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就是生活;我们所感受的一切,即为宇宙,生活和宇宙是神奇的。然而,对万物的熟视无睹,犹如一层薄薄的雾,遮蔽了我们,使我们看不到自身的神奇。我们对人生倏忽不定的变幻赞叹不已,然而,它本身难道不正是伟大的奇迹?同人生相比,帝国兴衰、王朝更迭何足挂齿!同人生相比,宗教体系、政治体制的兴亡又何足轻重!同人生相比,我们所定居的星球的演变算得了什么?同人生相比,日月星辰的运转与归宿又算得了什么?人生,这伟大的奇迹,我们叹为观止,只因你如此奇妙无比!我们姑且就让那薄薄的雾(我们对这层雾,既了如指掌,却又感到变幻叵测),遮蔽我们的视线吧,否则,我们的惊异感会吞没,惊慑那引起惊异的客体!
倘若有任何一位艺术家,仅仅在心目中想象出太阳、恒星、行星诸星系(假设它们不曾在世间存在过),又用语言或画笔描绘出今夜的天穹所呈现的景观,然后以天文学的智慧对诸星系进行阐述解释,那么,我们会对他推崇备至的;如果有任何一位艺术家,凭他的想象勾勒出地球的景致:山峦、海洋、河流、草木、花朵,森林中形形色色的叶子,日落日出时的云蒸霞蔚,混浊清明的大气中的色彩层次(假设这一切以前也不曾在世间存在过),那么,毫无疑问我们会对他惊叹不已;如果以“除了上帝与诗人,无人配称创造者”来称赞这位艺术家,这实在不是出于虚浮的吹捧。然而,此刻,人们只是不经意地打量着这一切——日月、星辰、山川、河流、山脉……而以极度的快乐意识到这一切的人则被盛赞为“教养良好”、“卓而不群”,芸芸众生对此是漠不关心的。这就是人生,包容一切的人生在人间所受的待遇。
什么是人生?我们的思想与情感有意识的或无意识的都会在脑海中涌现,而我们便运用言辞来表达它们;我们降临到世间,然而,呱呱坠地的时刻早已被我们淡忘,婴孩时代不过是记忆中破碎的残片。我们活下来了,可在生活中,我们失却了对生活的领悟。如果以为透过我们的言辞便能洞穿人生的秘密,这是何等狂妄自大!诚然,言辞倘若运用得当,的确能使我们明白自身的无知,不过仅此而已,而这已足人愿了!因为,我们无法回答:我们究竟是什么,我们来自何处,又欲往何方?降临世间是否即为存在之始,而死亡是否即为存在之终?诞生是什么?死亡又是什么呢?
精密抽象的逻辑学,抹去了涂在人生表面的那层油彩,为我们展现出一幅惊心动魄的人生画面。然而,面对如此惊心动魄的画面,人们却已经习以为常,只感到它年复一年,周而复始。有哲学家宣称,只有被感知的事物才存在。我要承认,我自己就是这一学说的赞同者。
然而,由于这一论断与我们固有的信念背道而驰,我们固有的信念便千方百计地与它抗衡。在我们心悦诚服之前,我们的脑海里早已有这样一种定论:外在的世界是由“梦幻的物质”构成的。通俗哲学这种荒谬绝伦的意识观与物质观,在伦理道德观念上产生了致命的后果。这一切以及这种哲学在万物本原问题上极端的教条主义,曾使我一度陷入唯物论。这种唯物论对于年轻肤浅的心灵是一个富有诱惑力的体系。它允许信徒谈论,却“豁免”了其思索权。不过,我所不满足的是它的物质观。我认为,人是一种志存高远的存在,他“前见古人,后观来者”,他的“思想,徜徉于永恒之中”,与倏忽无常、瞬息即逝绝缘。他无法想象万物的湮灭;他只在“未来”与“过去”中存在;无论他真正的、最终的归宿如何,在他心中永远存在着一个精灵,与虚无、死亡为敌。这是一切生命、一切存在的特征。每一个生命与存在既是圆心,同时又是圆周;既是万物所指向的点,又是包含万物的线。这种观照为唯物论及通俗哲学的物质观、意识观所不容,然而,它与智力体系却是相投的。
冗长地介绍早已为探索的心灵所熟知的观点显得可笑。一个论题深奥的作者尽可以对他们发表演说,或许在威廉·德拉蒙德的《学术问题》中,我们可以找到对智力体系最清晰有力的论证。经过他的一番讲评,再用其他言语来转译就显得徒劳无益了,这种转译只能丧失原作的生动与贴切。如果人们一个论点一个论点、一字一句地审度德拉蒙德论著的整个推理过程,最明智的人不难发现他思想的混乱,他的推理并不最终导向论述过的结论。
