。显然,要不是遇上汉斯,菲利普注定是那种“小时缺钙,长大缺爱”的角色。这身体羸弱、性格内向的孩子自幼生长在单亲家庭中,在母亲过于严厉的管束下,一切童趣和个性都被压抑着,人家孩子满街闹腾万圣节,小菲利普只能老老实实在家里呆着。倒是从牢狱里跑出来的汉斯让这孩子领受了从未有过的生活乐趣,给予一种类似父爱的呵护。劫持打破了日常羁束,劫持者施与的自由成了对固有秩序的莫大讽刺,显然这并非一桩“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案例。正是汉斯告诉孩子,“在美国,你绝对有吃棉花糖坐过山车的权利!”他知道,一个成年男人跟一个小男孩的对话如果涉及到权利和义务,很可能包含人格启蒙的暗示。他最欣赏汉斯那句重复出现的台词——你自己决定,每当情势出现某种变化,人家总让孩子自己拿主意。

  许多年前,少年犯科的汉斯以轻罪重判入狱,这般经历使此人对社会和他者更有一种理解和被理解的渴念,而由于同样自幼缺少父爱,其心理需求很容易转化成一份责任。影片中有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汉斯在快餐店跟女招待偷欢之际,不意从窗口瞥见孩子困惑的面庞,便抓过衣服起身而出——陡然意识到,这会使菲利普产生被疏离的感觉。这时候他俨然成了一个真正的父亲,而这种意识似乎也意味着劫持者的自我救赎,影片正是根据这个逻辑演绎着“完美的世界”。可是再看一路追捕的联邦侦探和州警,现实绝对冷酷,这世界不可能靠着犯傻的想象来维系,撕裂的人性没法用制度与秩序粘合成完美状态。

  科斯特纳的表演从未让他失望,不用说早先一炮蹿红的《与狼共舞》,就连《保镖》那种烂片都能让人看上几遍,这哥们的演技确实不赖。除了男人的坚毅自信,除了那敏捷麻利的身肢,需要温情的时候科斯特纳总能给你露一手,这刚柔相济的分寸在《完美的世界》中更是拿捏得恰到好处。他收拾着满地的果壳,脑子里仍在回放汉斯跟黑人大妈翩翩起舞的镜头,胶木唱片嗤啦嗤啦的乐声一直在耳畔回旋……

  2.他在别处说过月月的事儿,还有一件事也值得一提。月月会玩,不会打架,可是这哥们却总有一份行侠仗义的心肠,那回听说他们被人欺负了,也竟挺身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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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年刚搬入疗养院的家属新村,他家窗后是小学校。一个星期天,下过雨,他和几个小伙伴在操场边玩耍。修葺校舍时那儿搭了一个拌石灰的大木槽,一直没有拆除,里边积满了水。他们用纸叠的小船在水槽里模拟军舰开战,嘴里嘟嘟嘟地学着交火的枪炮声。这时一个比他大的男孩出现了。一张陌生面孔,头上戴一顶带护耳的棉帽,手里提着让人羡慕的长柄玩具大刀,另一只手里擎着一面小旗——其实只是竹棍上绑了一块素色手绢,上面用墨水画了一个带圈的“關”字。大男孩走过来,把大刀插在泥地里,小旗插到背上,从兜里掏出一只铁壳玩具船放进水里。那小船有螺旋桨,自己会噗噗噗地在水里走,他们几个目不转睛地盯着那玩意儿,都看傻了。

  过了一会儿,这不速之客得意地收起自己的小船,操起那柄描着青龙偃月纹样的大刀往水槽里一通乱拍。眼看那些纸叠的军舰被拍得稀烂,他们几个大哭大喊。大男孩从背上拔出“關”字旗用力挥了几下,朝他们喝道,“奶奶个熊,俺关云长水淹七军!”这威风凛凛的关老爷一下把人镇住,他们抹着眼泪不敢吱声了。就这功夫,月月出现了,不知谁去把他叫来了。月月从家里偷出他老爸干活用的两把管子钳,双手舞着家什旋风似的扑了上来,嘴里一边嚷喊:“娘杀的,老子秦叔宝锏打三州六府!”

