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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偷树”引发的思考

时间:  2024-03-12   阅读:    作者:  韦墨Ink

  身家千万副镇长偷31棵月季树被拘留。河南桐柏县毛集镇政府副镇长罗某夜晚开车带人将南阳市滨河路上的31盆月季树偷走。罗某等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记者获悉,罗某今年59岁,先后担任毛集镇湖山村村委主任及毛集镇城建指挥部指挥长、企业办主任、副镇长等职。据一名熟悉罗某的官员讲,罗某是当地的首富,在镇上经营有KTV、酒店和一个占地上百亩的庄园,身家超过千万。(3月28日《河南法制报》)

  官员有身价千万,并非大惊小怪的事。这其中,有早年打拼,积累了大量财富,期望在政途上有所作为;也有动机不纯,希冀通过买官鬻爵,在仕途上分羹一杯……

  其实,中央早已明文规定:党政干部不得经商,办企业。该副镇长生意做得如火如荼,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难道“睁眼瞎”?。倘若知道,不得不令人心生疑惑,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权力更替?从村主任到副镇长,是否程序合法?我们不得而知。

  生意上,罗某财门大开,日进斗金;仕途上,顺风顺水,左右逢源。从村委主任到企业办主任,一路升至副镇长之职,可谓“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典型。这或许,正是某些基层官员的一个缩影。随着社会转型进入深水期,政治经济改革正大刀阔斧地进行着,如今,很少有人能够跨领域“全面发展”并取得令人艳羡的成绩,在一些特殊环境里,官商勾结,却能“鱼和熊掌均可得兼”,甚至互为促进,互收好处。然而,身家千万的副镇长竟连月季数都偷,足见其多么的锱铢必较,贪得无厌。试想一下,这样的人能真正为群众谋福祉,能为老百姓办事实?岂不让人笑掉大牙。

  “双栖官员”是如何练就的?笔者认为,除了其个人能力和“不可告知的潜力”外,监管形同虚设及监管部门的失职失责,充当其“保护伞”,这些都是“双栖官员”形成的“助燃剂”。一次“偷树”,看似平常,却在平常中窥见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必然性及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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