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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时光里的书香

时间:  2024-10-20   阅读:    作者:  陈正红

  我从小喜欢读书,喜欢在字里行间徜徉。书带给我无穷的回味,且将读书当作永远的爱好。

  想起小时候,在农村那个节衣缩食的年代,可供小孩子阅读的书籍少之又少。记得开启我的读书大门,入门的门槛很低,是从一张旧报纸开始的。偶然的机会,在我家正面摆放着二节大红柜上,放着一个边沿上带有蓝色花纹的小瓷罐,我多是趁母亲不在时偷食瓷罐里的红泥糖,搲一勺,甜甜的。有一回不经意间发现红柜上面,白色土墙上挂着的相框后面掖着一张旧报纸,我轻轻地抽下来如获至宝,小心翼翼地侍弄着,我把满是报纸上的灰尘弹一弹,生怕弄破报纸毁损内容,虔诚地摩挲着。母亲就坐在炕边那台缝纫机前,屋里传出缝纫机“噔噔噔”的声音。我坐在热乎乎的炕上,靠着屋墙,虽然还有好多字迹模糊不清,还有好多生字,还有好多意思不懂,但是连蒙加猜的,囫囵吞枣,竟然看得津津有味。自此以后,读书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实在是一种奇妙的缘分。

  父亲偶尔也给我买小人书,就是像父亲的巴掌大,图文并茂的连环画,不过大部分也是借来的,或和小朋友们交换阅读。到现在我还记得我看过的那些小人书,《草原小姐妹》、《地道战》、《鸡毛信》、《红灯记》等,那些有趣的各种人物形象,一个又一个动人完整的故事,配上黑白线条勾勒的精美的图画,把我带进了阅读的世界,常常是一口气看完,停都停不下来,总要读上三五回,才肯归还人家,尤其《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让我着实奇怪好长时间,白天黑夜都在琢磨,白骨精三次怎么变的呢?孙悟空又是怎么识破白骨精的伎俩呢?我从小人书中学到了很多的知识。

  就这样,我爱上了读书,把读书的种子种进心里。当然,学生上学,父母供读不易,不努力读书,也觉得于心有愧。后来,上了初中、师范,条件好了,自然不用再读小人书了。学校图书馆,各种各样的图书令我眼花缭乱,所以这个期间大多借书阅读,犹记得当时顶流行的三本书,杨沫的《青春之歌》、张扬的《第二次握手》,还有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的情节、文字固有的一种魅力,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让我非要急切地吞读下去不可,一连好几天,以至于被窝里手电筒照着读到三更半夜,看得两眼流泪。等到第二天,老师上面讲课,我私底下把书压在课本下面偷偷地读,连头都不抬,那时老师已站在跟前,我全然不知,结果免不了老师的横眉冷对,一顿“教育”,我的面红耳赤,羞愧低头,而我仍然意犹未尽,才顾不上管这些,心里还乐滋滋地在想,至少看完了这本书再说吧,要知道那是多愁善感的青春年代啊。

  再后来,参加工作成家,只要我孩子愿意读,我都会满足孩子,同时我跟孩子一起读书,《唐诗三百首》、《童话故事》、《智慧背囊》、《海底两万里》等书籍,边买边读边藏。我们经常是互不打扰,他看他的书,我看我的书,看完我们合一起讨论,讨论的话题很多,孩子却不乏兴趣,不过,最喜欢讲的是《西游记》,孩子讲起《西游记》也是头头是道,两个人配合着,他一言,我一语,互相补充着没说到的情节,尤其孩子说到孙悟空被唐僧赶走三次的经历,眼泪鼻涕,很难过的。我们痴迷在书海宝藏里,书籍陪伴我和孩子一同成长,一同遨游呀。也是在此期间我“消灭”了《三国演义》、《水浒传》、《悲惨世界》等,收获满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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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收拾地下室,多年陈旧的小铁柜里找出那些历经一次次搬迁后幸存下来的书籍,依然完好无损,页面的版式,印刷的字体,发黄的纸张中散发着那时代独有的气息,我抚摸了半晌,重新抱回书房,认真地一本一本码到书架上,是独立专放一格的,把这些旧书码在一起,不让它们分开。我想,人怕分离,书也应该怕分离吧!总感觉,把它们码在一块,自己的心才安宁。闲时,我时常环视自己的书架,对于这些读过的书,绵长的气息总牵引着我又在旧年,旧人,旧事里走过一趟。细心且缓慢地翻开它们,视线抚摸过书中的墨迹,与不同的人物邂逅,让我足够回味、重温、再体验一段旧岁月。

