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
案子移交在检察长办公室进行。
“陈经理,这个案子已调查清楚了,经县纪委研究决定,蓝鸟车留你们公司用,但必须按购车价款罚5.6万元,此款上缴国库。其它的问题,移交你们自己处理,结果请告诉我们。”检察长对我说。接着他让经办此案的高科长给我们介绍了一些具体情况,我代表公司表示感谢。
移交工作简单、顺利,前后半个多小时。
接回案子后,我认真翻阅全部案卷,详细了解案情,研究了办法,经请示省公司后,清算、整理了账务,把小金库的问题处理清楚。出了这样的事,犯错误的同志需要认识错误、接受处分;员工队伍需要鼓舞士气,重树信心;公司需要重塑形象、再次出发,这就需要做大量的思想政治工作。人的工作难做,尤其是李克宜经理要受处分,他的工作最难做。
在给检察院的“检查”中,老李有这样一段话“总以为开放搞活,只要有利于保险事业的发展、提高职工福利,个人不装腰包,违反一点财经纪律,也不至于违法犯罪……”,说明他的思想认识模糊。正是这种模糊认识,导致他的胆大妄为,稀里糊涂犯了错误,他不太配合检察院的案情调查,原因也在此。
“不装自己腰包,就可以违犯财经纪律吗?”,我批评他“糊涂”,脑子里全然没有“法人犯罪”的概念。再次找他谈话,我提了三点要求,一是要从主观上找寻犯错误的根本原因;二是要充分认识问题的严重性,不是简单的违纪,而是涉嫌“法人犯罪”;三是案件移交给公司,不是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要他做好接受处分的思想准备。
李在跟我的谈话中充满怨气,他说小金库别处也有,自己没有多拿一分钱,都是为了工作、为了员工福利,只有他倒了“八辈子霉”。我说:“你搞个小金库,就等于在家***藏炸药,你又用错人,激起众怒,等于造就了点雷管的人,这炸药还能不炸吗?!事情发生后,市公司领导做了所有该做的工作,才有今天的结果。我们是从涉嫌法人犯罪这条线上,把你拉回到纪律的范畴里来的,在此怎么处理你,都不过分,你不应该再有怨气了。下一步党组研究,给你什么处分,我看你都认了吧。当然,我们不会把你往***里整,能拉一把的决不会推,这一点请你相信。”听完我的话,李克宜同志点头说:“我相信组织,相信陈经理会给我一个恰当的处分”。
对人的处理,必须慎之又慎。怎么处理李克宜同志,我听取过下面一些经理的看法,征求过省公司的意见,与班子成员也议论过,考虑到多种因素,党组决定撤销他的经理职务。自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这样的事情在三明公司还是第一次,大家都很关心。为了让县市公司的经理们都从中受到教育,我向省公司和市人行报告,决定召开县市公司经理会议,宣布对李克宜同志的处分。
尽管事前我做了李的工作,但他对处分的思想准备依然不足。那天他报到后就立马来到我办公室,见面就问:“陈经理,公司给我什么处分?”
“党组决定撤销你的经理职务。”我直言相告。
“太重了,太重了,这也太重了。”他一连说了好几声。随后,他列举该县某单位类似情况的例子来说明我们处理得过重,又援引县里某人说的“市公司最多给你降一级”的话来说明不该这么处理他。他甚至抱怨说:“既然我们自己也处理这么重,当初还不如交给县纪委来处理呢。”他想不通,难以接受撤销他的经理职务。他建议我说:“先不要公布,听一听县、市公司经理的意见后再说。”他觉得我这样处理一个老同志有欠公平,没有考虑到他过去几十年的工作和贡献,说自己“几十年白干了。”
我理解他内心的苦恼,耐心听他诉说,也几次试图劝慰,但他听不进去。
晚上我在办公室看文件,李克宜夫妇俩一起来办公室找到我讲:“想不通”,“处分太重”、“没有给他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面对心里难受的这对老夫妇,我予以安慰并耐心做工作。我说:“你们的心情我能理解,你们难过,我的心里也不好受。论年龄,老李你是老大哥,我是小弟,我上任没几天,就把一个年纪比我大的老经理的职务撤了,你以为我愿意这么干吗,心里好受吗,但是没有办法呀,老李,因为你严重违纪,还涉嫌法人犯罪,不这样处理,各方面交待不过去,不这样处理不能严纪律、正风气,不能教育大家,也不利于教育你本人。”
我稍顿喝了一小口水,继续说:“你下午对我建议说,听听经理们的意见。这个工作我早就做过了。你以为撤职是我一个人的意见吗,干部的处理,我是慎之又慎的。党组研究之前,我多方面听去过意见,撤职处理是共识。不管我愿不愿意,都得这样处分你,我别无选择。”
“老李,我知道你接受不了撤职的处理,你缺乏思想准备。但我还是要劝你,放理智一点,接受撤销职务的处分,不要再怨天尤人了,你要相信,组织对你的这个处分是公正的、合理的,是治病救人的。”在我苦口婆心的劝说下,这对老夫妻终于理解了我们的苦心,离开我办公室时,老李向我表示愿意接受撤职处分,并在明天的会议上做出深刻检讨。
李克宜同志在会上的检讨,态度倒是诚恳,但谈不上有多深刻。只大而化之地讲了学习不够,法制观念不强,公司管理松懈等几条,在我看来,引发这次火药爆炸的关键一条,是因为用人不当,老李在会上虽然也提到这一点,但只是一句话带过。
为了让经理们真正从中接受教训,我说:“老李,用人这一条是很重要的教训,你没讲透,你让一个不懂业务的人坐在业务股长的位置上,而这个人又不谦虚、不学习,还不怎么检点自己,在外面吹牛、说大话。他出歪点子,搞假赔案,买蓝鸟车,还支配着半个小金库,要钱有钱花,要车有车坐,平时对人还很“大根”(当地土语,有趾高气扬、目中无人之意),使公司里许多人看不惯,这个业务股长的表现,便愤然激起于公司那些心理不平衡的人,把炸药包给点燃了。本来,假赔案、小金库的问题,市公司是可以通过年底的业务、财务检查发现而进行自我纠正的,不会酿成这么一场叫你寝食不安、心惊肉跳的危机。你抱怨说小金库别处也有,就你倒霉,依我看,你倒霉在一是搞了小金库,二是倒霉在用了不应该用的人。”
“是啊,是!”老李自己感觉很羞愧。
“同志们,这是极为深刻的教训,我要劝诫各位经理,你们千万不要在家***藏炸药,你搞假赔案,设小金库,这些都是在***藏烈性炸药,千万要警惕你身边给你堆炸药,又偷偷地去点燃它的人。就在前几天,我们在沙县又发现了一个违纪案件,有人已悄然点燃,雷管嗤嗤作响,冒着烈焰。好在市公司下手快,立马自查自纠,拔了雷管,没有爆炸。谢天谢地,这次建宁危机总算是过去了,沙县又避免了一场危机。我们公司还潜伏着多少这样的危机,还有多少没爆炸的地雷,还真说不清楚,希望你们各县自己查一查,排排雷,我希望没有雷了,不要再发生爆炸。请各位注意,今后做事一定要依法合规,不要违法违纪、给公司埋雷,留下隐患。”
经理诸君,千万,千万!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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