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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漂记忆拼图

时间:  2024-09-22   阅读:    作者:  吟光

  97年的孩子都长大成人了,香港却在一阵飘摇的病痛中未曾醒来……

  第一日

  以前香港行的是英国规矩。现如今,圣诞的气氛越发比不上新年了。阿Ray这样说。话里的追缅意味,宋别后来才意识到。

  当时,宋别只是随口回了句:“维港的鱼腥味倒是多年没变。”

  阿Ray听了不禁回头。只见对方端起高级相机,正在取景拍照,动作似乎纯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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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从中学毕业就出来做导游,熬到现在也算资历丰富——但这次见到的游客仍是他接待过最奇怪的。

  姓名:宋别。

  性别:男。

  籍贯:不详。

  职业:不详。

  ……

  除了简单的名字,其他一概不说,连性取向一览填的都是不详!

  刚开始拿到资料时,阿Ray很是头痛。他们做惯了导游,要先了解客人喜好,才能针对性地带去购物场所。但他随即又想,对方大概不愿意透露隐私罢。无所谓,反正伺候好了客人最紧要。这位客人穿着时髦,手上的相机看起来又很先进,应该有得赚。

  这样想着,他努力用不标准的普通话附和:“是咯!以前都没这样臭,这几年更加臭了。”

  宋别瞟他一眼,闪过一丝稍纵即逝的烦躁——好像骨子里潜在的,他就是听不惯港普:“你还是讲回广东话吧。”

  那边阿Ray也是如蒙大赦,转换语言之后,更加滔滔不绝背起来:“1861年,英军将港岛与九龙间的海港冠以女王之名,维港因此成为大英文明的见证,著名的星光大道和天星码头都在这里……”

  而他的客人实际上没听进几句,望着对岸璀璨的灯牌走了神:“怎么感觉这里像见过一样。”

  “你不觉得维港的风景跟上海黄浦江很像啊?”有一个声音在脑海中划过,“反正所有的Metropolis[1],长得都差不多呗!”

  霓虹闪烁,海浪反复拍打着岸,天星小轮随浪而晃,整座浮城似在夜色中飘摇。星光大道上立起巨型节日灯饰,数百颗悬挂的祝愿星星把黑夜照得光亮,宛如白昼,引得游客惊叫纷纷。波光粼粼。隔岸有烟花升起,照得海港恍如白昼。

  但宋别却叹了口气,把相机收起来:“没什么可拍的,所有Metropolis长得都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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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激情解说的阿Ray突然被打断,多少有些尴尬,但很快调整过来:“係,係啊。过几日就係平安夜了,嗰时先叫热闹……”[2]

  阿Ray说着,又被自己口袋里的铃声打断,掏出手机按掉,而后又迅速地抬头,脸上再度堆起笑容:“宋生,沿呢条路走到头,就係香港出名的海港城购物中心……”[3]

  第一天行程,宋别随便逛了逛尖沙咀,就借口太累早早回宾馆——洗个热水澡,打开冷气,躺在床上用被子把自己裹成一团的时候,他才想起又忘记吃药了。

  不填客户资料不是因为隐私,是他自己也不记得。

  这些年他走了不少地方。江南烟胧雨,塞北孤天寂;蒙马特满街的马戏都看遍,痴痴站在人群中好像旁边那个演独幕剧的小丑;阿比斯库的雪野茫茫,等待极光却被冻到以为不会活着出来……他是这世间的一缕幽魂,游游荡荡,行李越背越少,最后只剩一堆回忆。

  而在这当中,印象最为模糊的,就是香港这座孤城。因此他又调转回来,寻找记忆。

  在他的生命中有一段空白,似乎在香港,又似乎不在。医生说这是心因性失忆症,他被要求避风寒、保暖,防止诱发致病。然而他习惯寒冷,冬天也把空调调低,寒冷中他才能思考,才能感受到自己的意识。

  窗外灯火一一熄灭,天光亮了起来,他的思绪连同他一起裹在被子里瑟瑟发抖,反反复复地搜索,最终也没有理出头绪。

  第二日

  “昨晚睡得点样,宋生?”[4] 次日,阿Ray手拿吃剩的半个菠萝包,西服笔挺等在宾馆外。

  天气降温,宋别戴上灰色的套头帽,围脖斜斜披下来,不理会他无意义的搭讪:“今天去哪?”

  “原本先去山顶,既然您训到下昼先出门,我地就去逛铜锣湾咯。”[5]这位地陪估计是昨天没完成消费任务,今儿赶着往商场跑。

  刚吃过下午茶,宋别倒不介意逛街消食。只是自己向来习惯独自压马路,对身边有个唠唠叨叨的推销员不太满意。琳琅满目的商铺,白天也开着明晃晃的大灯,商品的价格动辄四五位数,展现出风姿绰约的华贵——价格的华贵。

  他心不在焉张望几眼,随意挑了件便宜的手信堵上对方的嘴,终于逃也似的坐上螺旋型扶手电梯。

  从电梯往下降的时候,城市的所有灯火辉煌落尽眼匣。名牌店的玻璃窗和橱内闪闪发亮的饰品,发出一道道璀璨光芒,像一道道无形的剑,刺进人们心里——如同这里的欲望一样耀眼。

  直到踏上地面,他这才舒了口气。

  “您睇个大钟,我地模仿纽约时代广场在除夕夜办倒数庆祝,係香港最有特色的活动……”[6]天色渐暗下来,阿Ray似不觉累,还在尽职讲说。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宋别不耐烦地瞟了瞟,一眼望不到顶的建筑和被压缩成小方块的天空在眼前打转,人群一批批涌上来,那样熟悉的拥挤感——他忽然觉得眩晕,有零碎的记忆从脑海中浮现升起。

