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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记

时间:  2024-11-02   阅读:    作者:  于坚

  我从小最害怕的是运动,而不是思想。我一开始生下来时,是一个动物,慢慢地,我就只会动,不会想了。我已记不清这种变化是如何发生的了,我只记得我从小就是一个坐在外祖母的身边,望着天空发呆的小孩,外祖母是永远不动的,她的动,只是为了更不动。她扫地是为了一天不用扫地,抹桌子是为了一天不再抹桌子。我从小就知道,外祖母的一切动,就是为了能尽快的回到她的那个草墩上去,目微闭,脖微垂,这是我所见的外祖母的最美的动作,也是我国一切童年回忆录中的无数作家诗人们的外祖母的经典动作。我的父母在我童年的印象中是动的,但他们的动与我的生活无关,他们出去又归来。他们看报纸,读书、吃饭、睡觉。他们的动与我长大后所知道的动不同,他们的动不是仅仅关于身体的肤浅表面的动,他们的动是由身体的表面向精神的深处掘进的触及灵魂的革命。走路,从一个会议室走到另一个会议室,从一个办公室走到另一个办公室,学习、总结,汇报,就是他们唯一的运动了。“运动”一词,所指并不是身体的动,而是精神的动。我从小生活在一个不动的环境中,我因此特别喜欢鸡、狗和飞鸟。我觉得它们过着一种与我完全不同的生活。我喜欢这些动物,不是如我国的童话作家们所惯于宣称的那样,是由于这些动物的善良、温驯、忠实或自由,仅仅是因为它们能跑、跳、奔、滚、飞、爬、攀,仅仅因为它们是一群充满动词的动物。我不能像它们那样动,我只会呆呆地想,总有一天,我要像一只小鸟那样……但我不说我要像一只狗或鸡那样,我秘密地向动物学习动,但我不能告诉别人,大人总是认为像某种动物一样动,而不是像某种动物一样善良、温顺、乖是愚蠢的,他们总是要我像一只兔子学习,而对我模仿一只猴子的动作大加喝斥。我尤其害怕他们骂我笨。在整个童年的时光,我一直是笨的,我走路是笨的,吃饭是笨的,睡觉是笨的,拉屎尿是笨的,我的童年时代是一个不可救药的笨蛋的时代。我一直在响应大人们的号召努力使我成为聪明的人,我在童年时期的不断学习、思考、总结中,意识到,要显得聪明、不笨的办法就是不动,多想,四肢发达是笨,因为头脑必然简单。要动,要像老师教导的那样,先问问:为什么?“为什么”问多了,就发现好多事是不能轻举妄动的。后来我进了学校,最害怕的课程就是体育。在学校里,体育这门课与其说是“以发展体力,增强体质为主要任务的教育”,(见《新华字典》1119页)还不如说它是考验一个学生聪明与否、笨与否的“试金石”。多年之后,我只要想起那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心中就充满阴影。那一日,头一次上体育课,在令人心惊肉跳的点名、报数完毕之后,轮到我了,我抱着一个篮球,我从来没抱过这玩艺,我在此之前的岁月中,只抱过布娃娃、妈妈、鸡、狗、小凳子和皮球。我抱着这个篮球就像抱着一头老虎一样。当我向篮板跳起来的一瞬间,我听到聪明绝顶的体育教员在对着同学们说,你们看看他,笨得像熊一样!爆炸似的一阵哄笑。我腿一软,几乎跪到地上,球可耻地从我手中溜掉,叛徒一样滚向他们一边,加入了嘲笑。我从此被视为笨蛋,失去了尊严,成为班上可以不叫姓名只叫绰号的可怜虫之一。为了挽回我的形象,我尽量避免上体育课,在其他课程上拼命努力,我在班上作文第一,政治第一,算数第二,体育第六十五。体育课像地狱一样,我少年时代摆不脱的恶梦。幸而这门课在我少年的时代,是一门可有可无的课,体育不及格没有什么关系,仍然可以升级。如果语文、政治不及格那就完了,留级,开除。我们虽然害怕体育课,但却看不起体育教师,我们早就看出他们和语文教师的不同,语文教师受到从校长到教务主任,以至守门的马丽花大娘的尊敬,主动向她问早;安排她去北京学习、参观。而体育教员却经常在国庆节或六一节的时候被支派去挂旗子、贴标语。每当我看到那个四肢发达的体育教员在危险的高处挂国旗,我心里就复仇似地高兴。我后来还在古书上看到了关于此事的说法,“劳力者治于人”,我于是对我的体育不及格不再那么耿耿于怀了。我越发努力地要使自己将来成为一个“劳心者”。