  关公一看斜刺里杀出一个疯叔宝,顿时慌了神,扔下小旗拖着大刀落荒而逃。这现实版的《关公战秦琼》让他深受教益,幸好这事儿在前。后来他从收音机里听过侯宝林郭启儒那出相声,一点都不觉得发噱,抖个包袱也大费周折地掉书袋扯文化,听着让人心酸。过后,他们听说那大男孩是水泵房关老头的孙子,寒假刚从外地过来。后来好长时间里“关孙子”成了他们嘴边的笑料。

  其实,文化就是语言与想象的“代入”。他们很早就在这种方程式里边来回折腾了。

  3.小时候,他和月月曾在悲抑无奈中离家出走,跑到山上游荡了一个晚上,因为那天他们都在家里挨揍了。在传统宗法社会里,恁是贾宝玉被打得死去活来也得忍着,他们倒是说走就走。月月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现在,读着印度女作家阿兰达蒂·洛伊的《微物之神》,他又想起那桩犯傻的事儿……算了,不提也罢,他的故事不会比书上的更精彩。在洛伊的小说里,“出走”不仅埋下了故事契机,也是一个反抗性隐喻。

  二十三年前那个暴雨骤歇的夜晚,年仅七岁的双胞胎兄妹艾斯沙和瑞海儿跟大人玩了一手离家出走,他们还带上了从伦敦来的表姐苏菲默尔——恰克舅舅与白人前妻的女儿。孩子们悲愤的感受放大了事物本相(其实只是一点小事让心绪如麻的母亲训斥了一通),可是真正的大事儿却阴差阳错地撞上了。这个“反抗”的游戏寓意深长,其代价之惨痛足以成为一种历史记忆,当孩子们的小船驶近那个废圮的“历史之屋”,竟无意中踏入了一片禁区。透过年幼的逾越者羸弱的身影,人们窥见了另一对逾越者脆弱而渺小的命运。

  苏菲默尔落水身亡就像打开了潘朵拉盒子,释出想象与虚构,嫉恨与偏见。这个“亲英”的古老家族毫不迟疑地将贱民维鲁沙押上了祭坛,因为真正闯入禁区的逾越者是维鲁沙和双胞胎兄妹的母亲阿慕,一宗私情很快变成了谋杀证据。接下去的事情更是诡异,一桩并非事先策划的阴谋居然打理得熨熨帖帖,老处女宝宝克加玛,昏聩腐败的警方,还有工厂主恰克和左右工会运动的皮莱同志,所有互相钳制的各方势力迅速结成了共谋关系。这是喀拉拉邦民主运动与种姓制度的和谐社会,在历史和文学都已被商业征召的时代,传教士文化与草根传统合力打造着后殖民时期古怪的世道人心。

  其实,挑战“爱的律法”并非多么有新意的主题,不同阶级或是不同种姓间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早已屡见不鲜。让他深感震撼的是回应挑战的家族势力和社会习俗,面对阿慕和维鲁沙隐秘的边缘人生,所有傻里傻气的角色一并嵌合成秩序的防火墙,这整合的魔力几乎是出于本能的生物性反应,简直令人不寒而栗。

  洛伊的叙事手法相当别致,书中采用了一种少见的回旋式结构。开篇即从二十三年之后讲起,双胞胎兄妹重回故里不能不面对自己当年所扮演的角色,不能不一再回忆当时的每一个细节,时间的河流被切割成一个个记忆与幻觉的片断,这样重新归置到不断闪挪的情节之中自是放大了思忖的意味。当初他们在姑婆宝宝克加玛的教唆下向警方做了伪证,早晚要面对灵魂的自我拷问。但是,这里丝毫没有撕肝裂肺的描述,那些灵动的字里行间就连苦难也带有某种谐谑之趣,作者眼里的渺小就这样颠覆了崇高的法则。

  4.他说不准那是哪一年的事儿,好像是1961年。突然,班上一个姓何的女生来找他,说她要退学了。其实他跟那女生素无交往,那时候男女生界限森严,说不上一句悄悄话,何况他俩还吵过嘴。那天晚上就在家门口拐出去的楼道里,昏暗的灯光下,女孩黯然神伤地转过脸,他看出真是来告别的意思。不过,主要是还他一本小人书。有次自修课,他脑袋扎在课桌里偷看《三国演义》连环画,她悄悄走过来一把就给没收了。人家是少先队大队委员,老师不在便是她管着班里纪律。他以为何委员早将没收的小人书上缴老师了,没想到却一直留在她自己手里。她说,到了老师手里你还会没事儿?