  时代广场的巨型挂钟下,人潮拥挤,女孩被游客撞来撞去,刷着手机,等得很是不耐烦——直到男孩终于捧着一大束玫瑰从身后出现。

  就着咸腥海风,空气中弥漫开荷尔蒙的味道。像所有剧情里演得那样浪漫动人,男孩双眸闪烁,向对方高声喊道:“遇见你,是我来香港最幸福的事。”

  那是他的好友B。

  B是广州人,不同刚来连话都不会说的他们,讲一口流利的粤语,办事也游刃有余,是小圈子的中心。和他在一起的女友也是大陆来的,大家便起哄让B给女友送惊喜。

  而他自己,此刻却站在远处的暗影里,抬头望繁华高楼。

  这里新旧楼宇林立,空间像集装箱狭小,人如蚂蚁般众多,站在街道中央,连喘口气都困难。曾经的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高的楼,打心底惊叹,即使什么都买不起,但是光看看就很满足,假装自己也是这繁华盛世的一员。

  不过此时他倒觉得,偌大的香港不过是给这对恋人做背景。

  而且也因为,此刻赵宁正站在他身旁,一同望着那对恋人。她的双眸在夜空中湛湛发亮,他咬咬唇,咳了声想说什么。于是赵宁一眼看过来。

  女孩的笑容比霓虹更璀璨,只可惜转瞬即逝。

  他心头生怯,话到嘴边又溜了回去,只剩一丝讪笑。

  “宋生,宋先生!你点样?”[7]阿Ray的声音听不真切,宋别摆摆头,想迈步却一脚踏空往旁边倒过去。

  “小心!”Ray话音未落,他已经撞到了人。

  “对,对不起!”努力站直身子,他忙道歉。阿Ray也跟了过来,“对唔住、对唔住”[8]地说个不停。

  “没事。”标准的普通话,听来如黄莺般脆生,“你走路小心。”

  从宋别的角度,入眼一双极细的高跟鞋。抬头,女人戴着巨大的墨镜,长长的彩色围巾在风里扬起来,配着黑风衣很亮丽。他刚想回话,那女人转身就走了,身后一条麻花辫长及腰身。

  直到女人的身影消失在人流中,他觉得头痛缓解了些,阿Ray在身旁的唠叨也清晰起来:“宋生你冇嘢吧?个女仔真没素质,掉头就走……”[9]

  宋别倒是不以为意,摆摆手:“休息会吧。”

  “咁食晚饭啰?旁边就係食通天,你想食地咩?”[10]阿Ray扶住宋别。

  “498号。498号。”服务员毫无表情的脸上满是不耐烦,“498号在不在?”

  等了一个多小时的两人正靠墙小憩,突然惊醒,拿着票挤过人群:“来了来了。”时代广场旁的食肆永远人满为患,尤其口碑上佳的几间,比如这家寿司店。坐上餐桌时,隐约的熟悉感被坐实。

  “我来过这间店。”记忆拼图的拾捡,并非都是好的往事。本该高兴的话,他却说得苦涩。

  大约逐渐习惯了这位客人的不正常,阿Ray闻言,只随意耸耸肩:“好!”说罢自行咬下一块鲑鱼,吃得畅快。

  载着寿司和生鱼片的运输带在眼前转过,宋别却已没了胃口。

  他想起来了。

  刚来香港那会,像寻找安全感的羊群,跟所有的内地生一样,通常都要哄哄闹闹扎堆出游。那一天也在时代广场,他最好的兄弟B很高兴,于是他也高兴。在那场闹剧当中,赵宁也在人群里。

  表白结束之后,众人去了KTV庆祝。一片嘈杂哄乱的气氛,宋别鼓起勇气清了清嗓子,羞涩发声:“我……我新学了首曲子,陈奕迅的《倾城》……”

  “来来来,快点歌!”

  “要什么情歌,当然唱热闹的!High歌啊!”

  宋别追赵宁追得众所周知,为此还学了尤克里里,这次出行原本打算唱给对方听,然而这点小心思却被一阵阵哄闹声盖了过去。

  B过来拍拍他的肩,摇头示意。

  他眼神躲闪了几秒,垂下双眸,默默将琴盒放回书包。

  宋别的黯然神伤,被最好甚至唯一的兄弟B看在眼里,暗地嘲笑他太痴情。不过玩笑归玩笑,B作为颇受女生欢迎的校草,深谙套路,还是很帮他的,也会给他出些主意:“你不能总悄无声息地等,要主动出击,懂吗?女生虚荣,喜欢热烈到无法拒绝的追求,尤其赵宁这种才貌兼备的女生!”

  B说得没错。赵宁算是当届的校花有力人选,不仅五官清秀、小有姿色,学习成绩也优异,因而向来眼高,追她的人不在少数。宋别天性软绵,他可以为B给女友表白而鼓掌,自己却永远无法做出这样的举动。

  也许以歌传情,就是他这样的文艺青年最大力度的表达——却也被对方忽视。那么,余下能做到,便只剩陪伴了吧。

  其实他也自知是备胎,但那时对很多事充满希望,总觉得装作若无其事地一直守候身边,也许她就感动了呢。现在想来,真是年轻才有的天真。

  然而,没来得及等到赵宁感动的这一天,B失恋的消息却很快传来。

  关于这场他以为是真爱又半路给个耳光的分手,他不理解,倒是有人懂。学长见惯了离散,说得直接:“港漂的感情大都脆弱,不过是相互取暖,因为寂寞一起排遣罢了。”

  是这样吗?