  当我三十岁的时候,我已经成为一个劳心者。身体的动对我来说,只是一种对已经稳定成型的深沉、正派、正直、稳重、可靠这一系列好人基本形象的破坏。如果像我这样一个人忽然有一天变成一个成天在篮球场上奔跑跳跃、穿一件背心、浑身大汗的人物,那么我的信用、尊严、风度就会立刻完蛋。人们会信任一个稳坐不动的人,却对那些猴子般不安分的人不屑一顾。有一天,我看到我那刚刚离休的岳父,鬼鬼祟祟在我家的阳台上做了几个甩手、扭腰之类的自选动作,一辈子都坐在椅子上操劳的他,我从未见过他有过除了坐下之外的其它动作,因此好奇,担心他是不是由于承受不了离休后的寂寞,神经出毛病了。他意识到后面有人,立即复原,很不好意思地说,有什么好看的。我根本没有想到要“看”他什么,他却由于怕我看出他的“什么”而紧张。我在他脸上发现某种很遥远的表情,某种类似我抱着那个老虎般的篮球向蓝板走去的表情。其区别只在于我的表情是十二岁的,而他的同样一种表情却是六十岁。从那时到今天,我岳父再也没有过这种轻浮的举止。他终于保持了晚节,没有在最后一刻前功尽弃,没有在我这个后生面前出丑。我那时忽然有些隐隐地恐惧,我老了也就是这个样了,也许我现在已经是这个样了。我怕出丑,怕笨,怕一切有可能令我举止不雅的动,我不跳舞,不做操,不赤露除了脸和手之外的身体的任何部分。浑身狐臭、脂肪超载、上楼气喘、嗜睡、争分夺秒地向猪的状态发展。一头思想的猪。并且我的一切“思”都尽量不与“动”发生关系,我的“思”越来越空灵,飘渺、朦胧、天马行空,我的“思”越飘得高远,我越是在人群中被视为天才人物。我的日常话语充满着形容词、象征、我越来越不用动词。动词在我,往往是贬义的、不可靠的。“他最近活动频繁。”意思是他在做不可告人的事。“在黑暗中,有什么在动,”这个句子意味着危险在周围的开始;“你不要动不动……。”意味着你已经成了令人讨厌的角色。“动乱”、“动荡不安”、“煽动”、“挑动”、“策动”、“骚动”、“暴动”、“蠢蠢欲动”似乎在大多数时侯只与坏人坏事有关。“动”是什么?“改变原来的位置或脱离静止状态,(与‘静’相对。)(见《新华字典》237页)真可怕!我不活动,我是安份守纪的好人,在大多数时侯,我都是处于文静、平静、安静、冷静、恬静、娴静、镇静之中。我在“静止”的安全而坚固的堡垒中,运思如神,如永恒的冬眠,以不动幻化出万动。但三月五号我在李惠民医生那里看牙,他对我说,该准备后事了,差不多了。我才三十岁就听到这种话,心里是很不好受的。我还有那么多的想法没来得及说呢。我只要有时间把它们说出来,这世界会一下就变得相当肤浅。可要活得长这件事本身就是很肤浅的,它唯一的要求就是要动。李惠民医生说,你要再不动啊,就永远别动了。我在那一天的半夜忽然在梦里被这句话惊醒,一身稀汗,从此睡不深了。