  这女孩的父亲也在疗养院做事,是人事科的副科长。人事科科长是一老太太,身体不好平日不大上班,科里的事儿是姓何的一把抓。印象中,何科长整日里板着一张瘦瘦的黑脸,家属区的孩子见了都有些怕怕。他和别的小孩去疗养院打乒乓球,撞上这姓何的总是被掐着脖子拎出门外。他听母亲说,何科长党性强,凡事讲原则,工作上雷厉风行。何委员退学是由于父亲的缘故,因为正值困难时期国家搞精简,动员一部分干部职工回乡务农,这何科长就身先士卒辞去了公职。

  原先内定的名单上没有何科长。可是一开始谁都不吭声,上面指标压下来,人事部门眼看交不了差。关键时刻何科长的党性发挥作用了。榜样的力量果真力大无穷,他记得,自己父母也赶紧商量是否要迁回山东老家,按老爸的意思回家种地也未尝不可。不过很快就不提这事儿了,因为母亲想不通,母亲说好不容易出来参加革命了,怎么又要回到封建老窝里去。那时他老妈一门心思要求入党,又怕这事儿不听从组织召唤会影响不好,心里有些不安。何科长临走前上门找他母亲谈话,作为党员干部最后一次履行对非党积极分子的职责(何在党内兼着机关支部的什么委员)。两个大人在屋里聊着,他进进出出耳朵里刮进了几句,语重心长的何科长反复强调一个意思:“关键时刻就看出来了,你那个农民意识不是一天两天的问题,所以呀,千万不能放松改造……”

  听母亲说,以前院长总爱批评他老爸摆脱不了“一头黄牛二亩地”的农民意识。现在老妈偏不愿回乡当农民,同样闹了个农民意识。那时候他还搞不懂革命队伍里这套话语系统的转换关系,以后自会慢慢明白。

  院里搞了一个联欢会,欢送志愿回乡的干部职工。许多家属带着孩子去了,桌上摆了那年头难得一见的糖果和瓜子花生什么的。何科长和老婆戴着大红花并肩坐在台上,姓何的黑脸膛上大放光彩。当时他没注意何家的女孩在不在,只顾嚼着糖果跟别的孩子疯疯闹闹。何科长走的那天本来院里要派车送行,可人家死活不愿意,说不能占公家便宜。结果自己从乡里找来一辆带挂斗的拖拉机,拉上老婆孩子和一堆坛坛罐罐走了。何科长是本地人,老家就在江对面的西桥乡。

  那天,听到外面敲锣打鼓,他从家里奔了出去,只见拖拉机晃晃悠悠地拐出了家属大院,车上何家三口挥手向送行的人们告别。不知怎么的,他突然甩开脚步追了上去,跟着拖拉机跑了好长一段路。跑过江边那棵老银杏树,他看见何委员扒在车斗后栏板上,整个儿把脑袋埋在手臂里。看样子她准是哭了。跑着跑着,他想起何委员说过,到了乡下家里就不让她念书了,村里也没有学校。他还想起什么?现在什么都想不起来了。跑着跑着,感觉就像电影《白鬃野马》里那匹白色骏马,在四野苍茫中踏水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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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还是印度作家,当下是印度人在拯救日渐凋敝的文学。读阿拉文德·阿迪加的《白老虎》,他没觉得像某些评论说的那么“完美”和“震撼”,不过这部获得曼布克奖的小说确是写得很聪明,故事里有着犯傻、装傻和博傻的三重隐喻。

  主人公巴尔拉姆,外号叫“白老虎”,原是企业家阿肖克的司机,三年前在新德里杀了自己的老板,携款逃亡班加罗尔开了一家出租汽车公司。现在,听说中国总理温家宝要来印度访问,巴尔拉姆在一周内不断地给总理阁下写信,讲述自己怎样从一个自幼辍学的打工仔成为企业家的人生经历。故事开篇刚要转入正题就扯出了那桩谋杀案,不过具体作案情形要到很晚才交代,因为话题不断岔开去——总是迫不及待地道出一些花花絮絮:从贫寒的家境到粗鄙的乡村生活,从服侍主人的各种细节到自己眼中的社会万象。对了,这是用第一人称讲述的故事。如今巴尔拉姆咸鱼翻身,由仆人摇身一变为主人,几乎是压抑不住那种成功人士的自鸣得意——他下一个目标就是房地产了,然后是办教育……然后,大概是要并购中石油或是哈药集团了。