  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的爱却不是出于寂寞,因为那种单方面的付出只让自己更寂寞——但他渐渐想通了,就算始终得不到,但或许,爱本就是一个人的事。于是他不再奢望对方的反馈,只自个坚持。

  无论如何,兄弟受伤颓废,他不能袖手旁观。而B的前女友很快结交新男友,赵宁也不大跟她联络了。于是,那时候二人有一个共同的秘密任务,就是陪伴与安慰B。

  与赵宁相处和分享秘密的心情让他感到幸福,无论为何原因,总归是两人难有的交集——就像躺在寿司旁的白萝卜丝,虽然只是配菜,细细品尝却似有一丝甜意。

  忆起往事,现实里的宋别坐在日料店,有些心猿意马。

  配着萝卜丝,他吞了块鲑鱼。不小心放多芥末,辣得双耳冒火眼泪直流,回忆就此中断。

  “小心!”阿Ray见状递来茶杯,“呢度嘅芥末劲道好大。”[11]

  他咽了口气:“没事。我知道。”

  饭后,宋别提出要去兰桂坊。然而途中,阿Ray的电话一次接一次地响起。

  “对唔住。”终于忍不下去,Ray按了接听键,又对着话筒捂起嘴,尽量压低声音,“Christina,同你讲过,工作时冇打来……今日唔得闲……喂?喂!”[12]

  大概被挂断电话,阿Ray露出一秒钟茫然的神情。

  “女朋友吗?”宋别拍拍他,“没事,今天就到这,你先回吧。”

  “对唔住。我girl friend要买包包,她说限量版,一定要今日去。”

  兰桂坊离地铁站不远,其实不用指路,宋别也记得怎么走。

  白天这里与普通街道没差别,保留的一条青石板路并不能使它吸引关注。然而夜幕降临,整条街反而醒了过来。华灯亮起,灯火通明,花花绿绿的招牌旋转着打出光,每家酒吧都传来嘈杂的音乐。一圈圈酒鬼手拿酒瓶,跟随音乐摇头摆脑,满口脏话。

  几年不见,兰桂坊也没什么变化。

  还记得第一次来这里,就是跟赵宁和B,最后却因高档酒吧的入场费太高而提前离席。

  “反正没什么可看的,所有的Metropolis都差不多嘛。”当年赵宁曾这样说。

  他记得,那时候路边有个酒鬼正靠着垃圾桶抽烟,循声向他们瞥来,朝空中吐了一个烟圈,露出鄙夷的眼神。

  宋别甩甩头,随意找了间酒吧进去,坐到无人的角落将套头帽拉下来,发呆。

  “来,咱们比比谁先喝完这桶!”酒吧的邻桌传来吆喝声,果然是“一桶”啤酒,玻璃制的罐子,半人那么高。第一次看服务员端来时很开眼界。

  不过那已经不是第一次。中秋节至,飘零的港漂为遣乡愁抱团前往兰桂坊。与其说乡愁,真正想逃避的大概是独自待在小屋里的空落落。

  这是不要入场费的低档酒吧,一行十几人分坐两桌,四周被粤语和英文包围,这边肆无忌惮地飙着普通话,夹带几句国骂,总算有点过节的气氛。

  “宋宋啊,来,我俩一起敬你。”赵宁和B举起酒杯,吞吞吐吐。

  “怎么,你们最近搞什么?”“我俩”二字听得他不太舒服,但没表现出来,“不是做了亏心事吧,哈哈!”

  二人对视一眼,气氛忽然尴尬起来。场子有点干,他兀自笑着。

  “我跟她在一起了。”一口气说出来,B干掉自己的酒。赵宁眨眨美目,点了头也一口闷。

  时间卡住两秒,他保持敬酒的姿势盯着杯子,黄色液体泛出泡泡。他以为他会暴怒,但他没有。

  “你他妈真有脸说出来。”良久,他只是重重放下了酒杯,玻璃撞击桌面发出一声巨响。

  B有点愧疚,伸手想捶他的肩:“遇见阿宁是我来香港最幸福的事。但我们也想得到你的祝福,毕竟兄弟一场……”

  宋思文冷哼一声,肩膀一挺躲了过去。然后他举手就是一拳。

  赵宁和B全没料到这个江南温厚的男生竟有如此力量,前者来不及拉,后者来不及挡——当即被打得当场鼻血横流,杯盏也散落了满地。

  “你怎么打人啊!”

  赵宁的声音带着恼怒响起,周围人也纷纷投来指点的目光。

  他骂句脏话,不看二人一眼,出门去隔壁7-11买了包烟。那是他第一次抽烟,吊儿郎当靠着垃圾桶看人来人往,跟路边酒鬼没什么两样。开始呛了两下,后来有人来找他借火,他也莫名熟练地应了。

  待到他回座才发觉,原来没人注意到自己的离开。整桌人玩接龙游戏到兴头上,刚才那桶酒也被拿走做道具了。

  他拉过空杯子,拧开酒桶的龙头重新接满酒。

  “要么选我,要么选她。”避开赵宁,他对着用手巾捂住鼻子的B,抛下最后一句话,然后一饮而尽。

  这种问题,恐怕只有当年死心眼的自己问得出来。宋别揉着自己越来越痛的脑袋,自嘲冷笑了一声。

  毫无疑问,自以为生命中最为珍视的友情与爱情,人家根本没给予他同样的珍视——只是像躺在寿司旁的白萝卜丝,配菜一般可有可无。

  从那以后,宋别再没跟他们联系,那次酒席也成了最后的离别宴。

  酒吧旋转灯打过来,刺得他眼花。穿过岁月,当初的自己就坐在酒吧的另一边,那个看不懂酒名又不会讲粤语、尴尬地站在吧台踌躇的少年。那是组成自己的部分,是他寻找的目的,也是他再也回不去的从前。

  就像掏出兜里破碎的纸条,他想起来了。他曾经来香港念大学,学到带有浓重口音的粤语,结交一群半假半真的朋友,跟他们一起走遍这座空城。

  “先生,坐进本酒吧的客人,需要消费金额达到……”

