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6.1”儿童节,按照联合国儿童保护公约对儿童的定义,凡是未满18岁的公民都是儿童,都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下午班前,战友群里突然传来一段1分58秒的微信视频。视频上,四名女孩集体围殴另外一名女孩。这些孩子看上去也就13、4岁的模样。动手的主要是四名女孩。她们采取抓头发、打耳光、撕扯衣服等动作,对这个女孩极尽殴打和羞辱。被打女孩一开始还能躲闪,到后来,众人同时扯拉,最终把女孩的上衣脱掉,只露出一件胸衣。这时,旁边另一女孩还不甘罢休,强行从这名女孩身后解开她的胸衣并撕扯开来。女孩只能悲哀地哭泣,用双手紧紧护住胸部。这还不算完,两名女孩又准备脱女孩的裤子,但扯了几次没有得逞。视频的最后,是这名无助的女孩蹲在地上失声痛哭。从视频的声音中还可以听出,参与殴打事件的还有至少两名男孩。一名男孩负责录视频,另一名男孩在一旁起哄,在打人女孩的尖叫和被打女孩的哭泣声中,时不时还冲着镜头做个鬼脸。最后,该视频还印上了“人肉这些不是人的东西,求扩散”的文字。
校园暴力事件远远不是我们从网上看到的这几起,网上发的,只是冰山一角。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谁看了都会痛心。有为被打孩子感到同情的,有对打人孩子的暴力行为充满愤恨的。更有甚者提出,对打人的孩子实施最严厉的处罚等等。
作为一个20岁女儿的父亲,我在看完这段视频后,五味杂陈。我不可想象,如果被打的是自己的女儿,我会怎样的心痛,甚至根本无法接受;同样不可想象,如果我的女儿是参与打人者之一,我会如何面对被打女孩的家长。我女儿上高中期间,就发生过一位父亲因自己的孩子被同寝室同学欺负,失去理智抽了另女儿同学一耳光。被打的女孩父母知道后,到学校讨说法,幸亏学校处置得力,否则可能会酿成更大的问题。
话再说回来,当事人都是孩子,都应当是受保护的对象,无论他们做了什么,我们的家长,我们的学校,我们的社会该应当从这些事件中总结哪些教训呢?
作为家长,是孩子法律上的监护人,对孩子的教育负有相当重要的责任。我们常说,有什么样的孩子,就有什么样的家长。或者说,有什么样的家长,就有什么样的孩子。家长教育不力,孩子肯定有问题。有的家长生怕孩子在外面会吃亏,从小教育孩子受欺负后,要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有的家长平时不注意言行,在社会上讲狠,无形中给孩子留下崇尚暴力的影子。还有家长生性懦弱,孩子受欺负了,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力。大多数家长忙于生意或者为了生计远走他乡,造成很多留守儿童。这些家长对孩子只顾物质上的满足,疏于正常的家教。 作为学校,教书育人,传道授业是他们的天职。近几年,教育严重畸形,唯分数论充满所有的学校和课堂。为了升学率,为了考试分数,老师也只能顾与他们收入相关的成绩好的学生。对那些不好好学习的,几乎不管不问。还有的老师为了提高收入,办各种补习班,严重分散了正常的教育精力。学生在学习上找不到成就感,就容易精力外移,上网、逃学、打架、早恋等问题频发。很多校园暴力的起因就是同学之间因早恋争风吃醋引起的。
作为ZF,发生校园暴力事件,责无旁贷。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教育上的一系列问题,都与这个社会管理有关。校园暴力问题反映的是教育、就业、住房、养老等各方面综合问题。农民在家门口找不到工作,只能远走他乡到城市打口糊口。城市又没有给他们提供孩子读书的住房和学校,加上农民工可怜的收入,也无法给孩子在城市读书提供保障。留守老人带留守孩子,父母缺失造成的爱的真空,导致孩子管教不足,溺爱有余。
当孩子身边有这样问题孩子时,我们该如何处理呢?
我女儿上高中时,为了培养她的自理能力,我有意让她住校,学着与住校的孩子相处。那时,住校的孩子绝大多数都是农村考上来的孩子,这些孩子绝大多数都是留守儿童,他们的父母都是在外地打工的农民工。上学的第一天起,我就告诉女儿,你爸爸也是农民出身,千万不能看不起农民工的孩子,在帮助她们的同时,还要向他们学习生活自理的知识。刚开始,女儿跟她们相处得不错,这些孩子隔三差五都会到我家吃饭。时间一长,问题就暴露出来了。女儿说,很多住宿的孩子性格孤僻、敏感、自私,有时为一句话容不得别人。我告诉女儿,小的问题学会忍让,原则性的问题不能退步。对性格特别孤僻的,一定要远离。还好,尽管她们有矛盾,还是相处了一年多时间,没有发生大的矛盾。
梁启超说,少年强则国强。儿童问题不只是一个家庭一个学校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的责任。儿童是国家的未来。这个未来是包括留守儿童在内的全体儿童。我们的ZF,你该做点什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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