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在《我的创作生涯》中写道:“一个人的成为作家,跟小时候所受的语文教育,跟所师事的语文教员很有关系。”他讲到早年的两位语文老师,其中一位是他的“家庭教师”韦子廉先生:
我的另一位国文老师是韦子廉先生。韦先生没有在学校里教过我。我的三姑父和他是朋友,一年暑假请他到家里来教我和我的一个表弟。韦先生是我们县里有名的书法家,写魏碑,他又是一个桐城派。韦先生让我每天写大字一页,写《多宝塔》。他教我们古文,全部是桐城派。我到现在还能背诵一些桐城派古文的片段。
虽然是课外受业,但在学生的心里,这位老师的分量是不轻的。汪曾祺在《一个暑假》中专门记录了这位“一生有益的受业恩师”:
我们家乡人要出一本韦鹤琴先生纪念册,来信嘱写一篇小序。我觉得这篇序由我来写不合适,我是韦先生受业弟子,弟子为老师的纪念册写序,有些僭妄,而且我和韦先生接触不多,对他的生平不了解,建议这篇序还是请邑中耆旧和韦先生熟识的来写,我只寄去一首小诗:绿纱窗外树扶疏,长夏蝉鸣课楷书。指点桐城申义法,江湖满地一纯儒。
韦子廉是本乡临泽镇人,临泽是这座城市所在的平原腹地上的一个古镇——临泽以及所接壤的兴化县是这个巨大平原的腹地。因为海拔最低,又被称为“锅底洼”。这里经常受到水患侵扰。上河发水,下河必遭灭顶之灾,所以过去兴化的主官到了秋的季节,凡遇到灾年水患,都要带了人来吃住睡在高邮的运河堤上。高邮人不破堤放水,下河地区“锅底洼”田里的早稻就不会绝收。泄洪开坝也是无奈之举。兴化长官与民同甘共苦的举动当然受到百姓爱戴,比如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的魏源就曾任兴化知县,后来又到高邮任职,因为当年组织兴化百姓阻止开坝而保住了稻收,被称为“魏公稻”。
平原的腹地因水而生,渔民自有一种彪悍自由的秉性。这里地势虽然低洼,但又并不因距离城市遥远而显得蒙昧闭塞,相反,它僻居一方,自成一体,有独特的繁华与风雅。临泽古镇因为地势稍高于周边的兴化、宝应诸镇,所以又成为周边乡镇的中心。宝应和兴化的人们上城,并不是去自己的主城,而是奔往临泽,以至临泽繁华富庶时被称为“广陵小扬州”。
因此,临泽人也别有气质和风度。即便是到了今天,你走在街上遇见当地人,他总是这样开头:“你上街来了?”在他们的眼里,除了这个镇上的人,其他人都是“乡下人”。这是一种骨子里的优越感,而临泽理所当然地成为周边乡镇精神上的“街上”。
这种优越感并不是毫无道理可言。这是基于地理位置、文化传统以及资源上的优越,一种精神上的自知、自持以及自得,也就是我们今天说的“文化自信”。此种风度源于这片土地上的古老传统,具有中国特质,有一种古典主义意味。
一
这里的人崇文尚教——这大概也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中国的乡村,“读书传家久”是基本的道理之一。读书是站得住脚、走得出去的一条路。但临泽是出过“大先生”的,这似乎又特别令人骄傲。