  有服务生走过来,客气又带有距离感地打断宋别的回忆。他冷冷瞥了一眼对方,揣起一鳞半爪的记忆,懒懒起身移向吧台。

  “请给我一瓶蓝色的饮料,就那个……哦不,左边……”

  刚走到价目标前,他听到熟悉的国语响起,一转头,麻花辫正对着他。似乎是方才撞见的陌生女人呢。

  他略带玩味地看戏,那番不懂粤语却又想要点酒的窘境——她满是热忱,而服务员一脸困惑,尝试了几次,终于不耐烦,冷着眼不愿搭理她。

  多像曾经那个无能又无助的自己。

  “Bacardi Breezier唔该。”宋别终于看不下去,探身对服务员说道,这才结束了双方的交流障碍。

  女人起身道谢,柳眉弯起来,眼睛笑成两条月牙。有点眼熟。

  这样想着,宋别向柜台那边喊:“仲有一杯Old Fashioned,一齐埋单。”

  “啊,你!我们是不是在时代广场见过?”

  “下午戴了墨镜,这会没认出来。”宋别礼节周到地举杯,“您的眼睛很美,不需要遮住它。”

  女人有些不好意思,拿着酒瓶有点踌躇,来这地方居然不会喝酒,大概是游客吧。

  宋别从吧台拿来装着冰块的空杯子,帮她把酒倒进去:“听口音您也是江浙人?我叫宋别,请问怎么称呼?”

  “陈子离。离开的离。”对方展颜,一饮而尽。

  如他所料,他的这位同乡是游客,又不仅是游客。香港每年邀请内地艺术团来表演,她正是其中一位花旦,陈子离是艺名。今晚没有演出便到处逛逛,独自一人,知道兰桂坊是什么地方,她倒敢来。

  “刚坐电车绕港岛一圈,金钟地铁站外的建筑群挂上圣诞灯饰,真的好漂亮啊!像在港剧里一样。”她兴致很高,大耳环直晃。

  “噢,是嘛。”宋别附和的敷衍。

  “是呀!听说落雨时分坐叮叮车别有风味,你见过吗?”不知道从哪里看来的旅游指南,陈子离说得激动。

  “还可以吧,没见过。”

  对方闻言望过来,眼里露出疑惑:“这么美的风景,为什么听起来你没兴趣呢?”

  “啊?”像被惊了一下,他猛然从游离中回魂,“有吗?”

  他好像有点明白了,也许自己患上遗忘症,根本是因为不想记得。

  高楼外挂起巨大的“Merry Christmas”荧光字,还有圣诞老人和鹿车、铃铛,红红绿绿闪着光,是圣诞灯饰的传统配置。五颜六色的广告牌悬浮空中,构成最蒸汽朋克的一景。然而从他的位置是看不清的。

  他在高耸建筑的最下端,准确地说,是楼外。

  半夜来海边吹风结果找不到回去的路。夜色已深,钱包丢了,地铁关了,找不到巴士站,身上的钱不够搭出租,他只能漫无目的压马路。

  走到两栋建筑间的风口,冷风卷来,吹得他几乎离地。

  “忘掉天地,仿佛也想不起自己!”

  他养成一个习惯,常在宿舍用音箱大声地放音乐,还因此被人投诉。此时,这句歌词不知怎么溜到嘴边。

  他大声吼了出来,声音在风中颤抖。

  这里的繁华曾经让他羡慕,现在让他迷失。路上的人行色匆匆,像是被谁催赶着满头大汗,一个个难以看清面容,仿佛戴着一张张相似的面具,那面具是微笑的,也是冰冷的。

  陆生大多成绩好,拿了奖学金,受到港生的排挤;而他不够聪明,考不到头几名,又遭到陆生的冷漠。到底该怎么做,才能融入这叵测的人群?

  他尝试加入社团,跟随人群假装赞同,但总有股反动力让他心里阵痛。他毕竟不属于这里,好像漂在水面的浮萍找不到落脚。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成这副样子的,生活是慢慢渗透药力的过程,摧心蚀骨。

  昨天,他眼见舍友抑郁症复发,考试前一天,脱光衣服从考场裸奔到地铁站,被送去医院。

  北风中他眯起眼,望向灯火通明的高楼,和楼与楼之间漆黑的天空。

  Everything will be alright, tomorrow will be fine.[13]

  也许学长说得对,独自在外漂,感情和其他东西一样,不过是消除寂寞的寄托。这样想想,B的背弃也不值得介意。而他,只是没有被选择的工具。

  然而不管什么寄托,只要不再像现在这么冷。永远被排斥在外的滋味,他受够了。他终于承认,哪怕是虚假的温暖,泡沫,也强过真实的寒冷。

  可是我的tomorrow在哪里呢?他伸出手,抓住的都是虚空。

  空气稀薄,满城霓虹开出荒漠。宋别笑得并无破绽,保持斜靠柜台的姿势,边走神,边继续跟对方闲聊着。

  “明天我们在城市大学有示范表演。”临别前,陈子离从包里翻出一张票,“有兴趣的话欢迎捧场。”

  “有时间一定去。祝演出成功!”他的头又开始剧痛,简短地说结束语。

  对方踩起细高跟,转身离去。

  “陈小姐。”宋别望着对方独自远去的背影,他忽然直起身喊住对方,“您的真名是什么?”

  “艺名用久了,倒不记得本名。就叫我子离好了。”

  如果我不知道我是谁,你也不知道你是谁,为什么我们要相爱,又相恨呢?像被刺痛了什么似的,宋别记忆中的某个片段隐约闪光。

  “需不需要送您回去?”

  她挥挥手:“放心,来之前就查好了通宵小巴。每次我都是一个人逛的。”

  “都是一个人……吗?”