  对于“发展”这个话题巴尔拉姆自有独到见解,这家伙以自己的话语方式阐释一种如何出人头地的“创业精神”。其称“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印度人都被困在鸡笼里”,乃以奴性十足的“忠诚”维系着社会发展,书里扯到了许多这方面的事例,足以让读者更深切地认识印度国情。他觉得,这“鸡笼”的说法很妙,跟鲁迅所说的“铁屋子”似有异曲同工之趣。当然,巴尔拉姆不同于笼中的芸芸众生,这个“乡下老鼠”已是醒来的“老虎”,必然要挣脱宿命的牢笼。不言而喻,巴尔拉姆奉行的是一种变异的丛林法则: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弱者要改变自己命运只能吃定比自己要傻的强者,趁人家还没醒过神儿先把自己变成一头猛兽。这是一种让人不寒而栗的博弈,在这里,强∕弱,主∕仆,兽性∕奴性,虔诚∕狡诈……一切都可能发生逆转。

  这部书信体小说叙述了一个令人恐惧的主题,不过另一方面却充满了诙谐与自嘲的笔调,从头至尾读来相当轻松。用巴尔拉姆自己的话来说,他的讲述不妨称之《一个印度半吊子的自传》。不仅他本人是“半吊子”,整个印度社会都是“半生不熟”状态,既然大家都沿循着一种犯傻—装傻—博傻的逻辑,所以悖谬的笑料俯拾皆是。主人公饶舌的叙说恰与内在的严肃话语形成巨大张力,其间无疑深埋着一种忧思——对印度人国民性乃至人性本身的反思,也包含现世的价值批判。

  有一个问题他不太明白:为什么巴尔拉姆要给中国总理写信?他参悟不透这番“套瓷”有何实际意图。此人只是一个拥有26辆丰田Qualis的出租车公司小老板,绝非举足轻重的班加罗尔IT业巨头,中印政治经贸格局中怎么说也不会有他的位置。再则,信中如此陈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难道不怕中国人把他的事情抖落给印度警方?看来这家伙严重犯傻。他不知道这样来讨论一部小说是不是也有些犯傻,不过他注意到,主人公的言述通篇都是那副自信满满的口吻,完全不像是一个应该受谴的角色。巴尔拉姆很骄傲地对收信人说:“从我个人角度来说,我把自己看成是您的同类人。”

  6.那年头,电影和小人书里都在宣传英勇少年如何智擒美蒋特务什么的,学校还组织大家去少年宫参观过一个展览,那里边有不少从特务手里缴获的实物(他印象最深的是手枪、发报机和压缩饼干)。这很吸引他和月月,还有小褂子、大毛毛那帮捣蛋鬼。他们玩捉迷藏就分成了民兵与特务两拨,阶级斗争开始以游戏方式进入他们的日常生活。

  过了暑假,新学期来了新的班主任,一个胸口别着团徽的男老师。这人姓赵,教算术和政治,讲起课来慢条斯理,却很有跳跃性。譬如,算术课多半会举抓特务的例子,在黑板上演算这样的例题:某地公安人员今年每月抓获美蒋特务150人,是去年每月抓获的3倍少30人,求去年每月抓获多少特务?有女生傻傻地问:怎么特务会越抓越多?赵老师接着这话茬便来劲了,从蒋介石反攻大陆扯到农村阶级斗争形势,从地富反坏搞破坏联系到落后学生逃学翘课……当然,扯开去又能扯回来,最后总是落到思想改造、组织纪律什么的。赵老师的政治课也很新鲜,动辄就是百分比呀增长率什么的,就像讲算术应用题似的。可是时间长了,讲来讲去就把人惹出一身鸡皮疙瘩。其实,那时候学校教育的意识形态色彩还不像后来那么恶心。那是1960年代初。

  国庆节前夕,赵老师布置要搞一次主题班会,每个同学不但要挖挖自己的“落后思想”,还要检举他人违反纪律的事儿——所谓“抓思想上的特务”。这个“抓特务,迎国庆”的班会弄得人人心绪不宁。检讨自己还好说,反正大家从小就习惯了在自轻自贱中成长,难办的是要揭发他人,那就等于将自己陷于不仁不义。私下里,男生都在核计怎么躲过这一劫,就连班长也觉得这事儿忒没面子。月月决定那天要逃学,他说不如上街抓特务去,躲过了班会说不定还真能逮住一个。小褂子、大毛毛他们都说这主意不错,抓思想上的特务总不如抓个真的特务来劲。于是大家击掌为誓,就这么决定了。