这些出身并最终归隐乡野的读书人是有些底气的。首先,他们生活的地方确实已经到了“处江湖之远”的乡村底层。底层社会有一种上层社会不具备的坚毅品质。在生活的磨炼中,这种坚毅的品性让人们,特别是读书人从内而外生发出面对困难时的傲骨精神。虽然生活的机遇并不赐给这些乡村读书人更多的机会,能让他们在有限的生命中施展抱负,一展才华,但是这种品性会一直顽强生长,直至贯穿生命本身的长度,让他们能用一种坚韧不屈的态度对抗生活本身的琐碎与平凡。文化精神需要长久的酝酿,需要退守、矜持和煎熬才得以传承下去。
汪曾祺很受这种精神品质的影响,否则他所记录的对自己有影响的两位语文教员不会都是“桐城派”的“大先生”。
韦子廉还有故居在临泽镇。这个镇的名字由来已久,最远可以追溯到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不仅让临泽在时间上接壤古代,也让它的精神气度冥冥中与魏晋时期藕断丝连。春秋晚期(约公元前500年),临泽即为兵家军需供应站,后又为驿站所在。汉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设高邮县,临泽已蔚然成集镇。南北朝时(公元420年-589年)建立临泽县,辖今之宝应、兴化等临近临泽的好几个乡镇。明清以来,临泽历居本县三镇之首。无论历史怎么变化,这个远离城区,地处东北角的小镇都有自己,甚至在某些时候还超越了主城的地位。这也是为什么汪曾祺虽然身处大家族,又生活在主城文人聚集区,却被一个从下河来的教书先生受业且终生受用的原因。也许有人认为这种联系多少有些牵强,甚至有为这座小镇涂脂抹粉的意味,那就真的有些小看这个被本地人叫作“八乡底子”的地方。
举一个另外的例子来证明所言不虚。这个地方曾出过《宋史》里有传记的、王安石“命子弟与之游”的乔执中。北宋初年,临泽人乔竦在祖居地设教馆,取名“菱川书院”,教授乡里,倡明孔孟之道,学生遍及高邮内外,时间长达几十年。据《高邮州志》载:“一时淮南数千里间,其视高邮若齐鲁。”当时,高邮文人的领军人物孙觉就是他的得意门生之一。孙觉为政为文均有建树,后来擢升至龙图阁大学士。乔竦之子乔执中,官至吏部侍郎,著有《周易说》《诗文》等四十多卷。《宋史·列传一百六》记载:“乔执中,字希圣,高邮人。入太学,补《五经》讲书,五年不谒告。王安石为群牧判官,见而器之,命子弟与之游。”王安石在《送乔执中秀才归高邮》中深情吟咏道:
……
寒暄慰白首,我弟才将冠。
邅回岁又晚,想见淮湖漫。
古人一日养,不以三公换。
田园在戮力,且欲归锄灌。
……
一个人总归要回到故乡,因为是故乡给了他一生的样子。肉体和精神的长相都是故乡那一亩三分地养育的。这大概也就是一个地方的风气——一种“小桥流水遍庭户,卵巷古院藏艺文”的文风。这种风气能够打破地理条件的限制,联动城乡,以乡土朴素的气质影响城市的现实和进展。
韦子廉也有家学渊源。一个人的成长,特别是精神世界的成长,一定有来源和依据,可能是显性的,也可能是隐性的,但一定真实而强大地存在着。韦子廉的祖父韦柏森名扬乡里,一生写有好几百首竹枝词,刊刻有《菱川竹枝词》《秦邮竹枝词》。韦子廉的“名气”似乎比祖上又大一些。
