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名,没一个人记得。村里的大人小娃总是毫不避讳地叫他“地不平”或者“看不惯”,这是村里一些好事之人给他起的绰号。对于这种低级的、直截了当的讽刺,嘲笑、“我”从不以为然。
顾名思义,单从父老乡亲对“我”的称呼,便不难听出,“我”身有残疾,一条腿短——走起路来像在田间插播秧苗,忽高忽低。“我”生性耿直、好管闲事,常无白把人得罪,惹人不爱。
可想而知,“我”不大受众稀罕。自然而然,在村里男女老幼眼里,连最起码的道德观念都没有了,也就更谈不上树立良好的形象了。
但“我”就是气愤!看不惯那些随意玷污良好社会风气的人。他们低级龌龊的敛财行为,令“我”咬碎钢牙,嗤之以鼻。
1.不良现象之补贴背后的猫腻。
近年来,随着大气污染的日益严峻,在乡下农村,雾霾几乎每天都笼罩着阴沉的天空。不仅严重威胁到了我们的身心健康,而且还给我们的交通安全带来潜在隐患。
为了更好地改变当下恶劣的生存环境,创建更加舒适安逸的美好生活;经过有关部门基层干部长期的调查,走访、研究,结合农村实际情况,“煤改电”政策终于得到落实到户。为了树立群众爱护大自然,保护环境的意识,“煤改电”政策的出台也附加了一系列相对应的补贴措施。
然而,在有利可图的经济利益诱惑下,一些习惯性投机取巧,贪婪、爱占小便宜的庸俗之人,抱着一种爱钱不顾法的侥幸心理,不惜动用各种社会关系、人情关系,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知法犯法,肆意妄为。
有些人,有着通天的本事,他们买来三千元的小空调却开着五千元的大发票;真搞不明白:“大”“小”都分不清的经销商是如何能将生意做好的?就这还不算什么,有更厉害的“崴人”,干脆直接省去重要环节,不买空调,一步到位——一张五千多元的购置发票税,在经过了几个耍奸取巧之人的转手后、变得铜臭熏天。
试问我们的监督管理部门去了哪里?分管干部去了哪里?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社员看的是干部;那么要是我们所有的干部都能以身作则,谁还敢越“雷池”半步!
面对这样的巧取,“我”束手无策。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盼望那些利欲熏心的人们能够幡然醒悟,对于金钱我们可以热爱,但一定要取之有道。切不可随心所欲、放任自流!那样,后果将不堪设想。同时,也希望我们的监督管理部门,能认真督促检查,防微杜渐!别到头来真像赵树理先生讲的那样只图个面面好看——驴粪蛋,外面光!到那时,即便是我们的空气得到了“净化”,心灵也无法得到安慰。
2.不良现象之“后门”背后的“另立门户”
随着当地政府大力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与建设,大量的农耕用地被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以合理的资金通过政府的动员,协调,洽谈顺利征收。经济产业带来丰厚的利益效应,带动了周边许多行业的发展,外来人口的不断涌入,扎根,落户,使得本不宽展的宅基地越发紧缺;各村多年来未划拨过一院庄基地——可谓寸土寸金。
村里有传言:以后的庄基地一律按户口予以申请。(至于这话是谁说的,如何申请,无可考证。如今,说真话没人信,说假话真人信。)总之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随身附和起那些捕风捉影的事。
然而,随着一些消极的,不健康的思想逐渐传播蔓延,(有人,有钱,有权,就没有干不成的事。)有些人又开始蠢蠢欲动,他们捷足先登,借着“关系”的保护伞,直接免掉了至关重要的繁琐手续;一路绿灯,不费吹灰之力就成功拿到了“另立门户”的红本本。
如村里的“崴人潘九”,只生一女,原本其乐融融和睦相处的一家人,却硬是被他“拆散”成了两家。(庄基地可申请两院,‘煤改电’可多拿补贴,双赢。‘瓷锤’都会算这笔账!)路遇熟人竟死皮赖脸、厚颜无耻地夸夸其谈起来:“前有车,后有辙,别人能办的咱照样能办,我‘外甥’是领导。”那不以为耻,洋洋自得的神情显然就是个无赖。岂不知,干部的腐败往往是从搞特殊化开始的——他们知法却从不“犯法”;倚仗权势,张牙舞爪,逞性妄为,没有他们办不成的事。(当然,“关系说”只是少数。必定“关系”是硬杠子。)
“我”为自己与那些想吃“葡萄”而吃不到“葡萄”的人心酸;也为那些“吃葡萄不吐葡萄皮”的人心酸。奉劝那些有恃无恐的“崴人”切勿猖狂过度,得寸进尺!不要以为有钱就可以不知天高地厚,更不要以为有权就可以胡作非为——谁要是敢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
