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乡下经常见到乞丐,人们称呼“叫花子”、“讨米的”,没有人叫“乞丐”这么高雅的名字。
那时的乞丐几乎都这般模样: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带着三件行头:钵、袋、棍,垂头丧气地走向认为有米可讨的人家。他们绝不是有意这副装扮,而实在是没有办法。家里穷得巴垫子(穷得没法再穷了),万般无奈才走出这一步。
钵是装饭的,筷子不用带,随便掰两条树枝就成。袋装米,棍用来赶狗。乡下家家养狗,连它们也欺侮穷人,看见穿得破烂的叫得更凶。到了主人家门口,可怜巴巴地依偎在门角,竖好棍子,伸出瓦钵,反反复复地央求主人“积个德呀,讨点打发”。直得到施舍才离开。
乡下人心地善良,不论家境好坏,多少都会给点。只有极个别的缺德鬼,任他们低三下四苦苦哀求,就是不给,以此取乐。碰上这样狠心肠的人,叫花子无可奈何只得忍气吞声,向另一户人家走去。
这就是当年家乡乞丐的真实写照。
我见过的众多乞丐中,最凄凉的是一个瘫子男人。他下半身不能动弹,以屁股为支撑,借助手的力量,一步一步挪动着。身上穿的破烂不堪,已是深秋时节,还穿着几件单衣,一条刚过膝盖的单裤。那一身衣服,补丁摞着补丁,原来是啥布料完全看不出来。有的破洞还没补上,烂布片就那样悬着,漏出皮肉。脚上一双烂布鞋,不知穿了多少年,大脚趾露在外面。院子的人可怜他,让他在大门外那个类似阳台的地方住了几天。所谓“床”实际是个窝,用稻草和松毛铺成,不知从哪里找了床破棉被,派人定时送饭菜给他。他千多谢,万多谢,庆幸自己遇到了这么好的人。
几天之后,他不想走也得走了,屁股一撅一撅地挪动着离开了大院,不知去了哪里。
还有一个挑着婴儿的瞎子,可怜至极。他自己说是男人,孩子是捡来的,但围观的众人中有人悄悄说是女的。同样,一切破破烂烂,瘦削的脸上象抹上了一层灰,似乎从来没曾清洗过。他除了讨点米、饭外,还乞求好心人给婴儿一点米汤、红糖等物。这叫花子在院子里呆了好一会,他和婴儿都吃饱喝足了,又得了些米、豆,然后一手扶着担挑,另一手用棍子探路,小心翼翼地走了。大家望着他的背影,唏嘘不已。不管他是男是女,落到这般田地,怎么养得活孩子?!
一九四九年七月,家乡解放。随着胜利的钟声,乞丐们象风吹一样,一下子全不见了。
回想往日家乡的叫花子,对比今天广州街头的乞讨人员,真是天壤之别。要不是他们面前放着装钱的碗,铺着求助的纸,谁能看得出谁是乞丐?论穿着有的比自己光鲜许多。确切地说,他们才配“乞丐”这个称呼。所谓“讨米的”“要饭的”早已过时,他们根本不讨米,不讨饭,只讨钱。时代不同了,乞丐也“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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