  第三日

  凌晨的城市,地铁停了,巴士来回穿梭,但每辆车都长得一模一样,他认不出。茫然在路边站了许久,招手能停的只有的士。

  “去哪?”的士师傅面无表情。

  “我……师傅,我钱包掉了,可不可以帮忙……”

  “没事,给你开到银行取钱。”师傅答得爽快。

  “银行卡也掉了……”

  “那送你回家我等着,叫你家人给钱。”不等他答话,车子已经开出去几十米,“不过等候的时间也要算钱。去哪?”

  他一时语塞,沉默了好久才回答,最后半句声音渐低到听不见:“我想回家。可是我没有家……”

  “我知道,我是问你家在哪!听不懂人话吗?怎么这么麻烦……”乐于助人的司机师傅终于不耐烦起来。

  天空下起灰濛濛的小雨,洒在脸上,不知是谁的眼泪。

  他扭过头,看高大的钢铁建筑在身边快速掠过,车辆行驶激起水珠蒙了玻璃,万家灯火仿佛一片荒原,甩了甩越发沉重的脑袋,已分不清回忆和现实的距离:“在海的对面。”

  “好。”

  经过长长的海底隧道时,灯光煞白,他忽然有种不真实感。偌大的海洋顶在头上,整个城市彷佛豪华客轮般随海水起伏,一个浪头打过来就会被淹没。

  他终于过海,却在海里消失。

  宋别从碎梦中猛地惊醒,窗外天光发白,俨然已是清晨。

  又是一晚挨过去了。

  寻找渐渐有了方向,第三天当听到他主动提出去九龙塘,不出所料阿Ray很是兴奋,言语中按捺不住欣喜:“又一城Shopping Mall有全港最高的室内圣诞树。”

  看这地陪强作正色的样子,宋别倒觉得可爱,被逗笑了。

  从地铁站C出口,经过一条长长的通道,再顺着扶手电梯踏上商场透亮的地砖,熟悉感铺天盖地朝宋别涌来。

  一层层逛去,服装店、香水店、领带店、首饰店……阿Ray全程落在后面,气喘吁吁才跟了上来:“宋,宋生,你,你行得好快啊!”[14]

  宋别伸手指了指:“前面是一间电影院。”

  “係啊!点样?”[15] 阿Ray顺他的手势张望,满脸疑惑。

  “我大学时候,学校就在旁边,常常逃课来这里。”宋别转身继续走,嘴角终于露出缅怀笑意。

  是了,这里他不能更熟悉。无数次重复的路径,只是印象中就算跟别人一起的时候,也常感觉像是一个人。

  商场正中立着一株巨大的人造圣诞树,挂满闪光星星、毛绒玩偶和铃铛,像巨大的怪兽闪着小眼睛,装点了一个个幸福的梦境——但在高度近视的视野里只有一片明亮和模糊。灯光变出七彩颜色,在眼里闪出焕彩又很快泯灭,像一场寂寞的烟花。红、橙、黄、绿、青、蓝、紫,他痴痴望了好久,傻子一样数着。

  “陆客越来越多,香港的经济都要靠你啦。”身边涌过一批批操普通话的人群,阿Ray不禁苦笑,“宋生,要不要影张照片纪念?”[16]

  他曾很多次见过这棵树,并且跟不同的人拍照。而现在,这些人各自散落天涯,音讯杳无。

  世事不过如此,他想。那些照片留着,又有什么可纪念呢?

  “不了。我不拍人像。”宋别终究没多说什么,只是淡淡拒绝。

  “宋思文!”远处传来喊声。明明不是叫他的名字,他却鬼使神差回了头。

  那是个矮矮小小的女生,齐肩短发很干练的样子:“宋宋,我是邱晓雨啊,你该不会忘了吧!”她走过来,笑得满面春风。

  宋别的表情有瞬间空白,而后很快握住对方伸出的手,同样笑容无懈可击:“怎么会呢,好久不见,主席大人。”

  拜这老同学所赐,突然间打通任督二脉那般,他一切都记起来了。

  是的,他从前并不叫宋别,这名字是后来自己改的。难怪每当他试图搜索以往的记忆时,就像输错了文件名怎么都找不到。面前的邱晓雨是同一届来港陆生,任过内地生协会的主席,自己跟她有过几次接触。

  “哟,这是男朋友?”邱主席看看阿Ray打趣。

  宋别知道她话里调笑的意思,也不在意,只解释道:“好久没回香港,托旅行社找了个地陪。”

  阿Ray识趣地先走了,邱晓雨揶揄宋别:“几年不见,老地方都不认得了,回个学校还要找地陪?走,今天姐给你当地陪,罚你请我吃饭。”

  溜冰场边的披萨店口味上佳,价格适中,被称为“屌丝的天堂”,他们上学时常去聚餐。“报社来商场做采访,没想到碰见你!”点完单,邱晓雨聊起来。

  “你现在留下来了?能在香港打拼挺厉害。”盯着溜冰场,宋别回得有一搭没一搭。

  “每天起早贪黑卖命,工资还那么少!”她端起咖啡,抱怨得很激昂,“你不是不知道最近物价多高,吃个简餐也要上百,租个房就用掉收入的过半,而且还小得跟个储物仓似的……这种鬼地方,做牛做马一辈子也买不起房——鬼才能留下来啊!喔对了,也就赵宁那种人能留下来。”

  听到熟悉的名字,宋别一愣。

  邱晓雨也是了解他们当年的风风雨雨,话刚出口,又自觉失言,抬眉观察对方的神情,见没有什么反应,这才继续说道:“在学校就出尽风头,如今,她可是同届同学中混得最好!月薪是我们的三四倍,住的是高档公寓,入的是高档酒吧……你知道吗,她早跟B分手了!听说现在来来往往的都是富豪,可不钱多!”

