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北宋熙宁年间,润州城郊外有一户菜农。焦根大是一位孝顺勤劳的青年,每天清晨挑着自己种的青菜进城叫卖,维持母子俩的生活。然而由于家境贫寒,没有女子愿意嫁过来与他一同生活。
一天清晨,焦根大在城门口拾到了一团纸,原来是一沓价值60两银子的银票。他为了保管好银票,兑换了部分银子,并用剩下的银票买了食物和布料。回家后,他高兴地向母亲展示了这笔钱财,但母亲却坚持让他送回去。他认为这样得来的钱财不正道,可能是别人急需的救命之钱。
焦根大听从母亲的话,回到城门口将银票归还给了丢失者。结果发现,丢钱的是一个声名不好的黑店老板。这个老板改口说自己丢了100两银票,并指责焦根大偷了他的40两银子。双方在街上起了争执,并最终将此事告到润州衙门。州官王之洲听取双方的陈述后,决定开庭审理此案。
经过询问和调查,王之洲发现焦根大和他的母亲说的话基本一致,而老板则改口说丢了100两银票。根据证据分析,焦根大所拾到的银票数量,与黑心老板所称不符,因此判定这些银票是无主之物,应归国库。
王之洲注意到,焦根大的母亲,在面对巨额财富时没有动摇,而是考虑到他人的痛苦和悲伤。因此王之洲决定将这些银票,全部奖励给焦根大的母亲,并称赞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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