  为了不使我的那些个深刻的思想在我还来不及说出来之前就永远哑默,我决定在不叫别人知道的情况下、秘密地动一动。我在夜深人静时拉上窗帘,在我的卧室里,把坐下起来变成一组动作,每天做五十组。做了一个月,我借故去找李医生,想观察他对我有什么反应,他说,你准备火葬还是土葬?我想,也许只有真正的运动才能搭救我,但我找不到从事这种肤浅活动的理论根据,我不知道这样做,是否能够不朽。

  将我从这个堡垒中搭救出来的不是上帝,而是法国的足球明星普拉蒂尼。我在臃肿的三十岁的一日,读此人的自传,我发现他这个运动之神也有与我多年之前的遭遇相似的一天,但那时他却这样说,一开始都是笨的。这本应该在二十年前由体育教员对我说的话,却在如此漫长的岁月之后,由普拉蒂尼告诉了我。我由此对动找到了说法,“中国人是有五千年历史的民族,西方人还在原始森林里摘果子,中华的先知们就已经在玄思瞑想、坐而论道了。本来孔子、老庄都是骑马射箭、擒虎捉鹰之徒,思只是课外游戏。但过了五千年后,动被静取代了。从衣着上就可以见出来,古人的衣饰简洁,是为了动的方便。后代人袖长裆肥,是为了遮蔽因不动而发福的贱体。运动由人的本能变成专业技术……”云云,有一万多字。我忽然觉得动是与救国救民有关的大事。有了理论根据,搞清楚了为什么,获得了思想武器,找到了说法,我思想上的包袱解除了,敢于动了。

  世界从笨开始,万事万物也是从笨开始的。笨不可怕,怕的是连笨都不敢。就这样,在格言的指引下,我于一个早晨到我家附近的一个湖边去看“动”,在动作露丑之前先侦察一下,也许有比我还笨的人在亮像,如果是这样,有个靠背的人,我会胆子更壮一些。从六点钟前后开始,人们就从冷暖各异的床上驶来,各就各位,这个湖就像一座上了发条的旋转木马,载运着各种各样的肢体运转起来。人一旦活动,就好比滚动蹦跳在果园中的果子,内心隐秘的汁液,新鲜或腐烂、松驰或紧密都立即败露于四肢。虽然你不妨想象自己是约翰逊刘易斯或乔伊娜李宁或马拉多纳。可一旦动起来,你就不得不像你自己那样动,一头企鹅就是一头企鹅,一只火鸡就是一只火鸡,一头熊就是一头熊。也怪,在森林里早锻炼的动物,各有各的动法,熊并不想去模仿孔雀,老虎不屑像长颈鹿那样跑,豹子不会与松鼠比高底。在人的世界,不动不会模仿不动,一动,许多人就觉得自己的动不是“动”了。都要想像某种以为好看的动态去模仿,比如刘易斯是头好看的独角兽,于是所有的鸡、鸭子、都要放弃自己的动态,当追星族,以独角兽的动态为动态。于是一个本来相当生动的,动法各异的世界,变得单调无比。一动就笨,就难看,就蠢。而有刘易斯那种天赋的“动物”又极少,所以如果不能动得美,干脆就不动。人人怕动,人群中的“动物”也就越来越稀有。在一个普遍忌讳动的世界里,猛然在一个早晨看到有这么多人在围着一个湖动,也够吓人的。再加上那两日一直在看世界杯足球赛,满脑子都是从那些世界上最健美的大腿、胸肌爆发出来的动,乍一见咱这湖周遭的动,也觉得确实是够难看的。在办公室内威仪赫赫者,现在发现自己成天所赖以支撑一切的,不过是一桶重八十公斤的动物油。(他大爷正双手挽着一棵树的树干,吊着往上挣扎,练胸肌。)一向羞涩干净的小妇人,现在仰天长啸,若猿啼、如狼嗥 ,令人不寒而栗。(练气功)才发现她其实在二十岁时就可以这么叫,那么她病病歪歪、小家碧玉的一生,也许会是丰满肥园、韵味不凡的了。在单位上从来都是风纪扣锁得不透风、混身狐臭味的家伙,现在穿着大花短裤,赤膊上阵,你奇怪他怎么这么早就出来散步,而他却以为他是在奔驰。 在这个湖边上动自然也有它的好处,它不是体育训练中心,你必需四肢发达,形体健美才有资格动手动脚。在这儿,无论你的动作多么难看,也不会有人嘲笑你,人们总是宽容地将你的自选动作看作是散步之一种。你不会由于笨拙、丑陋而感到压抑。真正是那些一辈子都被体育歧视的笨人的天堂,血压在降低、脂肪在消耗、却与体育毫不相干。看到有这么多人都像原始人或婴儿一样的笨、难看,我在他们的支持下,开始动了。动,本来是从肉体开始的,在我却是从思想的解放开始的。颠三倒四,也不管了,先动吧,动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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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伸伸四肢,四肢是怎么个伸法,不会。极力回忆李宁同志在奥运会上将跳木马之前的准备动作,但屏幕一片模糊。只好自己像自己一样动。思想的模糊可以翻书搞清楚,身体的动只有自己动,你不动,上帝也没法帮你动。就这样,我从户内到户外,躲躲闪闪,半推半就,动作由起来、坐下进化到弯腰、踢腿、甩手。如此动了两三个月,不过是在比划手脚罢了。和普拉蒂尼的笨毫不相干,开始是笨的,是指的动做为一种技术的开始,而不是说动物的动是从笨开始的。动是人的天赋,笨也是人的天赋。我这两三个月的动,充其量,无非恢复一些本能而已。人是动物,不动就死亡,不笨就不会聪明。动在先,说和思在后,海德格尔不是说要回到语言来的那边去吗,我理解,就是要回到动那里去,回到笨那里去,回到身体那里去。思想的飞跃,令我无比激动。就这样,我从思想和哲学出发,不再满足于简单的动手动脚。决定学会一种体育运动项目,以更彻底地完成自我改造,从思回到体。我决定打网球,这仅仅因为我家附近恰好有一个网球场,而我的朋友小伟又恰好是这个网球场的管理员。这也许是我这一生最重要的决定之一,就像我当年决定和谁结婚一样。

