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我们陈家,因为得自先祖父陈公宗绪的庇荫,世世代代书香门第,忠厚传家。家产不多,家教可是富可敌国。
我们的家谱“永春堂”里,不但记载子孙人数,帐房先生更是忠心耿耿,每年各房子弟的道德品行收入支出更是一笔一划写得清清楚楚。
我生长在这样一个家庭里,照理说应该是人人必争,家家必买的童养媳,其实不然。这拿《圣经》上的话来说,就是——我的父母是葡萄树,我却不是枝子。拿我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算命先生算八卦,一算算到中指甲——我这个败家女,就这样把家产一甲两甲的给败掉了。
自我出生以来,我一直有个很大的秘密,牢牢的锁在我的心里,学会讲话之后,更是守口如瓶,连自己的亲生父母,也给他们来个不认帐,不透露半点口风。
我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使得我这么神秘呢?我现在讲给你一个人听,你可别去转告张三李四,就算你穷不住了,出卖了我这份情报,我这样一个只有三毛钱的小人物,你也卖不出好价钱来的。
我再说,自我出生以来,就明白了我个人的真相,我虽然在表面上看去,并不比一般人长得难看或不相同,其实不然透了。
“我——是——假——的。”我不但是假的,里面还是空的,不但是空的,我空得连幅壁画都没有。我没有脑筋,没有心肠,没有胆子,没有骨气,是个真真的大洞口。
再拿个比方来说,我就像那些可怕的外星人一样,他们坐了飞盘子,悄悄地降落在地球上,鬼混在这一批幸福的人群里面,过着美满的生活,如果你没有魔眼,没有道行,这种外星人,你是看他们不出,捉他们不到的。
我,就是这其中的一个。
我并不喜欢做空心的人,因为里面空荡荡的,老是站不住,风一吹,旁人无意间一碰,或是一枝小树枝拂了我,我就毫无办法的跌倒在地上,爬也爬不起来。
我自小到十四岁,老是跌来跌去,摔得鼻青眼肿,别人看了老是笑我,我别的没有,泪腺和脾气倒是很争气,只是一跌,它们就来给我撑面子。
十四年来,我左思右想,这样下去,不到二十岁,大概也要给跌死了,如果不想早死,只有另想救命的法子。
我干什么才好呢?想来想去,只有学学那批不要脸的小日本邻居们——做小偷。
这个世界上那么大,又那么挤,别人现成的东西多得是,我东摸一把,西偷一点,填在我的空洞洞里,日子久了,不就成了吗?
这决定一下,我就先去给照了一张X光片子。
医生看了一下,说:“是真空的,居然活了十四年,可敬之至。”
我唰一顺手抽了那张空片子,逃回家来,将它塞到床下面去存档案。
二十年后再去照它一张,且看看到时候将是不是一条货真价实的好汉。
我因为没有心,没有胆子,所以意志一向很薄弱,想当小偷的事是日本人给的灵感,却没有真正的去进行过,任着自己度着漫无目的的岁月。
有一年,街坊邻居们推举我们家做中山区的模范家庭,区公所的人自然早已认识我父母亲的为人,但是他们很仔细,又拿了簿子来家里查问一番。
问来问去,我们都很模范,眼看已快及格了,不巧我那时经过客厅,给那位先生看到了。他好奇的问我母亲:“咦,今天不是星期天,你的女儿怎么不上学呀?”
我母亲很保护我的说:“我这女儿身体不好,休学在家。”他又问:“生什么病啊?看上去胖胖的啊?”
母亲说:“生的是器官蜂巢状空洞症,目前还没有药可医,很令人头痛。”
那次模范家庭的提名,竟因为我生了这种怪病,我们全家都被淘汰下来。那位先生说得了不治之症的人,是不好做旁人的榜样的。
那夜我静静的躺在黑暗里,眼角渗出丝丝的泪来。我立志做小偷的事,也在那种心情之下打好了基础。
说起世上的偷儿来,百分之一百是贪心势利、六亲不认的家伙。我当年虽然没有拜师,悄悄出道,这个道理不用人教,却也弄得清楚明白。
我东张西望,眼睛不放过家里一桌一椅,最后停留在我亲生父母身上,要实习做偷儿,先拿他们来下手,被捉到了也好办些,不会真正交给警察局。
我仔细的打量打量这两个假定受害人。他们为人方正本分,对自己刻苦、谨严,对旁人宽厚怜悯,做事情负责认真,对子女鞠躬尽瘁,不说人长短,不自夸骄傲,不自卑,不自怜,积债不会讨,付钱一向多付——我从来没有好好计算过自己父母大人,今儿这么细细一看,他们这两位除了外表风度神采还对付得过去之外,这里面那些东西,可早已过时啦!不时兴的渣子啦!别人不要的东西,他们却拿来当珍珠宝贝啦!再加上几十年前碰到一个“基度山大伯爵”之后,这两个人变得越来越傻,愚不可及,连我这空心人,要偷偷他们可也真没有什么好处。想想偷儿就算实习阶段,这两个傻子可也不值得一试,不偷,不偷。
出门去打了一个圈子,空心人饿了十四年,头重脚轻,路都走不稳,这一累,摸着墙爬回家来,不再考虑,趁着父母大人在午睡,就把他们那点不可口的东西,拿来塞了下去,消不消化我可不在乎,先填了这个蜂巢似的大洞洞再做打算。偷了自己父母,不动声色,眼看案子没发,看准姐姐,拿她给吃下去,做下一个受害者。
这个女娃儿,大不了偷儿两三岁,温柔敦厚,念书有耐性,对人有礼貌,冬天骑车上学不叫冷,高中住校吃大锅饭不翻胃,两只瘦手指,指甲油不会涂,弹钢琴、拉小提琴却总也不厌——我将她翻来覆去看,又是一个傻瓜。
请你学音乐,就是要你做歌星赚大钱,你怎么古典来古典去,鼻子不去垫高,头发不去染黄,你这一套不时髦,不流行,我想来想去不爱偷,看在自己人的份上,吃下你一点点,心里可是不甘心不情愿。
案子既然是在家里做开的,只好公平一点,给它每个人都做下一点,免得将来案发了不好看。大弟弟我本来是绝对不敢去偷他的,他是花斑大老虎兼小气鬼,发起脾气来老是咬人的脚,我一旦偷他还了得吗?先不给他咬死也算运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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