韦子廉1892年生于临泽,原名子联,因自题诗“敝庐何所有?一琴一鹤俱。鹤具超群志,宁甘守一隅。琴觅知音少,弹时只自娱。”故字鹤琴,自号敝庐舍人。晚年号潜道人——这是因仰慕“清道人”李梅庵。韦子廉曾在南京就读国立两江高等师范,在上海就读复旦大学,学识渊博,通贯古今,对书法艺术尤有兴趣。在两江师范时,学校的监督李梅庵是著名书法家,与历史学家刘诒徵合力提倡书法,推崇北碑,一时许多人响应,韦子廉就在其中。离开学校后,他仍然坚持练习。1929年春,他的《潜道人节临碑帖十种》应当时教育部全国美术展览会之征,经评选,在上海普育堂展出,陈列于第一部中,展出时间达二十日之多。
因家中变故,韦子廉无奈肄业,返回乡里,作诗“谁知壮志随流水,欲慰饥啼剩薄糜”。1915年,他出任县立二小(临泽小学)校长,1929年受聘高邮县立师范教师。乡人陈其昌考证了众多大淖河边的人物,其中《异秉》里卖熏烧的王二是东大街上重要的一位。现实中的王二也每天忙碌生计,常能见到这位“大先生”:
每天,当他家开门后,常常可见到一位穿着布衫的“大先生”(即居住在大淖河边的韦子廉先生)从门前过,去学堂教课,这时王二的儿子们及后来的媳妇已经拣花生、剪蚕豆、淘芝麻(以备磨麻油)了。
这位“大先生”去学堂教课,学生中并没有汪曾祺,他是“一个暑假”的家庭教师。这个暑假,韦子廉受聘与张仲陶一起成为汪曾祺的家庭教师。张仲陶指导汪曾祺学习《史记》,韦子廉则每天讲授一篇“桐城派”散文,并督其临一张《多宝塔》。
1932年,韦子廉创建了高邮县临泽民众教育馆,此后至抗战初期,又曾在浙江省政府、淮阴县教育局为幕僚,后迁到临泽的省崔堡乡村师范兼课。为了躲避日军轰炸,他一度在临泽乡间设馆课图,维持生计。使韦子廉名世的除了学问之外,还有卓尔不群的品格。他清廉自守,常说“士有百行,以德为守”。时人称其“有独步江淮之尊”。读书人的清廉自守在韦子廉身上表现无遗。友人曾劝他经商,他作诗云:“清贫却伴吾门久,物力艰难只自持。”担任日伪军营长的一名学生请他出山,他断然拒绝:“瓜分豆剖难为国,食足衣丰有几家?远蹇恍同逢错节,形消毕竟效黄花。”韦子廉早逝于1943年,留下一卷《敝庐初稿》。
这样的“大先生”,仅仅一个暑假的课业就可以影响人的一生。此后,汪曾祺虽然离开家乡,但韦子廉先生教给他的本事和士人品格一直若隐若现地贯穿他的一生。在《我用了一个暑假修炼写作》中,他坦言:
韦先生是写魏碑的,我的祖父六十岁的寿序的字是韦先生写的(文为高北溟先生所撰),写在万年红纸上,字极端整,无一败笔。我后来看到一本影印的韦先生临的魏碑诸体的字帖,才知道韦先生把所有的北碑几乎都临过,难怪有这样深的功力。
不过他为什么要我临《多宝塔》呢?最近看到韦先生的诗藁,明白了:韦先生的字的底子是颜字。诗藁是行楷,结体用笔实自《祭侄文》《争座位》出。写了两个月《多宝塔》,对我以后写字,是大有好处的。我的小诗附注中说:“我至今作文写字,实得力于先生之指授。”是诚实的话,非浮泛语。
日后再看汪曾祺在文学之外的书画才华,尤其是他骨骼清奇的书法,就自然知道:这些本事是有来处的,并不是我们肤浅认为的天才之说。
二
大概一个地方的古旧风度,除了读书之外,味道也是一个重要的“指标”。临泽街上的味水就是这样的。临泽街很像城里街市的布局,南面比北面高雅一点,北面比南面更接地气一些。正如高邮城的布局,南北都有河流依傍的临泽街以南北中街为轴线,前河附近多是士绅学人,比如韦子廉故居就在前河边的学士巷里,众多古旧民居用黑白灰的色调勾勒着浸入日常的古意。沿着中街的石板路,两侧是琳琅满目的店铺,让狭窄的巷子变得异常丰富,不经意间就可以见到很多如今依旧闻名遐迩的名字:恒顺酱醋竟然就是从这巷子里一直走到京江的。中街的尾声便是后河。后河边上宽阔起来,这里是手工业聚集的地方,也是镇上一个重要的入口,粮库便在这条河边,这一点像极了大淖的布局。对于河网密布的下河平原而言,河流是比道路更加重要的出入口,也是人们往来的集散地。