  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涉猎阅读的书逐渐多了起来。

  我觉得,读书是大有所益的,至少是一种“心境”体验,读书能使人充实,让人优雅。

  即使现在年纪大了,缺少那种恨不得一口气读完一本书的兴致,但依旧喜欢在寂静的时光里,或侧身躺着,或正身倚着,或附身趴着,手捧一卷,读而不倦。

  至于读书姿势,我认为不重要,重要的是无论哪种读法,心静如水,什么都不想,读就是了。如果把心灵放逐在一本书的宇宙中,读什么似乎也都不重要了,一页一页,只在幽幽芬芳的书香中贪婪呼吸,吮吸书中流淌着的知识因子。

  习惯在床头放一摞自己偏爱的书或杂志,大小厚度不一,精美的装帧,便于临睡前随意读,顺手读它几页,心情豁然开朗。我喜欢平躺着读书,胸脯就是书架,偶尔读着读着沉然欲睡,手里拿着书,人已经恍然踏入另一个境界。当书“啪”一声扣在脸上的时候,猛然惊醒,揉揉眼睛拾起书本继续读下去,别有一番感觉。

  如今,眼睛越来越不济,前段时间专门配置了眼镜,戴起眼镜读书,似乎轻松许多,便读到夜里很深的时光。困了的时候,必需用眼扫一遍床头的书,才肯关灯睡觉。

  我看书的速度很快,可以用一目十行来形容,因此,我便大量地阅读了许多书籍,还在上面勾勾画画,做了不少圈点和批注。

  总有那么一些感觉入心的句子,那样熟悉,仿佛为自己专门打造,都要在心里默念一遍又一遍,边读边思考,而且每本书、每篇文章在读完之后,还要从头仔细翻看咀嚼。为了消化尽这些内容,大量进行抄句,密密麻麻,写满一个又一个大笔记本,优美词语就多数记在了我的心中,我深信,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如果硬要说我有什么优点的话,那就是比较勤奋,每天不看几页书,总觉得缺少点什么,如果有一天没有读书,我会责怪自己虚度一天。

  捧书在岁月,阅读在云端。读书的时候,我不仅沉迷在书中精彩的故事,逗笑的情节,更吸引我的是精雕细琢、情理切人的语言文字,像山的凝重,像水的柔情,像云的变化,沁香心灵,渗透血液,灵动入骨,令人愉悦,令人深思。我跟着文字穿越时空,或口中念念有词,或兴奋地拍拍大腿,或满足地走动两步,体味,享受。掩巻沉思,顿觉自己秒如尘埃。读书使我沐浴在熠熠生辉的智慧中,充实丰盈,心扉的突然洞开,澄净明亮,那么,还有什么能迷惑、浸染我的呢?

  当然,我读书的时候还会情不自禁地哭泣。记得我读完《红楼梦》,一时间泪流满面,我不敢大声哭,悄悄地擦抹一把又一把,家人都旁观我的泫然抽泣,孩子笑着说我是高中女生玻璃心。我觉得此时的哭,也是一种心灵上的舒展,尽情释放,尽情回味。

  一个人真正的美,不是华丽的外表,也不是不老的容颜,而是一份“腹有诗书气自华”的特有气质,流露出特别的书卷气韵,在骨子里,或不卑不亢,或落落脱俗,蕴有深沉的思想内涵。

  面对纷繁的世界,任何时候,无论你是少年,还是青年、中年、老年,我们每个人都不应该将自己的脑壳“束之高阁”,只有持之以恒地不间断读书,只要用书香抚摸自己的灵魂,那么,优美的花朵便会在某一天悄然盛开,簇拥在我们身边,能够成为未来美好人生的入场券。

  人生忙忙碌碌,这是必然的。我读书只能利用空闲的零碎时间随时进入,临睡前、周末礼拜以及节日休假,作为老师的我还有寒暑假,这些业余时间都可充分利用。也可随地阅读,在人多的地方,在人少的地方,旅途,手机,电脑,网络平台,种种情况下都可以读书。真的是趣味无穷,一大享受,是一场轻松的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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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阅读习惯了,让我的写作能力也得到提升,亦培养了新情趣,提高了人生的品鉴能力,正如朱熹《观书有感》写道:“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这,是金钱所买不到的。

  读书好,读好书,天天读书,做书的仆人,未来山高水长,我们一起向未来,彼此照亮,那不更好、更有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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