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行为大多都有一种目的性。那么写作这种行为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我问的是“究竟”,因此“为稿费而写作”,或“为提拔而写作”,或“为出名而写作”,都不能说是答案。
那么答案该是什么?
任何一个人,只要他是正常的,他总是处在主客观世界的矛盾之中,处在他自身的愿望与身外世界对他的种种限制的冲突之中。面对这个冲突,人们一般采用两种不同的方式来解决:一种是通过取消自身的愿望来解决这个矛盾,如庄子所说的“至人无己”,没有了自己的愿望也就没有了与世界的矛盾,认为这是做人的最高境界(即“至人”)。其中实在有许多合理、正常的愿望也被取消了。也正如今天有些人所说的:“我改变不了中国,我就改变我自己。”都是通过取消自己的愿望来解决与身外世界的矛盾。而另一种方式是像米兰·昆徳拉的小说中一个画家所说的:“假如我们不能改变这个世界,那我们至少应该改变我们的生活,自由自在地活着。如果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独特的,那就让我们独特地生活吧。”显然这种方式不是取消自己而是坚持自己,也就是说自己该怎样还怎样,目的是要自由的富有个性的生活着,整个世界我改变不了,但我改变自己目前受到限制的生活方式还是做得到的。试想一下,如果每个人都能坚持这样做,甚至只要有一半人坚持这么做,那么这个世界也就不变也得变。这是一种肯定人性自由健康发展,积极地解决人与世界的矛盾的方式。
写作者应该是属于采用后面这种方式的人,而且他的“愿望”应该比旁的人有更高的追求,这种追求可能是在现实中很难实现甚至不能实现的,但这种追求却是必须的,有这种追求和没有这种追求是完全不一样的。没有这种追求,人的行为就失去指向。这有点就像微积分中的“无限趋近于零”,永远实现不了“零”却还是要“追”,要不运算就无法进行。写作者的生活也就失去了理想。《圣经》的写作者向人们描绘了美好的“天国”,虽然有人相信它的存在也有人不相信,但无论怎样,它都指引着人们为寻求理想社会和理想生活方式而努力。正因为写作者的更高追求难以真正实现,所以他们的追求主要是驻于文稿內,他们在文稿中建立自己的“天国”。通过写作实现精神的自由,是他们在不自由中所选择的一条出路。
我想这才是写作者为什么写作的真正答案。
作家的苦难
一个深受读者欢迎,摆脱了贫困,著述收入不菲的作家,还能有什么“苦难”呢?译制片《苦难》,就向读者讲述了这样一位作家所遭遇的苦难。
小说家希尔顿完成了一部新著,在送书稿出版社途中因车祸伤了脚(这也算得是遇到了“苦难”吧),被威尔克斯小姐救助(看,“苦难”很快就化解了),威尔克斯是个护士(希尔顿有福!),还是个希尔顿小说迷(福上加福!),不仅把希尔顿救到自己家里养伤,并且先睹为快地阅读了他的书稿。但她非常不满意这本书对主人公命运的安排,要求作家重新写这本书。而希尔顿恰恰已不满意自己以往的写作路数,希望创作上有一个新的突破,所以不愿意按威尔克斯的要求去修改。威尔克斯则认为:我供你吃供你喝,给你良好的写作条件(写作间、打字机),为什么要你按我的意思来写都不可以?当希尔顿为了写作的自由而决心逃出威尔克斯的家,又被她察觉时,她恼怒地不仅重新打断了他快要痊愈的脚,并且将他另一只好脚也打断了。希尔顿为了捍卫写作自由,为了反抗威尔克斯的加害,和她进行了生死搏斗。希尔顿终于逃出来了。影片结尾:他的未作修改的新著出版了,并有可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但为了写作的自由,希尔顿付出了艰巨的甚至差一点是生命的代价,则是人们难以料想到的。
写作是一种个体的高级精神活动,最重要的就是保证写作的自由。真正优秀的作品只有在写作自由时才能产生。对于作家来说,尽管有人养着你,但你必须按照别人的意志去写作,其实是比贫困、比什么都更重十分的“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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