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读到现在完全成了关注八卦,巴巴拉·W·塔奇曼的《八月炮火》、《史迪威与美国在中国的经验》本是严肃的历史叙事,我竟看得开心不已。更可恶的是,拿到埃马纽埃尔·勒华拉杜里的《蒙塔尤》,那么好的微观史著作,我却一下子钻到细节中,在那些片言只字上又是勾又是画,完了好像还不过瘾,还要恶狠狠地写些自以为是的批注。重翻《蒙塔尤》,过去喜欢的,现在仍然喜欢,只是不大想得明白当时到底因为什么而喜欢了。
当然,喜欢看历史,看社会学,甚至是人类学方面的书,我的兴趣也不在于做什么研究,而是企图在这些书的旮旮旯旯发现有意思的细节。《蒙塔尤》的强烈印象应该也是源自这里。《蒙塔尤》研究的是1294年至1324年奥克西坦尼一个山村,准确地说是,企图显微镜般从某个主教的审问笔录里还原历史。我不知道历史的真相是不是真的如此,只是觉得历史研究要真是搞得这般有血有肉,还挺有趣。当时的历史表述再作为例证被摘引出来时,有种非同凡响的喜剧效果。
我想说的是作者切入历史的角度,换成小说应该怎么写呢?又觉得这样的重构本身就带有虚构的意味。
当时看完书,还一本正经地在书后写读后感,表达完兴奋,好像还有点意犹未尽,加了几句所谓的批评意见:
印象中读的过程相当愉快,而且读完还添油加醋地和好几个朋友说这本书如何有意思,但为什么写的那个印象记反而如此假模假式?早两年,应该还是带着先入为主的陈见,以自己熟悉的那么两个村子和埃马纽埃尔·勒华拉杜里的《蒙塔尤》强行作对比了,而且还要搞得自己的印象天经地义。
?胤故腔断玻页骄洌纯础睹伤取返男形姆绺瘢骸叭嗣强吹剑?阿拉扎依的艳遇源于真正的爱情。实际上,这种爱?楦嗟?表??为倾慕而不是激情,因为女主人公在描述这种感情时用了‘喜欢’一词,而没有用‘热爱’。在这方面,对蒙塔尤的其他非正式夫妻会使用各种表示激情的词汇。例如贝阿特里斯·德·普拉尼索尔便对副本堂神父产生了真正火热的激情。作为回报,他填补了她第二次守寡的空白。”
这是商务印书馆2003版的第244页,当年我在旁边还这么写着:“为什么会觉得如此叙述意犹未尽?是因为它的魅惑点在于表里不一的荒诞吗?”我到现在也没想明白,可能因为全书是以教士审问村民的资料为背景,本身可能就隐含了某种喜剧效果。比如印象里神父总是有那么点虚伪,而他们有了权后,更是把“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强盗逻辑发挥到了极致。强权介入个人主体的私生活本身就够荒诞,加上埃马纽埃尔·勒华拉杜里又是以这么一种调调叙述,想不让人发笑都难。当然,作者的目的不是让人发笑,他想干吗呢?板正的说法应该是:作为年鉴学派第三代代表人物的勒华拉杜里,他运用审判记录这份宝贵资料,不是为了研究审判制度本身,也不是为了弄清异教思想,而是要研究当时当地农民的心态。他要通过这些被审判的异教徒的日常生活和精神世界来展现一个时代。但这些东西真要正儿八经天天学习,也没什么趣味。关键是他在这样兴致勃勃的?彩鲋校匀欢坏兀桶阉墓鄣愠氏殖隼戳恕?
看书只看局部,不从总体上把握,也是一个毛病。后来读到应星《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罗伯特·达恩顿的《屠猫记:法国文化史钩沉》,列维·施特劳斯《忧郁的热带》,甚至是霭理士的《性心理学》,目光所能看到的最远处,也是狗肉穿肠过,一笑了事。该认真的不认真,不认真的却当了真,这种反社会综合症的由来,兴许是生性胆怯又卑劣,从来都不敢正视现实。总以为在这个充满隐喻的象征的社会,反着理解,或者逆向思维,总能看到些有趣的东西。只不过,到头来搞得有点过,把自己给绕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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