然而,承认智力体系可以成立之后,接下来又是什么呢?智力体系并没有建立新的真理,对于人的天性的外在表现或天性本身也没有更新的发现。它旨在形成一种哲学。作为这个日益更新的时代之先驱,这种哲学任重而道远;智力体系朝着它的目标前进了一步,它致力于消除谬误及其根源;它留下的空白,往往是政治、伦理问题的改革者所应留下的;它使人的意识获得一种自由,倘若不是由于人们对于言语及符号——人的意识本身创造出来的工具的误用,这种自由就会发挥作用。符号,这里作广义理解,既包括该词通常的意义,还包含我所持指的意义:在特指意义中,几乎一切熟悉的客体都是符号,不是象征这些客体本身,而是代表其他事物。这些事物具有启示一种思想的能力,从这种思想中,可导引出一连串的思想。因而,在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整个的人生就是一场关于谬误的教育。
我们不妨回想一下儿时对事物的感受力。那时,对于世界和自身,我们抱有怎样独特而热切的理解啊!今天,许多当初对我们至关重要的社会情境已时过境迁。不过,这不是我执意对比的要点。那时候,我们并不像今日这般习惯性地在我们的所见所感与我们自身之间划一道分界线,似乎它们已经融为一体:就这点而言,有些人永远是孩子,他们沉湎于一种梦幻状态,在这种“出神入化”的状态下,他们感到天性仿佛已返璞归真,融入周围的宇宙中,或者周围的宇宙已经与其自身同化。天人合一,物我两忘——他们意识不到差别。这种状态往往是对人生热切而生动的理解的序曲、间奏或尾声。随着人们年龄的增长,这种力量渐渐衰退,变成机械性的、习惯性的力量。这样,感情与推理渐渐演变成一堆缠结不清的思想以及因反复重现所形成的所谓印象。
智力体系最精密的演绎所展示的人生观是统一的。万物以其被感知的方式存在着,人们以“观念”与“外在客体”之名粗浅地对思维的两种类型加以区分,然而,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只是名义上的。同理,依照这种演绎方式,各不相同的个体的意识(它与我们现在正在使用以审度自身之本性的东西相类似)也同样可能只是一种幻觉。“我”、“你”、“他们”这些词语并不是标志观念集合体实际区别的符号,而不过是人们用来指示一个心灵的不同变体的修饰语与符号。
不过,请不要误以为这种学说导致了这样一个狂妄的推论,即:我,一个现在正在写作、思考的人,就代表那“一个心灵”。我,只不过是它的一部分。“我”、“你”、“他们”这些词语不过是为了排列组合而创设的语法手段,根本不带通常附属于它们的那种严格、专一的意义。找到合适的名称来表达“理性哲学”所传递给我们的那种微妙的观念是很难的。我们正濒临为词语抛弃的边缘。如果我们俯视一下自身无知的黑暗深渊,我们会头晕目眩,我们将何等惊异!
不过,事物之间的关系没有因任何“体系”而变更。所谓“事物”一词,我们可理解为思想的任何客体,也可以是任何一个以明澈的分辨力对之进行思考的思想。这些事物之间的关系仍然未变,并成为我们所获得的知识的原材料。
人生的起因究竟是什么?或者说,人生究竟是如何产生的?是什么样的力量在主宰人生?有史以来,人类煞费苦心地试图对这一问题作出解答,其结果为——诉诸宗教。然而,万物的基础不可能是通俗哲学所宣称的意识,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意识(倘若我们逾越了对意识属性切实体验这一范畴,一切论证将显得多么徒劳无益!)不可能创造,它只能感知。尽管意识被说成是人生的原因,然而,“原因”一词不过反映出人类意识的一种状态。它表达的是人们所理解的彼此相关的两个观念相互关联的一种方式。倘若任何人想知运用通俗哲学来解答这一重大问题是何等力不从心,那么他们只需不带偏见地回顾一下自己意识中的各种观念是如何发展的就可以了,意识的来源,也即存在的来源,是和意识本身毫不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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