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怎么这样仁义勤俭?对着长工怎么这般窝囊?”一些人看了央视正在播出的连续剧《闯关东》后,在网上提出此疑问。
李幼斌在《亮剑》中饰演了一个“另类”英雄——有点痞子气有些狡黠的李云龙,此番他在《闯关东》中饰演的是一个“另类”地主朱开山。这个带着全家从山东来到东北的农民,勤俭大度讲义气,他挣下了一份家业,恩威并施对付偷懒的长工。
痞子英雄和仁义地主,其实是生活中的常态。没有一点天不怕地不怕的流气和痞气,是很难在行伍里脱颖而出的;而地主如果太目光短浅太凶恶,是很难发家的。
对上世纪70年代初或更早出生的人来说,没有目睹过地主的样子,而是由教科书或文艺作品告诉他们地主是这样的:刘文彩、黄世仁和那个在雷锋叔叔手臂上砍下三刀的地主婆。
这样的地主,未必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更多是一种概念演绎。一旦被贴上“地主”的标签,似乎就应该这样凶恶,有如土匪就应该是座山雕那样子。
中国长期是一个小农经济的国家,人多地少,经济欠发达。在大部分地区特别是南方,地主多是省吃俭用买下几亩水田的小康之家。像刘文彩这种占地极广的地主当然也有,但很少,没有非正常的方式积累财富,不可能占有太多的土地。刘文彩其实只是个管家,那些地是他当西康省主席的兄弟刘文辉拥有的,因为刘文辉和平起义是民主人士,不好作为地主的形象代言人出现。多数地主、富农必须勤劳节俭,必须与人为善,也不可能对雇工太严酷,才可能维持那份家业。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1949年以前中国农村的土地大多是私有的,土地交易当然有凭借权力强买强卖的现象,但多数土地买卖是基于双方自愿的交易。而由于人口繁殖过快,土地有限,一家要扩大土地占有量是艰难的,省吃俭用还要运气好,别碰上天灾人祸。他们有了土地后,被雇佣的工人并非丧失了自己人身权,因为,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决定生产效果依赖于劳动者的自觉,对地里干农活的人不可能拿着鞭子让他卖力,所以地主必须笼络好长工,才可能使土地有更好的收益。
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地主和富农都生活在熟人社会里,熟人社会里道德伦理的约束力是很大的,李逵上了梁山面对陌生人很残暴,回到老家的村子就成了规规矩矩的李铁牛,何况一家子长期生活在某个村子的地主?他们必须要有个好名声,才能保证家业兴旺。
笔者小时候,当过长工的爷爷常给我讲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说他给一个同族的地主抬轿子,这个地主知书达理,是民国政府的一个区长。只有过村庄时这个地主才坐上轿子显示威仪,而在山路上他下轿步行以减轻轿夫负担。土改时这个地主被枪毙了。第二个故事是爷爷租种另一个地主的田,秋收后地主来收租,我家太穷没能力办好饭菜,我爷爷又冲撞了他。地主一气之下发话要退佃,可是退佃后没有任何其他佃户租种那块田地,不想田地撂荒的他反而求我爷爷再接着租种。
听这两个故事的时候,我还受着阶级斗争的教育,以为第一个地主是假仁假义欺骗爷爷,而第二个地主向佃农服软我觉得多半是爷爷吹牛。现在我再回想这两个故事,才相信爷爷所说不虚。第一个地主他是我们宗族的佼佼者,他需要得到乡人的尊重,他必须施仁义于乡人。他后来被枪毙让我爷爷很是不解,认为错杀了这样一个好人。第二个故事让我明白,再混账的地主也要尊重民间习惯法。东家是不能随便退佃的,否则的话整个乡土社会的秩序将会混乱不堪,因此长工一句顶撞而退佃不会被民间习惯法所容,哪个人不知趣接着租种将承受巨大的舆论压力。
可见,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地主客观上扮演了阶级剥削的角色,但是有时候,地主也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某支力量。只是,或许是为了宣传需要,多数如朱开山那样的地主形象被屏蔽了,少数如黄世仁那样的地主成了整个阶级的形象代表。
上世纪对中国人来说是个多灾多难的世纪,经历那么大的灾难,并未产生《汤姆叔叔的小屋》、《战争与和平》这样的小说,产生《乱世佳人》这样的电影。分析地主的形象被标签化,或能窥见某些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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