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李调元《淡墨录》中,有一则《状元是何物》,妙趣横生。江苏吴县(今苏州市吴中区)人陈初哲,是乾隆三十七年进士,这一年,他殿试中第一甲第一名,也就是头名状元。在一个阳光和煦的日子里,陈状元请假南归,走到甜水铺的一个小村子,野海棠在路的两边盛开,他神情惬意,着了迷,一边走,一边看,越走越远。
忽然,村子的尽头处,出现一座农家小院。只见竹扉半开,一漂亮少女,很闲适地倚门斜立,她手上拿着几根柳枝,边搓边玩,嘴里还哧哧笑着。此情此景,陈状元一时愣在了那里。好长时间回过神来,陈状元鼓起勇气和女孩儿搭讪。
女孩儿很淡定,只是喊她母亲出来。见到女孩儿的母亲,陈状元开始自我介绍:“我是状元。”女孩儿的母亲问:“状元是什么东西呀?”陈状元答:“进士的第一名,皇帝亲自出题批卷,我们的名字都要登在金榜上的。”陈状元见此对母女连状元也不知道,就结结巴巴不知道如何解释了。女孩儿的母亲又问了:“几年出一个呀?”陈状元回答:“三年出一个。”那女孩儿就在边上笑了:“我还以为状元是千古一人呢,原来是三年一个。”
陈状元确实是看中了这个女孩儿,也不管她们有没有文化,懂不懂状元了。于是他拿出两块金子给女孩儿母亲,想作为聘礼。女孩儿的母亲拿着金子,摩挲再三,又好奇地问:“这是什么东西呀?闻着没有香味,放在手上还冷冰冰的。”陈状元心里大惊,这对母女什么人哪,连金子也不认识,于是说道:“这个东西叫黄金,你们得到它,天冷了可以用它来买衣服穿,饿了可以买粮食吃。”女孩儿的母亲似乎恍然大悟的样子:“我家有桑树百株,良田数亩,不会受冻挨饿,这个黄金还给你吧。”说完就将黄金丢到地上,不再理陈状元了。
陈状元的心情想来很坏,好好的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呢?这个世界上难道还有不喜欢状元、不喜欢金子的人?
这对母女,只靠自己的双手生活。不慕名,管他状元榜眼;不慕利,利我自有之呢。状元是什么东西呀?一千年出一个吗?
这样的当头棒喝,虽不是晴天霹雳,却也振聋发聩,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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