  宋别知道,当年赵宁以几分之差在奖学金竞争中压过邱晓雨一头,听了这些消息,也不过云淡风轻地叹口气:“外资投行,狼争虎斗的食肉动物世界,钱应该不好赚。恐怕没时间去想多的。”

  “你倒了解她?”邱晓雨撇撇嘴,露出暧昧的冷笑。

  宋别不接她的话,转过眼来反问道:“话说回来,主席大人你的打算是什么呢?”

  这句话如一道锐利刀锋,遽然截断了对方的冷嘲热讽,语调骤低下来:“熬完明年,拿到香港身份,终于可以走人了。”

  “走了?不留下来呀?”这倒叫宋别诧异。能够留在香港,获得永居身份,是大多内地生削尖脑袋咬牙死守的战垒——这位前学生会长向来争强好胜,伶牙俐齿,怎会在现实面前低头?

  对方放下咖啡,笑里带讽:“留下来?说实在的,我们这批人不都冲着永居身份,待满七年,马上走人!”

  “那……何必拿永居呢?”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这话明知故问。

  “人要是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想做什么就不做,那才好了。”邱晓雨狠狠咬了咬牙,末了却说得意兴阑珊,“其实我不该说赵宁。这个年代笑贫不笑娼,我们终将成为自己曾经看不上的那种人。”

  披萨上来了,打断二人谈话。服务生殷勤地布菜,宋别想起邱刚刚低声说“不觉得服务员都笑得很假吗”,忽然觉得阿Ray和邱晓雨的人生观是如此截然不同,从某种角度来说却又完全一样。

  “讲来倒是羡慕你。”食物消减了女人的一部分怨气,她这会有些感伤,“我还后悔没给自己gap year去看看世界,当时赶着考研、工作,就怕耽误时间。现在想想,争来争去也没什么意思。”

  “等明年拿到证,不就可以给自己放个假。”宋别有一搭没一搭安慰着对方,眼神又习惯性地开始放空,“我还羡慕你有个落脚处呢。其实去了好多地方,也没找到什么意思。”

  吃过饭,邱晓雨匆匆告别,说要回去赶稿子了。宋别独自晃悠,在楼下超市买了捧鲜花,凭印象找到校园的路。明亮的会堂,年轻的面庞,让他仿佛回到大学。

  表演刚刚开始。

  示范演出由不同剧目串联,入场时正演着铿锵的秦腔。翻翻节目单,却找不到陈子离的名字。乐声咿咿呀呀响起,他舒了口气,将身体的重量交给椅子,近日来紧绷得神经得到舒缓。

  “接下来是越剧闺门旦陈子离出场,她将带来《荆钗记》片段,展示舞袖基本功。”简短的中场报幕,一位身着桃色戏服、扮相艳丽如画中人的花旦踏着乐声出场。宋别坐直上身。

  她徐徐发声,唱腔细腻温婉,眼波流转间好似换了个人,叫人移不开目光。长袖曼舞,柳绿桃红,仿佛倏忽间已是江南。

  如此熟悉,就像他与陈子离共同的故乡。

  记忆中从小听到大的方言唱腔,让他想起那个温婉的江南小镇——春风绵软,柳绿桃红,田埂头总有孩子在奔跑。儿时画面和讲母语的样子在眼前掠过,流浪的心灵在此刻得到抚慰。

  他还有故乡吗?坐上前往香港班机那一刻起,他的人生就在不断的离别中度过。如果故乡是祖先流浪的最后一站,他一直在离开,从未有停留,哪里还能被称为故乡?

  恐怕,就只这乡音,还有风声,能告诉他回到故乡了。

  台上陈子离最后一次将长袖收起又抛出的刹那,座下宋别的心中颤了颤。椅背柔软,他好像陷了进去,又好像整个人浮在半空。

  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

  是走过很多地方,他才渐渐明白,孤独源于都市的普遍低温,过错并不在香港。而邱晓雨她们抱怨,也只是身处其中的不满,她需要的,是离开和新的出发。

  人总会对自己身处的地方不满的。

  天有时是灰的,有时是蓝的,看不清楚。但空气永远那么潮湿,他走在潮湿的街上,挤进潮湿的人群,带着潮湿的眼镜,踮起脚,也够不到天。

  高楼是森立的怪物,他想飞越其间,踏着建筑物走,如御风前行,如蜻蜓点水般自由。却终究只能站在楼底,脖子拧断也望不见顶。

  有段时间他伤口发炎,像逃避消炎药似的躲开女人。身边兄弟越来越多,渐渐分不清兄弟和基友。虽然朋友常拿搞基开玩笑,可他心里确实藏了什么。

  第一次见到S是在嘈杂的KTV。身边人哄闹着喝酒聊天,嘶吼走调一个接一个,听得他心烦意乱——直到带着哭腔和抖震的声音低低响起。

  红眼睛 幽幽地看着这孤城

  如同苦笑 挤出的高兴

  他突然从座中弹起,在人堆里搜索声音来源,那是个戴眼镜的男生,嗓音沙哑,昏暗灯光下眉目不清。

  许多年前的记忆被惊醒。那似乎是同样杂乱的KTV,同样动情的一首歌。他却没有唱出口。

  烟花会谢 笙歌会停

  显得这故事尾声 更动听

  包厢中人群还在高谈阔论,但他只听得见、看得见那唱歌的男生。我也曾经憧憬过,后来没结果,只能靠一首歌在说我。

  他开始接近S,约他出来打球,喝酒,送他票一起听演唱会,轻描淡写地说是买多一张。聚光灯下陈奕迅唱起《倾城》,他偷望他的脸,竟看呆了。

  他甚至邀S去兰桂坊碰杯,那是他唯一熟悉的几个地方了——城里的娱乐场所说多也多,说少则少,除了KTV,就是酒吧。

  但除了这些,他不敢真去说出口什么,也不敢做什么。如果踏出一步就是万丈深渊,他宁愿永远停留在原地。这是他的习惯。

  直到那天,因为要买词典他们来到又一城的Page One。S拿着一本《陀飞轮》,兴致勃勃地谈起相机、金表、跑车和雪茄的款式。

  他心里有处高耸的楼阁,忽然之间坍塌了。

  什么灵魂知己,什么人群中的你——也不过,是自己的一场幻梦罢了!