和汪曾祺笔下的东大街一样,后河是这里蓬勃生长的地方,任何一种人生滋味都能在这里找得到。当然,乡野只是乡野,到底没有东大街那么十全十美,但有几样味道最是吸引人。虽然说不出什么历史掌故,就连究竟哪一年有了这股味道也不得而知,但若考究乡村的味道,也大可不必说出什么贴切的话。这些味道在乡村发芽、生长,和临泽街上漂浮在空气中的文风形成了互补。这些乡村味道漂进城里,也和那饱读诗书的“大先生”一样,是日常里响当当的“人物”。汪曾祺在《异秉》中王二的熏烧摊上讲了当地的牛肉,是最为典型的乡村做法:
这地方一般人家是不大吃牛肉的。吃,也极少红烧、清炖,只是到熏烧摊子去买。这种牛肉是五香加盐煮好,外面染了通红的红曲,一大块一大块的堆在那里。买多少,现切,放在送过来的盘子里,抓一把青蒜,浇一勺辣椒糊。
并非是虚言,许多年前汪曾祺看到的样子,今天你去小镇的熏烧摊上看,依旧是这种吃法,其中识别度最高的是“染了通红的红曲”和“抓了一把青蒜,浇一勺辣椒糊”。
临泽人自己也难考证出这种做法的起源,但这种吃法在一个名字怪怪的人身上被发扬光大了——人们似乎还不大服气这个叫王四瘪子的人,认为他只是个“瘪三”,所以难以接受他竟然发达起来。以做牛羊肉熏烧生意发达起来是不容易的,这和“异秉”的王二一样,也是个异数。王四瘪子也是有异秉的,当然不是他奇怪的名字,而是因为他嘴瘪。据说他早年做了不少“蹩脚”的事情,所以得了这么一个绰号。不过,自从他的生意红火起来后,人们就不再提起这个绰号了,而他的名字竟成了一个品牌。十年河东,十年河西。
王四瘪子年轻时生活艰难,但他有杀羊的手艺。冬天替人杀羊,落个刀工,外带些下水,有时还带些羊油卖钱。他做牛羊肉的生意就是由此开始的,这门手艺虽然不是他的发明,但定是他从高人那里学来的:
这地方人没有自己家里做羊肉的,都是从熏烧摊上买。只有一种吃法:带皮白煮,冻实,切片,加青蒜、辣椒糊,还有一把必不可少的胡萝卜丝(据说这是最能解膻气的)。酱油、醋,买回来自己加。
这种羊肉的做法,汪曾祺是在保全堂门口王二的熏烧摊上看到的。在北乡临泽,它被叫做冰羊,周边县市乡村没有这种做法。其中“加青蒜、辣椒糊”仍然有它明显的辨识度,让这种味道的故乡毫无疑问地被锁定在这个遥远的街镇。后河也有熏烧摊,和城里的如出一辙,出名的如孙老四家的,大概正如汪曾祺写的王二家的。为什么小说中王二家的熏烧好?那是因为一切都是现实的滋味。孙老四家的熏烧在中街后河交叉的路口,是个住家店,我们见的老板是熏烧的传人,味道更加稳固。这才像这里街上人说的话——一代胜似一代。“熏烧摊上的东西”概指卤味,“熏烧”特指猪头。猪头肉风味各异,但是临泽街上的猪头肉是红汤的,而且不像城里做得那么糯烂,带着些“生开”的滋味。不过,卖猪头的时候如何分类,却和一百年前甚至更远的时候是一样的:猪头肉分门别类地卖,拱嘴、耳朵、脸子——脸子有个专有名词,叫“大肥”。要什么,切什么。
孙家祖传的味水,会不会是被哪个徒子徒孙从大淖河带进铁锅里去的呢?