  第一回来到网球场,是人眼睛多如夏日葡萄园的一天,一直缩在墙根不敢动弹,网球场是以动为正常的地方,不动反而惹眼,有病。鼓了气,拿了拍,似乎是握了一条毒蛇,怕咬。像被一根绳子捆绑着似的,站在广场的中央,好像脱光了,脂肪、狐臭、痔疮、关节炎、等等,毕露,和盘托出。其实我穿着白衬衣、长裤,半跟三接头皮鞋,一副来自思想文化界的样子,在进入网球场之前,小伟劝我换了短裤、球鞋、我找借口不换。穿了长裤,一方面可以遮掩我的肥而白的腿,另一方面也给人一种业余的印象,多少会得到一些谅解。蹬了皮鞋我就迈着八字步往球场的沙地上踩,平坦的沙地上立即陷下去一行兽蹄印,有人一声怒喝:“不懂规矩吗,穿皮鞋不准进场子!”扭头一看,一个长得像阿加西他弟弟的男运动员正对我怒目而视,我只好老老实实退回去。脱了鞋,但不脱袜子,怕沙子戳脚板。把裤脚卷起来,才走几步,就又掉下去,由它在地面拖着。小伟笑得要死,我不怕他笑,他了解我,他知道我有不同凡响之处(读过《存在与时间》)。我想象得出在我身后已经布满了眼睛和阴险的笑意,犹如一头熊将要进入一群猴子中间表演荡秋千的节目。哄堂大笑是免不了了,我竖起耳朵等着,尤如已被猎枪瞄准的猩猩。天空忽然阴了,正像那遥远的一日。我隐隐听得一个声音从天空中传来,不是上帝拯救的声音,是那个体育教师的声音,“你这个笨蛋”。胯间突然被什么击中,不是那个恐怖的篮球,是网球。有人大笑,是我的教练小伟,他不是笑我笨,而是笑被击中。这一笑搭救了我,这笑在我听来,是承认我在这个地方的资格,我终于从静止的、住满笨蛋的月球上来到一个会被体育击中的现场。我的恐惧立即解除了。懵懂四顾,不知球飞向了哪里。趔趄几步接第二个球,那绝对是一只油桶得了神授,突然像哈雷慧星一样千年难遇地爆发了一串摇摆。网球像子弹一样掠过我的耳朵,我位于那儿,有如一个活靶,是等着挨刀吃枪的。一身燥汗,预料中的狰狞的笑声已位于身后,不要动就没事了,可以显得只不过是玩一玩罢了,现在离开还来得及,现在还没有人醒悟到你是一个笨蛋。乘着弯腰拣球的机会,从胯下朝有笑声的位置瞥了一眼,倒见,那笑声是在为另一件事而发,与我无干。人的忽视再一次拯救了我,使我终于没有从网球场上离开。但动作极为僵直,看上去像是在扑蚊子或煽火,让人看了都忘记了我是在网球场了。我一个球也没接住,球一过来我下意识地就闭上眼睛,凭直觉去把握它的落点,全部扑空。对于我,打球早已成了次要的事,我手握球拍,看的不是飞来的球,而是一些念头,进行的不是运动而是心理活动,这种活动与动作毫不相干,它的唯一目的就是如何不动声色从体育中逃跑。我关心的是:一、动作美不美?二、阿加西是如何甩头发的?三、有人会如何议论我呢?四、我的风度问题;五、我的自尊心保护妥了吗?六、怎样才能不笨?七、海德格尔……一个心早就五马分尸,没一个心眼与那个球有关,挥了一阵拍子,只是用手拣了几回球,连它和篮球有何区别都没有意识。但安全期已经过去,人们已经注意到我,一个网球场上的怪物。有妇人嘲笑笨男人的尖笑溅起,我努力要求自己,这一拍要打得像牛仔,而我打得像贼,这一拍打得要像一个骑士,而我打得像一个有同性恋的尤物。这一拍打得要像阿兰德隆,可我打得像我自己,还令人联想到企鹅界。妇人的笑更响,狠心扭头瞟一眼,天哪,正是那类美女,那类我永远要避免在她们面前失态出丑的美人。我一生都时刻准备着在这类女人面前是那种英俊的、潇洒的、干练的、聪明灵敏的、风度翩翩的……的,现在却像一头比熊还笨的熊。美女们直冲我笑,她们有权力笑,这样的笨还不笑,那简直是没有人性了。我几乎晕倒,恨不得立即变了穿山甲,钻进地去。如果有可能,我会立即附着那些女士的玉耳银腮,说,我刚刚从澳门回来或我是某某大学毕业的,我会立即朗诵:“我来自秋天,来自红叶的光芒,高傲地俯瞰着大地……。”