  “现在只要有钱,什么都可以拥有。”他心不在焉,懒懒回了句。

  “这是个用资本堆积起来的时代,还能怎么样呢?”S翻翻价格,兴味索然地又合上放回架子里,“哪有地方不是这样呢?”

  “俺曾见金陵玉殿莺啼晓,秦淮水榭花开早,谁知道容易冰消!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等宋别回过神来,台上已经换了人。一位鹤发白须的老生语调凄清,唱着收场曲。

  “残山梦最真,旧境丢难掉!诌一套《哀江南》,放悲声唱到老。”老人双手一振,发出最后的悲声,眼里似有江河奔涌。

  “好!”全场静寂几秒,欢呼声四起。

  没想到尾曲这么苍凉,宋别有些发愣。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楼塌了,像冥冥中的某种预言,萦绕在脑海不能淡去。他自觉坐在一艘正在倾颓的大船,船上的人如天灾到来前的小兽般惊慌,却只能做尽一切无力的挣扎。就如回归前夕拍摄的电影《青蛇》,那大片大片红色纱幔笼罩,都是内心的那股惶恐与茫然。而如今种种抵抗,不过是惶恐的蔓延。

  他要赶紧逃离倾覆的大船,有什么错吗?

  人总会对自己身处的地方不满,他想。但如果离开只是一种逃避,是不是更印证了他的软弱?

  第四日

  第四天,12月24日。

  “去沙田逛逛吧。”习惯了晚睡晚起,他的一天向来都是从下午开始的,宋别懒懒打了个哈欠,“跟朋友约过了。”

  “老同学?”

  即使是平安夜,阿Ray还保持西装齐整,这份尽职连宋别也升起佩服。

  “昨晚看戏约的演员。”

  “哇,艳遇噻!”相处几天,二人也熟了,阿Ray打趣起来,“女演员很靓吧!”

  宋别不置可否:“我中意男人,你没看出来吗?”

  见对方一副吓到的神情,他终于笑出了声:“讲笑咯!”

  仿佛世界上的景点在阿Ray眼里只有两种:购物商场和非购物商场。沙田的新城市广场实在没什么可看,灯饰矮小得像侏儒综合征,但还是有人排队合照。宋别听不进去讲解,走着神跟对方搭讪:“你说,辛苦赚钱来有什么意思?”

  “有时也累。”阿Ray晃了晃神,但回答的时候倒是认真,“但每次跟家人出门有能力付账,感觉好满足!”

  宋别听了,侧头看看男导游,不禁也有些动容。

  “上个礼拜我去果边IKEA睇家私。”[17] 见气氛放松,阿Ray也随意闲谈起来。

  “准备买房吗?”宋别饶有兴致地问。

  “咁都唔係……”闻言,对方的神色骤然暗淡下来,“咁仲要揾钱咯。唉,依家香港嘅房价越来越高,我地平民百姓点买得起……”[18]

  宋别没听到这句话,注意力却转向人群中,望见迎面有个女人正怒气冲冲往这边走。

  “你成日都好忙,今日Christmas仲要陪其他人?”[19]那女人果然冲着他们的方向,开口就是噼里啪啦的粤语砸过来。

  “Christina!点解你係度?”阿Ray吃了一惊,拉过她压着声音低语,“冇讲啦,係我的客户!”[20]

  女人却不给面子,冷哼一声,又白了宋别一眼,还想开口说什么。

  阿Ray忙堵住她的话头,将她拉扯开来:“我陪客人先,迟啲揾你?”[21]

  “唔噻了。”女人嫌弃地推开阿Ray,理了理自己的短裙,像是做年终总结一般,丢下一句话便趾高气扬地离开了,“我已经揾左钱,下一年会去英国念书。再见!”[22]

  阿Ray不知所措地立在原地,尴尬地看向宋别。

  耸耸肩,宋别给了两个人解脱:“去追她吧。”

  被打扰了心情,到了和陈子离见面的时候,他难免还有些郁郁。

  “谢谢你昨天来捧场啊!”她用小毡帽包住长辫,倒是精神很好的样子,“我还是第一次收到观众献花呢!”

  “演出很美。”宋别依旧不动声色,“怎么没在节目单上找到名字?”

  “我在团里是B角,不是每次都有机会表演。”陈子离歪了歪头,笑道,“来了好几趟还是我第一次上台。真巧让你碰到!”