  那天,他和月月一直在街上傻逛,看到陌生人就盯梢,简直看谁都像特务。虽说特务没逮着,可是想到那缺德的班会准也开不成了,心里都在偷着乐。可是他们错了,除了他俩,那天的班会没人缺席。小褂子和大毛毛还就把他俩作为“思想上的特务”给供了出来。真没想到就这样让人“闪”了,这是他至今犹记在心的一桩最傻的事情。第二天早上,算术课不上了,赵老师把全班同学领到操场上听校长训话。他战战兢兢地偷窥着尖鼻子校长凛然可怖的脸色,他和月月被叫到队列前面,那鸟喙似的鼻尖几乎要啄到他们额头上了。

  库切在《凶年纪事》里说到自己小时候跟班上同学一样都讨厌丁尼生的诗歌,也都不喜欢宗教活动,猜想别人也跟他一样采取逃避态度。后来才意识到自己“真是错得离谱”。库切总结说,“只是在今天,在我生命的晚年,我才开始明白那些芸芸众生——尼采所说的能产生厌倦的高等动物——真的是很善于应付社会环境。他们不用易于激化矛盾的处事方式,而是放低自己的期望值。他们学会耐着性子应付事儿,让精神的机器放慢转速。他们浑浑噩噩;因为他们不介意沉溺于自己并不介意的厌倦之中。”(《说厌倦》)看到这段话,他一下就想起那个阴暗的早晨,那个游戏陷阱。

  7.有个问题他一直不解:1980年代的老左们为何要把现实主义视为一种“政治正确”?难道现代主义不是更契合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意图?他想起达达主义的诗人们,想起布莱希特和萨特……当然,如果不想玩革命,学学贝克特、罗伯—格里耶的花拳绣腿总可以吧,作为一种幻想的叙述并不妨碍现实秩序。照罗兰·巴特的说法,当时西方资产阶级社会早已种过了“先锋派的牛痘”,获得了“预防进步的免疫性”。当然,1980年代的中国还没来得及接种“先锋派的牛痘”,因而在官方评论家眼中任何偏离现实主义的创作似乎都带有某种颠覆性。后来的变化证明那种担心完全多余,先锋派的技巧革命只是颠覆了公众的阅读习惯,丝毫没有煽动革命的意思。后来,那些牛皮哄哄的前卫小说家很快就被招安了。

  午后的微风里有一种丝丝拂面的感觉,他坐在河畔长椅上读贡巴尼翁的《反现代派》,一边想着那些文坛往事,真是“二十余年如一梦,此身虽在堪惊”。当年的唇枪舌剑都是何苦来着,可笑的是朝廷和江湖都误打误撞地陷入了那个“无物之阵”。贡氏的书里详尽阐述罗兰·巴特对先锋文学的怀疑与警觉:前卫作家如何成了小资们的文化消遣,如何充当官方精神的供应商……那时候,他们还傻兮兮的以为现代主义召来了一帮自由使徒,甚至像普罗米修斯那样给人们盗来了火种。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几年之后情形大变。消费主义时代的文化战略完全可以撇开问题与主义,经由出版商、主流媒体、茅盾奖和“打造文化大省”口号的合力包装,各种宏大叙事和怪力乱神纷纷盛装登场……

  后来的事情已是见多不怪,怎么写不再是一个政治问题了,甚至有时候写什么都变得不重要了。当然,“遵命文学”依然大行其道,只是“遵命”的涵义早已今非昔比,写作本身往往已是遵命而行——大国崛起之际亟需打造云蒸霞蔚的人文气象。其实,站在官方立场上看,小说远离现实倒不失为一种妙策,中国有五千年的历史可写,还可以从梦魇和幻境中去无限复制,何必非要在现实生活里找茬。如今的“政治正确”倒也不妨是怪力乱神,人家八〇后、九〇后就好这一口——从《哈利波特》到《幻城》、《鬼吹灯》、《盗墓笔记》什么的,离开爹妈的世界越远越好。当年的老左是歇菜了,要不然一个个准该傻眼,这跟这世界反差也忒大了。