这话有些虚妄,但是对于临泽街来讲,真的很难说。这里的乡野,有它们很“野”的路子。这种“野”是一种野心或者野趣,一种自成一体的风味。时至今日,我们更加相信有很多事情是在这个遥远的地方发生并且流传出去的,是乡野养育了如今城市繁华的日常。
我曾在这个镇上生活过几年,较之于我生长的村庄,这里的乡土俨然是一种很“高级”的市井。使之被认为“高级”的原因,就是物质外壳内部的那种精神风度,我把它称为“临泽的风度”。这是从最开始时就孕育的一种风度,是一种自带的光环。
从临泽的前后经过中街到后河之间,有很多交叉的巷陌和被隐藏的古旧与秘密,即便是在这里生活了一辈子的人们,也很难了如指掌,可见日常对我们总是静默和吝啬的。不过这也可能说明,这些秘密并不对日常还有什么实际的干预。对于这个古镇而言,这些秘密和破落的故事至关重要。它们不会退到幕后,而是弥漫在这个镇子的空气中,成为日常的底色。就像汪曾祺走进北京的巷子,成为一个京派作家,但他精神的底子永远不会消失。
所以,临泽街的味道是一种顽固的味道。那些庸常而懒散的日子就是有一种近乎神奇的顽固气质,并且对现实还有影响。日子就像是缓慢的流水,早上,是包子店前水汽和酒味的氤氲,是路边一把小葱的日常;中午,是三两小菜的滋味;下午,是老浴室里吹牛聊天的场景,吹累了,请跑堂的来几个春卷。走到巷子里,一阵冷风吹来,大概是提醒要去四爷那儿弄一开汤羊——这里的人把羊汤叫做汤羊,还有个特别的量词“开”。四爷不再是过去的蹩脚人,早就从万元户变成了深不可测的富人。他依旧在店堂里切牛肉,边切边骂——哪里有这么好吃,都要跑来吃。这分明是骄傲的口气,但这就是临泽街的自信与风格。
三
汪曾祺大概没有去过临泽。关于此事,我询问过几个年长的乡人,特别是参看汪曾祺自己的文字——如果之前他来过这里,一定不会把韦子廉的故里记错。他在《一个暑假》中记道:
暑假结束后,我读了初中,韦先生回家了,以后,我和韦先生再也没有见过面。听说韦先生一直在三垛,很少进城。
这里说的三垛是小城的另外一个古镇,但与临泽相去甚远。大概因为汪家在三垛有田产,所以对这位东大街的“少爷”来说,三垛的印象更深一些。后来汪曾祺三次回乡,也没有去过临泽。如果他清楚记得韦子廉先生是临泽人,一定会去这条街上走走。乡人陆建华早年陪汪曾祺去过临泽接壤的一个公社川青,这个地方现在也已经划归临泽,距离人们说的“街上”只有一箭之遥,但他并没有“上街”。
1981年10月,汪曾祺阔别故乡四十二年后第一次回高邮。乡人陆建华等专门陪他去当时的川青公社考察水利。川青是陆建华的家乡,陆建华与汪曾祺的弟弟汪海珊是高中同学,这次回乡之行也是这位“持续关注与研究汪曾祺”的乡人促成的。
汪曾祺在里下河腹地平原的深秋里深情走过。小轮船沿五里河至芦苇荡区观光,这里“田成方,河成网,树成行”,汪曾祺一路盛赞着熟悉的家乡美景。也许他要赞美的是他几十年前熟悉的场景。芦苇荡,对于这座因河而生、随河而行的小城是再平凡不过的景致。芦苇荡对汪曾祺是有恩的,他因为芦苇丛中诞生的《沙家浜》的故事而名噪天下。汪曾祺的长子汪朗先生说过:“六十年代初期创作《沙家浜》时,老爷子并没去过常熟一带体验生活,他是根据小时对家乡的芦苇荡印象而酝酿唱词的。”