  宋别点点头,忽然泛上心酸。作为名字都不能写上节目单的B角,说起来却有发自心底的淡然。而他活了二十多年,日日焦虑,不明白这样的淡然从何而来。

  “本打算请你吃西餐,怎么想到这里?”换了话题,宋别带路往火锅摊走去。昨天提出共进晚餐,对方却坚持要来沙田围。

  “就想看看有特色的地方呀!”她眼神亮亮,对大排档弯曲的队伍很新奇,“西餐厅哪都有,这种市井味才有意思呢。”

  他们来得早,还算快就上了桌。火锅咕噜咕噜烧开了,热气冒上来,水雾缭绕中视线不再清晰。好像他的生活,如脱下高度近视的眼镜一样模糊不清。

  “昨天的演出,我很喜欢结尾那支曲子。”

  “噢,你说昆曲《离亭宴》。”陈子离想了想。

  “好凄凉的名字。”宋别伸出筷子的手徒然愣住,若有所思。

  咽下一块牛肉,陈子离烫得吐吐舌头:“没什么凄凉的,像我们一样,每一场相聚总归要别离。”

  宋别闻言,眼中蓄起笑意:“说起来,明天你要离开香港了,今晚算是送别宴。”

  “是啊。你名字很有意思,自己取的吗?”陈子离好奇地望过来。

  他张了张嘴,却发现什么也说不出来。

  要怎么解释?他的人生。重重的离别,却没有一次正式的告别。已恨碧山相阻隔,碧山还被暮云遮。

  终究,什么也没说,他只是举起杯:“子离小姐,敬你一杯。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别这么悲观。离别,原本是简单的事——我会说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对方摆手道。

  “是吗?只有不谙世事又不切实际的时候,才会一味乐观吧……”宋别苦笑着摇摇头,似乎想起什么往事,忽而又意识过来自觉失礼,忙一口干了酒,致歉,“酒后胡话,莫当真。”

  陈子离的神情定住一秒钟,很快又恢复如常,饮尽杯中酒:“别想太多了。等回到家乡,欢迎再听我唱戏。”

  就好像邱晓雨抱怨着香港却不离开香港,他瞧不上节日倒数的俗气,但终究未能免俗。

  平安夜的尖沙咀灯饰林立,到处都是人潮滚滚,热闹非凡。偶尔几段路被栅栏封住,空无一人倒衬得格外阴森,突兀兀好像贴在光滑皮肤上的疤痕。他们跟着仿佛打了压缩剂的人流艰难移动到快不能呼吸,前胸贴后背,简直不能呼吸,直至来到维港边才终于散开。

  这样的地方,人与人的距离越近反而越恐惧,因为极度缺乏安全感而眼神躲闪,内心慌张。英语、粤语、中文各种语言在身边穿过,这一切让他感到熟悉,却又全然遥远,内心强行钻进这夹缝——我在香港,周围却没有一个香港人。

  “好热闹呀,跟我家那边的小镇完全不同呢。”陈子离笑着喘气,倒是心情很好的样子,发现什么似的向前走去。

  海风弥漫醉醺醺的味道,烟花在暗夜中开出一团团五颜六色的、火一样的绚丽,拥抱了整座城市,然后又猝然寂灭。

  红砖花岗的钟楼高高伫立,仿佛卡西莫多的眼睛,静观来往世人。忽而传来吉他声,融在嘈杂里莫名和谐。海风阵阵,行人目不斜视地走过,卖唱的小伙却在寒风中唱得投入。

  Merry, Merry Christmas

  Lonely, Lonely Christmas[23]

  明日灯饰必须拆下

  换到欢呼声不过一剎

  “你看,他们多么真实。”陈子离听了好久忽然发声,女花旦的脸上有一种温柔,眼中闪动灵光,仿佛故乡小镇边透彻的湖水,“即使是溺水者,身不由己地在浪里起伏,但谁说不可以尽自己的挣扎。”

  宋别看着对方晃了神。隔膜的薄冰融化了,恍惚之间,他想起当年来港之前的自己,那个遗失已久的自己。有什么藏在湖底深处的东西,正悄悄涌上来。

  人群鼎沸,倾诉的话不由从嘴边溜出。

  宋别想起那个打人的夜晚,和很多个醉酒的夜晚:来港,离港,失忆,重游。无论B还是S,赵宁还是邱晓雨,那些爱过的、恨过的,在他脑海里匆匆掠过,全然一片面目模糊。最模糊不清的身影,竟是他自己——似乎世上的一切,都在身边轰然倒塌,而他提剑四顾心茫然,只能做个无能为力的送别人。

  “你说,我在这待了四年,怎么可能就忘记了呢?”一群年轻人嬉戏跑过,狂欢的笑声听来也像哀悼的音乐。他不明白,他们在笑什么呢?

  人潮滚滚仿佛是消除寂寞的良药。你看,每个人脸上都露出一模一样欢乐的笑容。

  “这不是一个容易被记住的城市。”

  他回头望向陈子离,对方的面容在霓虹闪烁下模糊。

  海浪在身边拍打着岸,他听见自己空灵的声音仿佛落进虚空:“残梦最真,旧境难丢。发生过的事如果忘却,那并不是真的失忆,而是从来没有记住吧。站在密密麻麻、千篇一律的人群里,怎么能找得到自己?”

  女子婉约的声音仿佛来自上一个世纪,那个节奏缓慢而优雅的时代:“偌大的城市,恢宏的时代,不是为你而造——也不是为任何人而造。弄明白这一点,便不会被欲望折磨得寝食难安,也不会因失落而万念俱灰。”

  “资本主义式自由,自由的不是人,是资本——大概,这也不是一个容易被记住的年代。”

  “五,四,三,二,一。”圣诞的钟声终于响起,又是一年了。灯光璀璨,照到两岸交相辉映,衬得盛世之下那孑然的身影格外凄清。

  “秦淮水榭花开早,谁知道容易冰消。”零点到来,众人齐声倒数。喧闹的背景中,陈子离忽然唱起昆曲,声音纤弱似在空中飘散,好像从很远的地方传来,“所有的Metropolis都差不多。”

  可是我都做了什么?我和谁在一起?那句熟悉的话,是谁说的?

  泪眼朦胧中,他朝着对岸灯火伸出手,抓住却是虚空。

  宋思文在维港的人群里,寒风冻得他一哆嗦,夜色再次吞噬了他的记忆。“扑通”一声,巨大的浪花映得隔岸烟火更加绚烂,而后很快湮入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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