  这是文学史的一个重大转折。旧日的话语分崩离析,似乎也印证着阅读能力的极度退化,当初那些颇具杀伤力的说法,什么“调子阴暗”、“脱离现实”乃至“反对四项基本原则”之类,现在都拿不出手了。现在不再有微言大义的文本解读,文本抽象为语词,批判变成了屏蔽,现在的手段是锁定一系列关键词。这一招跟国际反恐战争中的信息监控如出一辙。他想起《凶年纪事》里的一段话,库切在评论美、澳等国的反恐法案时不无讥嘲地指出:“那些信息行家忘记了诗与诗意,那里面的文辞可能与词典上的解释大相径庭,那里面隐喻的火花是永远超越解码功能的,还有,那里面有着永远无法预测的阅读的可能性。”(《论恐怖主义》)既然枯萎的意识形态只能将一切异端定义为恐怖主义,他想,这世界恐怕就永无宁日了。他颇有心得地在库切书上写下一句话,那是套用马克思的一个说法:解码的工具不能代替工具的解码。

  可是,在一整套可持续发展的博傻游戏中,他看不见“隐喻的火花”在哪里。

  8.小褂子的父亲是疗养院的司机,驾驶一辆敞篷的美式中吉普,每天进城为食堂采购食品,有时也替总务科跑腿。疗养院距离市区有十几公里,中吉普进城每回都捎上一堆人,大多是院里的职工。小褂子和大毛毛也经常跟着褂爹去城里兜风,兴高采烈地挤在副驾驶座上。偶尔,他们会把他喊上,不过只能让他跟搭车的大人们坐在后边车厢里。

  行车一路上,小褂子总是说个不停,一会儿自言自语,一会儿跟大毛毛抬杠。他俩经常会讨论这样一些问题:狗和狼有什么区别,鱼在水里为什么不会憋死,鸡有翅膀怎么飞不起来……你不知道这家伙真是不懂,还是在卖弄噱头。小褂子动不动还会出个难题考考别人,听好了……你们谁能说出……他不喜欢小褂子说话的腔调,却也说不出为什么不喜欢。那时候他就捉摸不透这哥们,就像现在根本看不清人民币要涨还是要跌。

  小褂子从不怯生,看到车后边那些大人就来劲了,总要给人出题目。你们谁能回答这个问题,汽车在进城的路上开到一半……小褂子突然话锋一转,咱们换个说法,从本市到北京的铁路里程是1600多公里,一列火车从本市从发,行驶了800公里后,请问它在哪里?大毛毛刚要开口让他踹了一脚。有人问是不是在济南?小褂子说错。另一个人说是蚌埠,还有人问是不是徐州。听笑声就知道不对。遇上这类智力题,他是从来不敢吱声。只听得一车人七嘴八舌地讨问:“那么是在哪里?”小褂子这才得意洋洋地抖开了包袱:“在路上啊。”说完回头瞧着别人一脸茫然,自己哈哈大笑。用现在的说法,这叫脑筋急转弯,可那时候大人们脑子都是不转弯的,都觉得这孩子有点傻。

  他知道,小褂子一点不傻。褂爹也总说自己儿子聪明。如今,差不多半个世纪过去了,褂爹早已走了。听大毛毛说,褂爹缠绵病榻两年之久,临终之前脑子很清楚,给儿子交代完后事还出了一道题:你知道,世界上死亡率最高的地方在哪儿?守在床边的儿子脱口而出:“在床上啊。”听到回答老头当场就咽气了。

  现在退休的小褂子每天在家抱孙子,看电视。最喜欢看电视里的相亲节目。那天晚上打电话来,急三火四地叫他打开电视机,他以为又是哪儿发生地震或是“九一一”那种飞机撞楼的大事儿。却见屏幕上排着一溜美女一溜帅哥,主持人一脸坏笑地忽悠着那些男女嘉宾。看到那拿话筒穿紫色裙子那女的吗?小褂子说,这小娘们总让人家晒存款哟,想把她娶进门,猜猜看,你得有多少钱?真拿这家伙没办法,这等俗不可耐的节目还如此津津乐道,他哼了一声,颇有些好奇地问,“身家过亿?”电话那头一阵狂笑,“回答错,扣10分。想想不用花钱,你尽管想。”

  尽管想——他突然意识到,只有这儿才是一个不设门槛,没有任何准入制度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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