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视着黑马的眼睛,他迟迟没有开枪,最终他选择把它拉回岸上。回到岸上,黑马抖动身体让水滴四溅,已经湿透的农夫对此毫无反应。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在水中时他想回到岸上,而到岸上后又想回到水中,那里有一种暧昧感,生与死的界线变得模糊的暧昧感。在浮动中产生了身体变轻的错觉,他想,自己已经不适应这里的生活了,然后牵着马走向玉米地。
黑马重新躺卧在地上,农夫依靠着它的侧面坐下,嘴里衔着一根狗尾巴草,这种平静是剧变前的平静。他已经设想好要怎么做了,只是在等待什么,为了消磨时间他剥掉一根玉米棒的外衣,先是自己咬一口,然后再伸到它的嘴边:“我们两个都很倒霉,对吧,明明你吃的饲料是细粮,比我吃的粗粮要好,干吗来这里偷吃玉米呢?”
他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接近,是玉米秆的动静告诉他的,一开始以为是狼,最终发现是寻找黑马的地主。他骑着一匹白马,是一个戴帽子的细瘦男人,蓄着山羊胡,农夫和黑马同时颤抖起来,地主捋着胡子:“原来是你这狗奴才偷了我的马。”
“不,老爷,是你的马跑到地里偷吃玉米,被夹住了蹄子。”农夫说。
“这么说——倒是我的马的不是了?你可知把你卖去外国修铁路也换不来一匹马?我为人向来公平,你弄残了它一只脚,那么我也就弄残你一只脚!”地主踩着铁镫下马。
“不,老爷,是你的不是,你没有看管好自己的马,而且是你吩咐在地里下铁夹防野猪——防穷人孩子的。”农夫举起枪。
“你想造反?”地主说。
“不,老爷,只想讨一条活路。”农夫说。
跟之前想好的一样,农夫举起枪瞄准地主,在对方继续训斥前开枪,当烟雾飘散,子弹已经嵌入地主的肝脏,他无力地跪倒在自己的奴仆面前。远处,一群鸟从稻田里飞出,它们太敏感了,此刻作为枪声的回音消失于天空。出于作为主人的尊严,地主抓住一把潮湿的泥土堵住伤口,想要站起来,可是疼痛已经入侵到骨头深处。他没有愤怒,只是无法理解眼前的状况,因为他一直将农夫视作牲口的一种,他不能接受羊咬狼,也不能接受农夫对自己开枪。
“这不正常……”说完他倒了下去,面孔陷在一堆马粪里。

这里已经没有农夫的容身之地,他面临两种选择,要么去加入土匪们,要么去加入游击队,对他而言两种选择没有区别,因为他只是想活下去而已。他面前的主人死了,可他心里的主人依旧活着。他放下枪看着四周,他不爱土地、沉重的租金和赋税、循环不休的劳作、被变化无常的天气决定命运,土地像枷锁一样束缚着他,可是枷锁戴久了会变成身体的一部分,像是第三只手。
他害怕离开土地,仿佛是一种畸形的植物生长于此,现在他必须扯断深入记忆的根茎。他牵着黑马走向河边,这次他要到彼岸去,他扶正斗笠:“我要去山上找游击队,他们管饭,他们会按时发银圆。我已经杀死了旧的主人,现在,我要找新的主人。”
六十年后的另一个下午,同样是阴天,在滦州的某个房间里,乔桑和女友正凝视着电视屏幕。里面一群绵羊互相推挤着,它们正在逃亡,因为后面是正在逼近的狼群。一会儿后它们在一道木栅栏前停下,那是一条人类设定的界线,实际上只要用力一推就能推倒。可是绵羊们看着栅栏就像看着不可逾越的深渊,只能在那条线边缘徘徊。它们早已经习惯了羊圈,习惯了跟从集体,现在它们以为有牧羊人在引领方向,可实际上没有,当每个个体都服从集体时,集体本身没有思考能力,这时它们的移动只是出于本能。
这是一部纪录片,主角是西伯利亚地区的狼,但是乔桑关注的不是狼如何捕猎,而是羊如何逃生。他跟女友几乎赤裸地躺在床上,她的额头依靠着他的肩膀,没有窗户,外面的天气与这个房间无关。因为光线太暗,电视屏幕的色彩直接投映到两具苍白的肉体上,是乔桑打开电视的,为的是减少性交后尴尬的交谈。他的女友讨厌自然纪录片,觉得那比没有鱼的鱼缸还要单调无聊,于是她拆开一袋番茄味的薯片。乔桑忍受着她咀嚼制造的噪音,忍受掉落的碎屑粘在自己出过汗的皮肤上,他转过视线,看着那一张一合吞噬着薯片的嘴唇,隐约可见粘黏残渣的牙齿,偶尔伸出舔舐周边粉末的舌头——这就是刚才自己亲吻的嘴唇,他感到压抑,用手指撕掉一点自己下唇的死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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