  这时,小伟的声音如督战队的枪口抵住了我已经撒鸭子逃跑的意识,“你!怎么不接球呢?!”我猛然间就看到了球,它正朝我的脑门心射过来,中了!这个球令我从一种昏眩坠入另一种昏眩。刚才那些邪念全被打飞了,只剩下一片痛和肿。“我受伤了”,这是逃跑的最佳借口。但我还不及撤下,小伟那健康、纯粹、只与网球有关的声音又响了:看球啊!现在我“看”球了,再看不见球之外的那些念头、心思、想法、顾虑、担忧、牵挂。如果我再不看球,我的脸又要肿起一块。我终于看见了网球,它直径只有六厘米,毛茸茸的,淡黄色的。我牢牢地盯住它,用我的方式猛力一击,球向小伟那边射去,我听见有人叫道“好球!”就这样,我只是盯住球,直到看清了它的毛,才一板抽过去。别的什么也不想,管它难看不难看,管它笨不笨,管它笑不笑。我居然一拍一拍把球接了过去。

  我真正喜欢上打网球是后来的事了,不是为了改造我自己,而是我真地对球在我的威尔森球拍上发出的那“嘣”的一声响上了瘾。我当然是我自己的一套笨拙的打法,难看得不得了,但关键是我能把球打过去。一进了现场,你就得把球接过去,难看不难看,你先得动,先得接球,接了球再说,“哪有这样打球的,太难看了!”他想说,可还没等他说出来,我又把球接过去了,他没法说了,他也得动,他要说,球就击中他的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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