3.不良现象之残疾人背后的残疾等级评估
乡里管理残联工作的负责人下发通知:明天早上九点准时到县残联服务大厅,统一办理“二代残疾证”;新政策,一二级残疾均可申请个人残疾两项补贴。
翌日,村子路口聚集了一大堆残疾人。“张三”“李四”“王麻子”……他们争先恐后,一路上都在据理力争、自己更符合补贴申请标准。
到了残联,工作人员态度热情积极,认真负责;很快就有了结果。
回去的车上,几家欢喜几家愁。
“张三”自鸣得意,一路侃侃而谈,吹嘘他评估二级背后的秘密。原来他“侄儿”在县公安局是领导。按理说“张三”左手的四根手指只是截去了一小部分,并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原则上只能评估七级。再说了,公安局与残联本身就驴唇不对马嘴,根本扯不上半点关系,但他的“侄儿”说这是人情——“投‘我’以桃,报之以‘李’,这‘账’得还。”
“李四”更为满意,一路笑逐颜开。“我”与他同属肢体残疾,可评估结果令人大失所望。明眼人都看得出我的伤残程度相比较重,而他却等级比我高(我属肢体三级,他属肢体一级)只因他“妻哥”是残联唯一指定的——医院里的主任。
当贪婪与自私扭曲了人性,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就会升级。他们龌龊的行为方式就会遭到世人的谴责和唾骂。
“当今社会,干啥都要讲关系,就是不讲原则。除了鞋有‘样’,啥都没‘样’!”狗肚鸡肠子的“王麻子”,一肚子怨气,皮笑肉不笑地撇着凉腔。失去整个左胳膊的他,找来的关系并不硬邦。最终只给评估了个三级。这样的评估标准他表示出强烈的不满与愤懑!
一次备受教育意义的办证过程,让我彻底醒悟:一个人如果没有良好的心态,不懂得适可而止欲壑难填的道理;那么,这个人即便拥有再多,也不能使他快乐。
4。不良现象之“便宜”背后的吃大亏
近年来,随着青年劳力外出打工者逐年增多,农村的剩余劳力越来越少——老年人居多成了普遍现象。
然而,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之徒,正是抓住了这个难得的机遇,抱着老年人贪图小利的缺点,招摇撞骗。聚集上百民众于一小院,大门敞开,高音喇叭短暂的宣传过后,常小恩小惠,“免费”发放一些脸盆,牙膏、眼镜、手链之类的物品——其真实目的、是推销他们的产品。(推销的产品层出不穷,有净化器,理疗仪器,蜂胶胶囊,等等)可是,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他们从不顾及消费者的死活,利用先进的高科技手段,“挂羊头卖狗肉”,有名无实、肆意制假,销假。
随着这些假冒伪劣商品、在乡村的推销泛滥,朴实的劳动人民的身心健康和钱袋子,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和伤害。究其原因还是他们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法制观念缺乏所致。
为了更好地防止和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在农村发生。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勒令公安机关协助工商管理部门,严厉打击和制止此类违法犯罪活动。但整治一段时间后,又慢慢懈怠下来,却始终是治标不治本。人们不禁发出疑问:为何会屡禁不止、禁而不绝呢?吃过亏遭过骗的消费者都在骂,如果没有“好处”,如果不开“先例”,如果“上面”无人“罩着、护着”……那么,这些狂妄的违法犯罪者,还敢有恃无恐、明目张胆地组织活动吗?还敢再有“下次”吗?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发展的当下,在致力共建和谐文明家园的努力下,“我”有责任和义务,同这些不文明现象作斗争!
以上不良现象在农村实有发生——当然,“我”所看到的,听到的,无非也是极个别现象,要是真多了,社会也就乱了套了。必定,我们的社会是很美好的。但这极个别不良现象,背后折射出的危害面却是极大的,影响也是极坏的。他们肮脏、丑陋的恶劣行为,已然构成了社会的恶性毒瘤,应尽快剔除,不可小觑。如有人,非要对号入座;只能说明你心虚胆怯。奉劝你,如果真有过这样的错误,也希望你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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