乡村之行,自然少不了乡野的味道。这是有中国特色的“客便账”,哪怕是临泽街上说的“问客杀鸡”,也是要客气一下的。川青公社食堂端上了雪花豆腐、川青过桥鱼等土菜,让这位美食作家大快朵颐。汪曾祺后来的文章中多次提到雪花豆腐,但这并不是独创的,据此不远的周巷“汪豆腐”闻名遐迩。“汪豆腐”用高汤和猪油渣制作,猪油渣味道鲜香。过桥鱼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做法,白汤煮草鱼转在醋盘中食用,谓之“过桥”。剩下的汤再与豆腐“作汤”。“作”也是一种很乡土的做法,如老人喜欢的“菜汤作饭”。这里人说的草鱼是鲫鱼,常见的鱼却有难得的鲜味。吃罢,汪曾祺为公社写下“素心常如故,良苗亦怀新”。对于这次考察,汪曾祺后来在《故乡水》中写道:“这两个公社的村子我小时候都去过,现在简直一点都认不出来了。”好在那些朴素的滋味他没有忘记,因为它们日后多次复活在汪曾祺的厨房里,成为一名美食家的密码。
虽然处在平原最底处,但较之于更下游的兴化,这里也是“高田”。兴化靠近临泽的乡民到这里“上街”,久而久之,将这里人的心态喂养得更加自负,似乎真的“高人一等”。但无论如何,沙沟这些地方的人们在现实和心理上曾经依附临泽也是事实。沙沟也是古镇,也是出过高人的地方,比如“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郑板桥是兴化人,过去兴化、扬州同属一地。如果忽略距离,沙沟的日常和临泽如出一辙,这些滋味是打通地理距离和历史间隔的通道。汪曾祺在《故乡的食物》中写道:
小时读《板桥家书》:“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觉得很亲切。郑板桥是兴化人,我的家乡是高邮,风气相似。这样的感情,是外地人们不易领会的。炒米是各地都有的。但是很多地方都做成了炒米糖。这是很便宜的食品。孩子买了,咯咯地嚼着。
汪曾祺的这些记录随意平常——毕竟这就是里下河平原日常的样子。他并没有刻意用文学的方法将日常变得淡然如水,他的表达就是日常的本相。
有一年在临泽的田野间,人们耕种的时候,无意侵扰到一处坟冢。墓穴里本来尘封在地下的一切都被挖掘出来:棺木被改制成了农具或者干脆烧火,石碑被当成垒牲口圈的材料,也许多少有些金银细软,但也荡然无存。后来,一位执着的先生四处打听,询问到一枚大概被认为并没有什么实用的印章,用打酱油的钱将它赎了回来。
这是一枚鸡血石印章,是墓主人“郑銮”的印信。虽然离清朝尚不遥远,但也没有人知道他是郑板桥的重孙。郑銮,字子砚,文学家、书法家,嘉庆十二年(1807年)举人。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以知县分发广东,后任河南鲁山知县,创琴台书院。晚年归里,莳花种竹,不与外事。咸丰三年(1853年),太平军攻陷兴化,忧愤而卒。著有《岭海集》《梁园集》《鲁山集》等。
找回这枚印章交给文物局的是一位当地耆老。他行医之余,临魏碑张猛龙,结菱川社,写古体诗——这在临泽并没有什么奇怪,这是“街上”日常的样子。
土是乡的根本,但乡野未必就是土气的。在市井优渥生活的汪曾祺,其实所见的大多是乡土滋养的生活方式、气韵以及风度。这些手艺人或读书人,甚至是有些游手好闲的遗老,都是土地滋养出来的。他们不土气,也不蒙昧,有着自己独立而强大的精神世界。
临泽街上的一切是高邮的一个特例,但对于乡土中国的众多古镇而言,这就是一种日常。乡土在临泽街上变得意蕴丰赡,这是繁华的街,也是充满风度的街。正是这种日常的风度养活和维持了一座城市的人脉和文脉,这是一种真正的“风气”。正如《(雍正)扬州府志》之《风俗志》所言:
高邮,居淮扬之间,土高而广于水,俗厚而勤于稼,人足于衣食,有鱼稻之富。俗好谈儒学。自汉晋以来,无流靡风,其知名于时如孙莘老、秦少游者,代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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